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3/7)

了想,点了点头说明白了。他觉得自己是明白了。

“也许他是看到幻像了,”吸血鬼说。

“那你……你的意思是不知道……现在都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看到了幻像?”

“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的信念很坚定,一秒钟也不曾动摇。我现在很清楚这一点,当时我也知道。那天晚上他离开我的房间时悲伤到了极点,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但丝毫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念。几分钟后他就死了。”

“怎么会呢?”男孩问。

“他出了房间的落地长官,来到走廊里,在砖砌的楼梯顶端站了片刻就摔了下去。等我赶到下面时,他已经死了,摔断了脖子。”吸血鬼惊恐地摇了摇头,但面部依然很平静。

“你亲眼看见他摔下去的?”男孩问道,“会不会是失足摔下去的?”

“我没看见。有两个仆人看见了,他们回忆说弟弟抬起头,像是看到了空中的什么东西,紧接着整个身子就像是被风吹着往前飘去。有个仆人说他摔下去的时候正要说什么,我也觉得他有话要说,可惜那会儿我从窗口走开了。我刚背转过身,就听到了他摔下去的声音。”吸血鬼瞥了一眼录音机,继续说道,“我无法原谅自己,我觉得他的死是我的过错,其他人似乎也都这么认为。”

“他们怎么可以这么想?你说他们是看见他摔下去的。”

“他们并没直接指责我,只是知道我和弟弟之间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知道他摔死之前我们争吵过几分钟。仆人们听到了我们的大声争吵,我母亲也听到了。她一个劲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向沉静的弟弟怎么会大吵大嚷。妹妹也跟着一再追问我。当然,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震惊之余我怀着满腔的悲怨,哪有心思去答理别人,心里只想着决不能让人知道弟弟看到的‘幻像’,也决不能让人知道他最终不仅没成为圣人,反而成了……神经病。妹妹不愿意去参加葬礼,宁可上床睡觉。我的母亲在教区里逢人便讲我和弟弟在我的房间里发生了很可怕的事情,只是我不愿讲出来。这话从我母亲的口里说出来,以至于警察都来盘问我。最后牧师也来看我,要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跟他们谁也没有讲事情的经过,只说我们当时是在讨论一点事情,并且一再申明他摔下去的时候,我没在走廊里。他们盯着我,就像是我亲手杀死了弟弟一样。不过我自己觉得是我害死他的。我在他的棺材旁坐了两天,心里一直想着他是我害死的。我凝视着他的脸,直到两眼冒金星,几乎昏倒。他的后脑勺摔碎了,头在枕头上还是歪的。我强迫自己紧盯着他,仔细审视着他脸上的每一个部分,因为那巨大的痛苦和尸体腐烂的气味几乎令我无法忍受。我一再想让他睁开眼睛,你知道这是多么地异想天开。我脑子里一直萦绕的念头是,我嘲笑了他,我不相信他的话,我对他不好,是我害死了他。”

“这事真的发生过,对吧?”男孩小声说了一句,“你给我讲的这些……是真事?”

“是的。”吸血鬼看了看男孩,对他的话一点也没有感到惊讶。“我来接着给你讲。”他的视线离开男孩,又落回到窗户上,对男孩并不在意。而男孩似乎在心里无声地挣扎了一阵。

“你说你不知道他是否真的看到了幻像。可你……是吸血鬼……怎么会不知道他究竟……”

“让我按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一件一件告诉你。不,我不能肯定他是不是真的看见了幻像,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男孩看他又不讲了,说道:

“请……请接着讲。”

“嗯……我想把种植园卖掉,再不愿看到那所房子,那个礼拜堂。后来我把它们交给一家代理所,帮助我处理有关事务,这样我就再也不用回到那里去了。母亲和妹妹搬到了新奥尔良城里。当然,我一刻也没忘记过弟弟,脑子里常常想着他的尸体在地底下一点一点地腐烂。他被埋在新奥尔良的圣路易斯墓地,我常常想方设法绕开那个地方,心里却怎么也忘不掉他。无论是醉酒还是清醒的时候,我都似乎能看见他的尸体在棺材里腐烂。我简直难以忍受这种折磨。多少次在梦里,我看见他站在楼梯的顶端,我拉着他的胳膊,温和地对他说话,劝他回卧室,告诉他我相信他说的话,让他祈祷上帝给我信心。在这期间,种植园的奴隶开始传说在走廊上看见过他的鬼魂,搞得人心惶惶,弄得监工无法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周围的人以不礼貌的方式向妹妹打听这件事的整个过程,弄得妹妹也像得了神经病似的。她倒不是真的成了神经病,而是为了应付别人的询问,才装成那样的。我整日饮酒,尽可能不待在家里。后来我就变成了那种想死又没有勇气自杀的人,独自在黑暗的大街小巷穿行,常常到酒吧喝得烂醉如泥。有两次差点和别人打架,我都中途主动躲开了,这倒不是因为我的懦弱,而是出于对这一切的冷漠。我倒真希望能有人杀了我。于是有一天真的有人来袭击我了。袭击我的可能是任何人,因为我的这种邀请是对所有人的……水手、小偷、疯子,等等。可袭击我的竟是一个吸血鬼。一天夜里,在离我家门几步远的地方,他抓住了我,然后认定我死了,便扔下了我——至少我认为是这样。”

“你的意思是……他吸了你的血?”男孩问道。

“是的,”吸血鬼大笑一声,“他吸了我的血,就是这样。”

“可是你活了下来,”男孩说,“而你说他认定你死了,才扔下了你。”

“他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