喳喳的女生本来就很引人注目,何况夏雪长得又很漂亮,果然不一会也在店里吃东西的两个男生走到她们面前,毛遂自荐要求当导游。
“不必了吧!”永希不甚感兴趣地翻了翻眼皮,“我表哥快来了,他是空手道四段耶!”
话虽这样放出去,但两个男生明显不相信,还赖在她们桌旁说着废话。
“唉,到处都是这样的苍蝇,白马王子到底死哪里去了?”永希不由仰天长叹,和夏雪两人面面相觑。
“老板,我有一本书忘在这里,你看见了吗?”
一个清朗的声音在店堂里响起,一抹去而复返的身影重有出现在小小的空间里。
夏雪心莫名一动,只觉得耳边这声音是那样熟悉,就好像,就好像……
不置信地抬起头,那个男生正站在她三步远的地方和老板说着话。
是他,是他,是他!夏雪的心在胸膛里狂跳,她没有想到真的能够遇到他,难道这就是永希说的缘分,他们已经不期而遇三次。
但是现在要怎样才能让他注意到坐在角落里的她呢?总不能看着他出现又平白消失。
该怎么办呢?
不远处,老板已经找到男生遗失的书,他道谢之后就要迈出店堂。
“哎——”夏雪想叫住他,声音却卡在喉咙里,她该怎么叫他,他叫什么名字,他是否还认识他,她到底要怎么办?完蛋了她一点都不知道!
“小姐,花莲很多好玩的地方导游地图上没有的啦,我们带你去一定很有意思的。”一直赖在夏雪身边的男生不但罗嗦,还挡住了她的视线。
“喂,你烦不烦?!”永希拿筷子狠狠拍向桌面,吃饭的胃口已经被这个小子严重影响。
“表妹,原来你在这里!”修长而有形的手轻轻拍了拍夏雪的肩头,夏雪一下子惊跳起来,惊惶回头,视线撞近了一谭漆黑如墨的湖泊中。
程灏微笑着站在夏雪身边,其实刚才迈进店堂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她们,只是当时为了搞清状况,故意借着找书的名义观察事态的发展。
“请问你们找我表妹有什么事嘛?还是需要帮忙?”程灏很有礼貌地问着两个男生,他明显占有优势的身高,镇定自若又风度翩翩的气质,当然还有空手道四段的传说,让两只小老鼠自愧不如,支支吾吾了几下便灰溜溜地逃跑。
“诶,你真的很好用哎!”永希惊叹的看着他。
“喂!”夏雪轻轻踢了她一脚,“不用那么夸张吧。”
“没关系。”程灏笑笑,然后低下头对上夏雪的脸很认真的说,“很高兴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好巧。”夏雪点头,脸涨的通红。
“无巧不成书,这个叫缘分呀。”永希张罗着两人坐下,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就像红娘投胎,操持着这世间最美满的姻缘。
夏雪认为这趟花莲之游是她命中早已安排好的,他出现得那么突然,又那么及时,一切似乎是天注定。她是一个信命的人,自小看着父母相爱却因为种种原因而分离,看着母亲和继父两个完全不同生长环境、不同价值观的人可以相儒以沫,便觉得冥冥中有一双手在无形地引导着每一个人。她顺从它的安排走来,她更期待它为她安排未来。
“到了花莲一定要登赤科山,这里素有小瑞士之称,风景如画,整个山上都种满了金针花,在开放的时节就好像铺上了橙黄色的地毯,非常壮观。”
盘旋的山路上,一男儿女正顺着台阶逶迤而行。
“哇!太漂亮了!”爬上山顶之后,永希顿时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满山遍野的金针花,真的如程灏所说密密层层,象铺着世界上色彩最艳的地毯。
“这金针花又叫「一日花」。外国人叫她作一日美人花。花虽美,可是,开花一天就凋谢。”夏雪掂起地上凋谢的花苞,想起再美丽的容颜也会变成山泥,不由有了了悟黛玉葬花那种寂寥的心情。
“美好的事物多是如此短暂。”程灏看着夏雪,“所以在它还存在的时候,我们要珍惜。”
夏雪脸一红,仿佛觉得他话中有话。
“对!”永希抚掌,“所以,趁花未开之前,把花苞采下来,作金针菜吃掉最合算。”
一通话引得三人在山路上哈哈大笑。
“我没想到你对大自然这么热爱,一般的男生不都是把时间放在棒球或职篮上吗?”夏雪好奇地询问。
“我是在花莲出生的,对这里有特别的感情。十五岁时随着我爸爸妈妈移民到美国去,住在SanFrancisco,在那儿上大学。大学毕业以后,再到TexasU念农业硕士。我对农田和植物有一份很深厚的感情。
“是吗?!我家里有个果园,所以,我对农田和植物也有着一份深厚的感情。”夏雪笑着打趣,
“那,你们算是同道中人喽!”永希插上一嘴。
“那你为什么会回来?”夏雪好奇地问。
“毕业礼的时候,突然有一种很强的冲动,想回到属于中国人的地方,所以就一个人跑回台湾来了。
“那,你打算在农科方面发展?”
“嗯!我现在边写博士论文,边找工作。”
“再找不到的话,来我家的果园当园丁好了。”夏雪邀请,引来永希的挤眉弄眼。
“嗯。”程灏半认真半玩笑地说着,“让我好好考虑一下。”
夏雪和灏相视一笑,默契意味更浓。
昨天巧遇之后,程灏便担起了导游之职,领着夏雪和永希游遍了花莲各大景点。当然在永希看来另外两个人完全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彼此互动也。常常是三人行,渐渐地就看见她们两个有说有笑,而她就象一支1000瓦的菲利普灯光,实在太亮。
当天,永希就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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