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傻事——把好端端的钱都浪费了——花T英镑六便士,而不是两英镑四便士。而一个人坐在后排一样看得很清楚。
爱德华听着她的指责心里在生闷气。莫德感到她的话起了效果,觉得心满意足。可不能让爱德华这样挥霍下去。
她爱爱德华,但她也意识到他的弱点——她目前的任务就是去影响他,使他正确行动、处事。她看着他蠕虫一般的举止,心里感到十分满意。
爱德华的确像是一只蠕虫。像蠕虫一样,他转过身子。
他依旧为她的言辞压得喘不过气来,然而也正是在这一刻,他下定决心要买那一辆车。
“去她的。”爱德华自言自语道,“平生第一次,我将做我喜欢的事。莫德尽可以去管自己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他走进那家玻璃制成的宫殿。里面还是那些神气的住户,它们的瓷釉与金属闪烁着光芒。带着一种他自己都感到吃惊的漫不经心,他买下了那辆车。买辆车是世上最容易的事!
他买下这车如今已有四天。他开着车子四处游荡,表面平静,内心却沐浴在狂喜之中。迄今,他对莫德只字未提。这四天里,每天一到午饭时间,他就去接受指导,学习如何摆弄这个可爱的生灵。他是个聪明的学生。
明天就是圣诞前夜,他得带她到乡村去。可是,他向莫德说了谎。如果必要,他还要撒谎。他的整个身心都被这件新的财产所占据了。对于他,它就代表浪漫、冒险,以及他渴望然而从未获得的一切。明天,他将与他的情人~道启程。
他们将在凛冽的寒气中疾驰,将伦敦的心悸与烦忧抛到脑后——到宽阔空旷的地方去……
此刻的爱德华,尽管他自己并不知道,已经非常接近于一个诗人了。
明天——
他低下头,看看手里的书——《爱至高元上》。他笑着把书塞进衣兜里。汽车,马切萨-比安卡的红嘴唇,以及比尔非凡的英勇都掺杂到了一起。明天——
天气,对于那些指望她的人来说,通常就像一个让人难过的荡妇。可是,第二天的天气却正合爱德华的心意。她给了他梦寐以求的那种天气,闪闪发亮的白霜,淡蓝色的天空,橙色的太阳。于是,满怀探险的激情和不顾一切的鲁莽,爱德华驾车驶出伦敦。他先是在海德公园之角碰到了麻烦,随后又在帕特尼大桥遇到了意外的事情:变速器出了毛病,而且车闸不时发出刺耳的尖叫,其他司机的呵斥向爱德华倾泻而来。但是对于一个新手来说,他的表现还不是很糟。
此刻,他正开车驶上一条司机们所钟爱的宽阔的公路。今天,这条路上没有什么阻塞。爱德华继续向前开着,深为自己能主宰这样一辆光彩照人的汽车而陶醉。他满心欢喜地在寒冷的银白世界里疾驶而去。
这一天他欣喜若狂。他先是在一家老式客栈停车吃午餐,后来又在这里停车用午后茶点。后来,他才极不情愿地调头——重新回到伦敦,回到莫德身边,回到那些无可避免的解释与指责之中……
他叹了口气,被打断了思绪。明天就由它去吧。他还有今天。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着迷的?车子在黑暗中疾驰,车灯搜寻着前面的道路。哦,这是最绝妙的了!
他断定自己已没有时间停车用晚餐。在黑暗中驾车需要小心对待。回伦敦的时间比他原先想象的要长。八点整,他驶过欣德黑德,来到“潘趣酒碗”的边上。月光下,两天前的降雪还未融化。
他停下车,停在那儿瞪眼看着。如果他直到午夜才返回伦敦,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他根本再也不回去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还舍不得马上离开这里。
他跳下车,向路边走去。一条婉蜒而去的小径诱人地出现在眼前。爱德华无法抵挡这种诱惑,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心旷神怡地漫步在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他从未想到世上有如此景致。而这是属于他的,都是他的,是他那正忠实地候在路边的光彩照人的情人给他的。
他又重新爬上路边,钻进车里,一路驶去。刚才发现的美景依旧使他感到有些眩晕。而这种美景,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会偶尔遇到的。随后,他叹口气,又回过神来。他把手伸进车兜里去拿这天早些时候他曾经放在里面的一条备用围巾。
可是,围巾不见了。车兜是空的。不,不完全是空的——
有些略手的、坚硬的东西——像是卵石。
爱德华把手探到兜底。接下来,他像是丧失了理智,直勾勾地瞪大了眼睛。
他手里拿着的,从指间垂落下的,月光在上面撞击出上百个火花的,是一条钻石项链。
爱德华瞪眼看了又看。千真万确。一条或许价值数千英镑的钻石项链(因为都是大颗粒的钻石)原来一直在车兜里恬然而憩。
可究竟是谁把它放在那儿?自然,当他离开镇子的时候,项链还不在车兜里。当他在雪原中漫步时,一定有人来过,然后有意把它塞进车里。可为什么?为什么选择他的车子?
是否项链的主人弄错了?或者,这项链也许是偷来的?
随即,正当这些念头在他的脑中飞速旋转时,爱德华突然感到身体发僵,全身冰凉。这不是他的车子。
的确,这很像是他的车。它有同样耀眼的深红颜色——
红得就像马切萨-比安卡的嘴唇——它有同样的长长的、闪闪发亮的车头,但是借助于上千个微小的痕迹,爱德华意识到这不是他的车。尽管这是辆新车,闪闪发亮,可是车上有星星点点的疤痕,而且,还有一些尽管细微但绝不会错的、磨损的痕迹。如果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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