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要死,临出门时洗了把脸,她掸了掸脸上的水珠。盛景初就站在走廊里,他今天罕见地穿了件粉色的衬衫。这种颜色一般人压不住,男人穿着总会让人感到轻浮,但他穿起来恰到好处。他本身就有些老成,黑、白、灰这三种颜色虽然穿起来不会出错,可是太过正式,总有几分暮气沉沉。
在包厢里,他一直穿着外套,程了也没注意到衬衫的颜色,忽然看到了,顿时觉得眼前一亮。她向他打了个招呼:“你也要上卫生间吗?”他说:“我等你。”然后他走过来,停在离她不到一步远的距离,身上有一种柠檬草的味道。
程了知道他没有喷香水的癖好,大概是沐浴露。他抬手看了下腕表:“现在已经是7月22日凌晨。”他从衣兜里取出一个挂件,给她戴在脖子上,整个过程很小心,甚至手指都没有碰到她的耳朵,但她平白感到了一种热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她低头看了看,是一只木头雕的知了。仔细一嗅还有股香味。他说:“生日快乐,了了。”7月22日,程了的生日。她很少过生日,家里的规矩是小孩子不过生日,只有奶奶做整寿。她摩挲着挂坠,有些茫然,也许是太晚了,也许是她太困了,她觉得脑子里钝钝的,心里也钝钝的,有股酸涩返上来,从喉咙,再到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