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类型 > 琉球之谜 > 第三章 家山何处

第三章 家山何处(2/5)

一计,终于到了1871年,日本人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第二次机会。

话说1871年12月,有两艘琉球王国的船只在海上遇到飓风,你说怪了,12月还有台风,结果这两艘船只就漂到台湾东海岸,其中一艘遇救,被安全送到台湾府,另一艘在台湾南部的琅峤,也就是现在台湾恒春下边的北瑶湾触礁沉没。船员上岸后,与当地牡丹社的高山族居民发生了冲突,结果54名琉球渔民被误杀,这就是历史上的“牡丹社事件”。

有人说,这件事算啥?清朝属国琉球王国和清朝福建省台湾府属下的牡丹社的成员发生冲突,纯属中国内部事务。我们觉得这是中国内部事务,可爱没事闹事的日本人不觉得。当然,日本人当时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件事,一年半以后他们终于知道。于是,日本就派使臣福岛种臣到北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抗议,抗议他们国家所属的琉球藩属下的居民在中国遭到了非人道的行为。清政府派出两名代表,总理衙门大臣一个叫毛昶熙,一个叫董恂,严正声明:

“蕃”民之杀琉民,既闻其事,害贵国人则未之闻,夫二岛俱属我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

就是说这件事纯属中国内部事务,不劳日本人烦为过问。又说道:

杀人者皆属“生藩”,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本之“虾夷”,美国之“红藩”,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

说到这里,诸位要注意他们说的这句话,“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意思是,杀人的都属于我们中国境内没有进化好的居民,他们管少数民族叫没进化好的居民为“生番”。所有人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就跟我们中国过去称少数民族为“夷蛮戎狄”一样。你们日本也有“虾夷”(指北海道的爱摩人),美国也有“红藩”(指印第安人),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未进化好的人。可日本人不这样认为,日本人听了喜上心来。“生番”没有进化,我才不那样理解呢,那就是不归中国管。就于1874年2月6日拟定了一份《台湾“蕃”地征伐要略》,强词夺理地宣称:

台湾“土蕃”部落,为清国政府政权所不及之地。……是以报复杀害我藩属琉球人民之罪,为日本帝国政府之义务,而征“蕃”之公理,亦可于此中获得主要根据。

清国如以琉球曾对该国遣使纳贡为由,发挥两属之说,以遑顾不理,不应酬其议论为佳。盖控制琉球之实权在我帝国,阻止琉球遣使纳贡之非礼,可列为征伐台湾以后之任务,目前不可与清政府徒事辩论。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台湾这个部落是清廷政权达不到的地方,所以采取对他们杀害我们藩属的琉球人民的报复行为是我们的义务,是合情合理的。另外还补充说,清政府要是以琉球对他们朝贡为理由说琉球是两国共属的,那咱们就置之不理,不管,当没听见。我们下一步就要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贡,但这是征伐台湾以后的事,目前先放一放。当务之急,就是先认定台湾不是中国领土,那我们日本人可以侵占了,所以1874年悍然入侵台湾,因为他们认为台湾不归中国管。面对日本的武装侵略,清政府岂能善罢甘休,听之任之,当即决定派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沈葆桢为“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带兵轮前去台湾巡阅。到台湾以后,沈葆桢做了两个工作,一方面拿着中文版的《台湾府志》,向日本政府单方面命名的“台湾番地事务总督”、原日本陆军中将西乡从道当场抗议。另外,李鸿节与新任的日本驻华公使柳原前光交涉,下面有他俩当时的一段对话。

……

问:你们如何说台湾生番不是中国地方?

答:系中国政教不到之地,此次发兵前去,也有凭据。

问:你有什么凭据?

未答。

……

答:台湾生番如无主之人一样,不与中国相干。

问:生番岂算得一国吗?

答:算不得一国,只是野蛮。

问:在我台湾一方岛,怎不是我地方?

答:贵国既知生番历年杀了许多人,为何不办?

问:查办凶首,有难易迟早,你怎知道我不办?且生番所杀是琉球人,不是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

答:琉球国王曾有人到日本诉冤。

问:琉球是我属国,为何不到中国告诉?

答:当初未换和约时,本国萨(山司)马诸侯就打算动兵的。

无论你怎么狡辩,口舌如簧,清政府严正声明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你得乖乖地给我滚出去,不然的话,我可告诉你,我手下的军队可不是吃素的。

面对清廷这种强硬的姿态,西乡从道理屈词穷,但是他声明日本退可以,你得给我补偿。这消息传到总理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领袖李鸿章委曲求全,觉得把台湾收回来是真的,就别论是非曲直了,谈吧。

日本阻贡事件

经过谈判,1874年11月31日,中日双方在北京签订了《北京专条》。这个《北京专条》很可恨,规定:日本此次出兵,系“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得给抚恤银两10万两,日本在台修路、建房等件费用、中国筹补银两40万两。听明白没有,这50万两白银原本有10万两应该是给琉球54个死难者家属的,现在变成给“日本国”的;而且日本侵略中国台湾所开销军事费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