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4/4)

的话,有的时候又对他爸妈说他要回广州。他要找老伴。搞得他爸妈不知所错,在经过医院医生和心理医生双重科学考究之后。他姐夫确定这孩子不是生病不是故意淘气。很可能是中邪了。

于是多方打听,才从我大学同学知道了我,然后迫不及待的打通了我的电话!

我这个大学同学姓汪,和我同系不同专业,我们认识是在学校的新生杯足球赛的队长抽签会上认识的。我们系只有两只队伍,我们队和他们队,由于是同系,所以格外聊得来。那时候年轻气盛,彼此发誓要在珞珈山的决赛场上争个头破血流你死我活。最后却在第一支被淘汰的队伍的名誉上不分伯仲。之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即使我们的生活习惯和爱好很不一样。

他大学最大的功劳就是换了他自己都不知道多少个的女朋友。而我最大的功劳就是学了背了不知道多少经文,符咒,手咒和法门!所以大学之后他开了家情趣用品店,最近还在搞个婚礼策划公司。而我,运用所长,理所当然的当起了他口中的神棍。

至于我们为什么不去干专业对口工作。其实是因为我们没有顺利毕业!他的时间都在忙着换女朋友,而我的时间一大半以上都不在学校,而是在师傅的宝莲寺学道修法,跟随师傅出业务!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学只认识了几个朋友并且没能顺利毕业,所以严格的来说,我还是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二流子。

言归正传,听完操着满嘴武汉话的同学描述完之后。我愣了一下淡定的问了一句你在讲么比撒?他大声的说了一句你赫老子……又准备用普通话重新描述一遍的时候。我及时制止了他,并告诉他,我是逗他玩的,他刚要爆粗,我就开口问道,你姐夫在不在旁边。他说在。

从姐夫那里了解到的信息和情趣汪说的大致差不多。额外了解到的是他们在广州玩的地方在长隆,住的酒店是长隆酒店。听到这里,我已经决定要接下这个业务。因为情趣汪是我的好朋友,而且长隆酒店并不便宜。

由于姐夫很是着急,于是当天中午我就买好了从广州到武汉的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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