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的女仆正在为她整理衣服和珠宝,还有其它东西。突然,有人在楼下大喊一声。爆炸声响了,人们大喊救火。女仆冲了出去,我跳进房间,抓起项链,闪电一般出屋下楼,随后走小路穿越“潘趣酒碗”,离开了那个地方。我把项链和该在什么地方接我的纸条顺手塞进了车兜。随后,我回到旅馆去见路易丝,当然是已经换掉了棉靴之后。这是我不在场的最好证明。她根本不知道我外出过。”
“那吉米呢?”
“哦,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他可什么都没跟我说过。”爱德华从容地说道。
“哦,在嬉闹时他被裙子绊了一下就把脚扭伤了。他们不得不把他抬上车,让拉雷拉家的司机开车送他回家。想象一下如果当时司机凑巧把手伸进车兜里!”
爱德华与她一起笑起来,可他的心里一片忙乱。他现在多少知道了些情况。拉雷拉这个名字他隐约感到耳熟——
这是个与富有联系在一起的名字。眼前这个女孩,还有一个未曾谋面的叫做吉米的男子,密谋窃走这串项链,并且得手了。因为脚踝受伤,而且有拉雷拉的司机在场,吉米在打电话前没功夫去看车兜里面——或许根本没想去看。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另外一个不曾谋面的“杰拉尔德”一有时机就会这么做。而在里面,他会发现爱德华的围巾!
“情况不错。”女孩说道。
一辆电车从旁边一闪而过,他们已经到达了伦敦市郊。
他们穿梭于往来的车流中。这个女孩是个出色的司机,可她太冒险了!
一刻钟以后,他们在一个寒气逼人的广场中央一座宏伟的庭院前停下车来。
“在我们去里特森之前,”女孩说,“我们可以先换掉一些衣服。”
“里特森?”爱德华询问道。他几乎是满怀敬意地提到那家著名的夜总会。
“是的,杰拉尔德没告诉你吗?”
“没有。”爱德华严肃地说,“那我的衣服呢?”
她皱了皱眉。
“他们什么也没有告诉你吗?我们会把你装扮起来的。
这事我们一定得做到底。”
一位神情庄重的管家打开门,站在一边把他们让进屋。
“小姐,杰拉尔德-钱普尼斯来过电话。他非常着急,想要和您通话,可他不肯留言。”
“我敢肯定他急于与她通话。”爱德华心里说,“无论如何,我现在知道自己的全名了。爱德华-钱普尼斯。可她是谁?他们称她小姐。她为什么要偷别人的项链?是为了偿付打桥牌欠下的债务?”
在他偶尔从报纸上读到的法文长篇连载小说里,美丽高贵的女主人公总是被桥牌债务逼得走投无路。
那位神情庄重的管家把爱德华领到一边,交给一个态度安祥的男仆。一刻钟以后,他在大厅里再次见到女主人,他身着萨维尔-罗服装店缝制的华丽的夜礼眼,再合身不过了。
天哪!多开心的一个夜晚!
他们开车去著名的里特森夜总会。像别人一样,爱德华也曾读到有关它的一些丑闻。只要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迟早会在这里出现。爱德华惟一担心的是认识真正爱德华,钱普尼斯的人会出现。他安慰自己说,这个真正的爱德华显然离开英格兰已经有些年头了。
他们坐在靠墙的一张小桌旁边,呷着鸡尾酒。鸡尾酒!
对于淳朴的爱德华来说,它就代表了放荡生活的本身。那个女孩,裹着一条缝制精美的披中,漠然地呷着杯里的酒,突然,她取下肩上的披中站起身来。
“我们跳舞吧。”
现在爱德华能够全力去做的只是跳舞。当他与莫德走进舞场携手共舞时,那些舞技稍逊一筹的人们都静静站着,满怀艳羡地旁观。
“我差点忘了,”女孩突然说,“项链呢?”
她伸出手来。爱德华已经全然心醉神迷。他把项链从口袋里取出来交给她。使他惊异的是,她居然从容地把它戴在脖子上,随后冲着他迷人地一笑。
“现在,”她柔声说道,“我们跳舞吧。”
他们翩翩起舞。总之,里特森夜总会里看不到更完美的舞姿了。
一曲终了,当他们走向桌边时,一位自命不凡、面有倨傲之色的老年绅士冲着爱德华的舞伴打招呼。
“啊,诺琳女士,总见到你在跳舞!是的,没错。佛里奥特上尉今晚在这儿吗?”
“吉米摔了一跤——扭伤了脚踝。”
“真的吗?怎么回事?”
“详情现在还不大清楚。”
她笑着从他身边走过。
爱德华跟在后面,脑中飞速转动。现在他明白了。诺琳-艾略特女士,闻名遐迩的诺琳女士本人,也许是在英格兰人们谈论最多的女孩。她以自己的美貌、胆识而出名——
她是聪明的年轻人团体的领导人。她与豪斯霍尔德骑兵队的詹姆斯-佛里奥特上尉最近刚刚宣布订婚。
可那条项链?他依旧无法理解那条项链。他必须冒着泄漏自己身份的危险,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当他们再次就座时,他提到这件事。
“诺琳,为什么这样?”他问,“告诉我为什么?”
她脸上带着一丝朦胧的微笑,眼睛望着远处,依旧沉浸在舞蹈的魅力之中。
“我想,这个你很难理解。对于同样的事情,人们会变得非常厌倦——总是同样的事情。偶尔去寻宝还行,可是很快一切又习以为常。偷盗是我的主意。五十英镑的入场费,然后抽签。这是第三次了。吉米和我抽到了艾格尼丝-拉雷拉。你知道规则吗?盗窃要在三天之内完成,而偷来的东西要在公众场合佩戴至少一小时,否则你就失去了所下的赌注,并且要罚款一百英镑。吉米扭伤了脚踝真不走运,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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