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不认识的不死族,你就得和他们战斗。这是不死族的千年规训。』
当他们离开聚会所的房子时,她又从杀手那里得知一个巨大的惊喜:他告诉她开於吸血鬼酒吧的事情。那是在纽约、旧金山、以及纽奥尔良的某些光鲜场所。在那里,不死族在後厢房秘密聚会,而那些愚蠢的人类在前面跳舞喝酒。在那里,没有任何不死族可以开杀戒,无论是大城市的漫游者、古老欧洲的吸血族、或是像她那样的浪荡者。
『如果那些大都会的吸血鬼要对你动手,』杀手说:『你就跑到那样的地方去避难。』
『我的年龄还不足以进去酒吧呢。』她说。
那真是太绝了。杀手与戴维斯笑不可遏,从机车上摔了下来。
『口要你找到一家吸血鬼酒吧,珍克斯宝贝,』杀手说:『然後就丢给他们一道你独家的「魔眼」,说声「让我进去」就行啦!』
没错!她是有对一些人施加过『魔眼』,要他们遵照她的指令行事,那当然没有问题。不过,他们一群没有谁知道吸血鬼酒吧在那里,只是听过它的所在地而已。当他们终於要离开圣路易时,她的脑中塞满各种问题。
但是当她回到这个相同的城市时,她唯一在乎的事情只是赶快到那栋聚会房屋去。大都会的不死族,我这就来了如果她必须单枪匹马地闯关,还真要有洗乾净脖子的觉悟呢。
耳机内的音乐停止,录音带播放完毕。就在狂风怒号的景况,她无法忍受那股沈默。那个梦境又回返了:她看到那对双胞胎,士兵们逐步逼近。耶稣!如果她无法把梦境挡开,切的场景就会像是重复播放的录音带一样,再度上演开来。
以一手扶稳机车,她调整着夹克内的随身听,把录音带换面。『继续高歌吧!老兄!』她说着。如果自己能够听儿的话,她会知道在风声咆哮中、自己的声音是微弱的嘶喊。
对於『必须被守护者』我们能够知道些什麽呢?
有任何留给我们的解释吗?
要得,这是她的爱歌。这是她在枪炮城等着她母亲回来时、边听边入睡的那首曲子。并非歌词让她有什麽感触,而是他唱歌的模样,就像是布鲁斯史宾斯汀嚎叫入麦克风的嗓音,让你心神俱裂。
那有些像是某种哼唱。但是黎斯特还是在其中对着她唱。而且,还有某种稳定的鼓声,持续不断地通达她的骸骨。
『很好,老兄,现在你是我身边唯一的不死族。黎斯特,继续唱下去吧!』
再五分锺就到圣路易。现在她又想起了母亲,多麽奇异而可憎啊。
珍克斯宝贝并未告诉杀手与戴维斯,为什麽她要返家一趟。但是他们知道,他们了解一切。
她必须对她的父母下手,就在『撩牙帮』驰向西部之前。即使是现在,她依然没有後悔。大概,只除了她母亲死於地板上的那个奇异瞬间。
珍克斯宝目一直很痛恨她母亲。她觉得母亲是个真正的大蠢蛋,每天只会用粉红色贝壳与玻璃碎片制作十字架,然後到跳蚤市场,以十元的价格贩卖它们。那些鬼东西的中央部位还弄上红色与蓝色珠子做成的扭曲耶稣像,真是丑陋无比,这地无比的垃圾。
不只如此,她母亲的所作所为都让珍克斯宝同感到作呕。上教堂已经够糟糕了,还用那种和颜悦色的德性与人交谈,忍受丈夫的酗酒,对每个人都只有好话没有恶言。
珍克斯宝贝一点也不卖帐。以前她常常躺在活动拖车上的卧铺想着,要怎麽样才会让这个女人抓狂?要怎麽样,才会让她像一桶炸药般地爆破开来?还是说,简而一言之她就是大笨了?多年以来,珍克斯宝贝的母亲早就不正眼看她。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她对母亲说『我已经做了,知道吗?希望老天保佑,你知道我再也不是处女了!』不过,她母亲不是掉头他顾,就是用她空洞而愚蠢的眼睛往别处看,然後又回到她手边的工作,对着自己哼着歌。她在做贝壳十字架的时候,通常都是如此。
有一次,某个从大都市来的人跟她母亲说,她做的是民俗艺术。『他们把你当傻瓜看,』珍克斯宝贝这样说:『你不懂吗?他们根本没有买那些丑陋的东西!你想知道就我看来,那些玩意像什麽吗?我告诉你好了,就像是十毛钱一对的廉价耳环!』
她母亲根本一句话都不睬她,只是转过来问道:『要不要吃晚餐,甜心!』
那就像是一个看似打开、怛是永远关闭的箱子,珍克斯宝目这样认为。所以她就尽早离开达拉斯,不到一小时,就到了西达克坚湖。在那里,她看到了甜蜜老家乡的熟悉标志:
欢迎来到枪炮城。我们与你同步射击。
当她到家时,她将哈雷机车停在拖车後回。没有人在,她躺下来小憩番,黎斯特在她的耳边唱着,而那个烧烫的熨斗在她手遗待命。当她母亲一进来,就迎头砸去,碰地一声,谢谢你,老妈,任务达成。
然後,那场梦境出现了。奇怪的是,当它开始的时候,她甚至还没有睡着。就像是黎斯特的声音消去,而那个梦境一口气把她拖进来:
她住一个充满阳光的地方。那是山崖的其中一边,那对双胞胎就在那里,美丽的红发女子。她们如同教堂上的天使一样,合掌跪下。有一大群人就在周围,穿着圣经人物的那种长袍。接着,音乐开始演奏。那是某种诡异的击声,以及号角吹奏的声响,像是哀悼的音乐。但是,最可怕的部分是那具死尸,躺在石床上被烧焦的女尸。她就躺在那里,看上去就像是活活被煮烂!旁边的两个盘子,摆着的是一颗肥大的、心脏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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