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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垂暮之年(4/4)

穿过摩苏尔,值勤交通警察突然一挥指挥棒,叫车停下来,喊着“嬷嬷,嬷嬷”跑到车前,抓着我的手摇晃着说:“见到你多高兴啊,嬷嬷。我是阿里,我是跑堂的阿里,记得我吧?想起来了?我现在当上警察了。”

就这样,每次开车路过摩苏尔,阿里准在那儿,他一认出我,就命令所有的车辆全都停下,我俩相互打个招呼,他请我的车优先过去。这些朋友多好啊。热心肠,纯朴,充满了对生活的乐趣,因而能乐观地面对一切。阿拉伯人是快乐的民族,也是友好的民族。每当我们路过有过去雇员住的村庄,这人便会冲出来,坚持要我们和他一起去喝点酸奶。虽然村庄里身着紫袍的乡绅们不会理睬我们,但是那些农民却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我多么爱世界的那个角落。

我现在仍爱它,将来也永远爱它。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后记

后记

写自传的想法是在尼姆鲁德的家中突然袭上我的心头的。

今天重新审视当时所记述下的一切,我感到还比较满意。我实现了我的夙愿,这就像一次旅行。它不是一次回顾式的跋涉,而是一次前瞻式的长征:循着生活的起点。回到那个踏上了生活征程的自我。我不为时空所限。心绪所至,尽情地倘徉徘徊,文笔时而驻足不前,时而前后跳跃。

我想自己的记忆中留下的是经过筛选的事物,其中包括许许多多毫无意义的荒唐事儿。人类本身恰恰就是如此诞生的。

如今我已七十五岁了,是该搁笔的时候了。因为就生活本身而言,再无须赘言什么了。

我已日薄西山,静候那终究会到来的死前祷告。之后,我将去另一个未知的世界,人门用不着去考虑那些事。

我随时准备着死神的光临。我已经格外幸运了。我丈夫、女儿、外孙和那善良的女婿,都伴随着我,他们组成了我的世界。我对他们还并不是毫不中用的老朽之人。

我对爱斯基摩人总是深怀钦佩之情。他们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给年迈的母亲准备一餐丰盛的饭莱,之后,她便独自踩着冰雪离去。再不复返……对于这种充满尊严和决心告别生活的方式,人们应该感到骄傲。当然,写下这些堂皇的词句是太容易了。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静持死神的到来,同时生活得很安逸,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生活的乐趣再也享受不到了。

再不会有长途跋涉了,同样,也不会有令人向往的海水浴,嫩牛排、苹果和黑草莓(这是由于牙齿的缘故)以及阅读友人的信件了。但是仍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物,歌剧和音乐会、阅读书籍、以及躺在床上进入梦乡的巨大乐趣,梦中时常会有年轻人来探望你并热情地与你恳谈。而最惬意的莫过于懒洋洋地坐在阳光下,陷入往事的回忆。“我记得,我记得,我降生的那所房子……”一个孩子说过:“感谢上帝赐我佳肴。”

七十五岁的我说些什么呢?

“感谢上帝赐我幸福的—生,给了我深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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