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问道。
老爹慢吞吞地说:
“如果亚瑞士泰德-里奥奈兹能只要再多活甘四小时,罗杰就会设事了。但是他并没有多活甘四小时,他突然戏剧化地在一个小时多一点点之内死亡。”
“嗯,”泰文勒说。“你认为那屋子里有人想要罗杰破产?某个财务上利益相对立的人?好象不可能。”
“关于遗嘱,目前的形势怎么样?”我父亲问道。“谁实际上能得到老里奥奈兹的财产?”
“你知道律师是怎么样的。没有办法从他们身上得到直率的答案,有一份原先的遗嘱,在他娶了第二任里奥奈兹太太时立下的。那份遗嘱载明留给她同样数目的钱,给哈薇兰小姐的比较少,其余的由菲力浦和罗杰平分。我想如果目前的这份遗嘱没有签名,那么旧的那份就会生效,不过看来事情好象没有这么简单。首先,新遗嘱立下就废止了原先的那份,而且还有证人目击新遗嘱的签署,还有‘立遗嘱人的意图’等法律上的效用。看来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就死了,那就很难说了。显然遗孀得到所有的遗产──或至少也能终生享用利益。”
“这么说,如果那份遗嘱失踪,布兰达-里奥奈兹就是最有利的人喽?”
“是的。如果其中有什么把戏在,看来可能是她搞的鬼。而显然其中是有把戏在,不过我要是知道这把戏是怎么玩出来的,我情愿一头撞死。”
我也不知道,我想我们大概都真的笨得叫人难以相信。不过,当然啦,我们当时是从错误的角度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