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金玉盟 >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4/7)

!”

王瑞接过灯笼,叹口气道:“小姐,庄主真是死得不明不白么?这事我也有些耳风,不过耳闻是虚,眼见是实,就因为这些风言风雨,才弄得你有家难归。”

“王大叔,我也是并没找到真凭实据,这事今后对任何人不可再提,今夜我来祭墓,尤其不可告诉外人,你回去睡吧,我走了。”

上官红离开墓地不久,司马青便跟了过来。返回落凤坡,才不过四更刚过。

在以后的几天里,上官红和司马青又接连数次夜探青龙岭,却始终找不出什么可疑之处。

这几次他们并未惊动王瑞,香纸鲜花都是随身携带去的。

自然,上官红也并未得到父亲的托梦。

大约在来到落凤坡的第八天,谈不同也赶来了,这位老人家,此时此地,算是他们唯一的亲人了。

空空门的落凤坡分坛,当晚为他们的门主摆筵接风,司马青和上官红是贵宾。

酒筵散后,谈不同邀他们两人进入一间密室。

其实所谓密室,并非真有什么机关设置,只是位在分坛核心,房外有专人守护而已,这地方就是谈不同每次前来的临时居所。

谈不同亲自为他们砌上茶,首先听取两人叙述了这些天探察青龙岭和到过一次嵩云别庄的经过,才面色疑重地道:“在京城和长辛店时,咱们总觉那边是天风堡的势力范围,南宫一带,因为是上官姑娘故里,必定安全些,岂知仅仅半个月的时间里,情势已大不相同了。”

“前辈是说?………”司马青盯住谈不同的脸色。

“也许两位潜回南宫,已被卫天风发觉,据说他已来到嵩云别庄,而且随同他前来的同党人物,不下几十人,连上次和他闹得不太愉快的十大天魔,也跟着来了。”

“这十个魔头真贱!”上官红现出鄙夷的神色:“谈伯伯,还有什么人跟他来了呢?”

“还忘记告诉你们。”谈不同只顾说自己的:“卫天风在京城的天风居,那天烧得不轻,据说整顿了好几天才复原,不过,因为那天场面太大,又加上着火,已经引起各方留意,卫天风为避人耳目,决定将天风居改为普通酒馆,暂时正正当当的做生意。”

“这样说那位专卖风骚的水娘子就无用武之地了?”司马青说。

“老朽正要告诉你们,水娘子那骚女人已被卫天风派到南宫来了。”

“水娘子此刻也在嵩云别庄?”上官红问。

谈不同道:“她自然不在庄上,而是在南宫县城,据老朽得到的清息,卫天风最近已把势力转移到南宫来,水娘子仍是掌理一家酒楼生意,过两天酒楼开张,老朽少不得要进去光顾光顾。”

司马青不以为然,道:“前辈若在那种场合公然出现,岂不自暴身分,影响今后行动?”

“不妨事,老朽见机行事,自有分寸,还不致吃亏上当。”谈不同语气坚定。

“谈伯伯,我们一连几次夜探青龙岭,始终找不出任何线索,您看该怎么办?”上官红神色黯然,感喟地叹息一声。

“照二位刚才的说法,别说几次,就是几十次几百次,也不可能找出线索来。”谈不同摇头。

“到底如何下手呢?那首诗不是明明写着‘欲知上官生死谜,且向青龙探分明’么?”

上官红幽幽说道。

“老朽刚才也不过随便说说,至于如何下手,还得仔细想想。”谈不同说着闭上眼睛,不住地搐动双眉。

司马青和上官红见他已深深陷入苦思,不好打扰,心里虽急,却不得不耐心等待。

许久,谈不同忽地双眼一睁,猛然抬手拍了一下大腿道:“有了!”

这虽是一句普通的话,但上官红听了,却不免晕生双颊。

“有什么了?谈前辈?”司马青道。

谈不同面现歉意的摇摇头,长长吁口气道:“只可惜这样做法,未免大大不敬。”

司马青觉出他话中之意,侧脸看了上官红一眼道:“前辈不妨说出来,只要能为先岳父报仇雪恨,不论怎么做,小红都不致反对的。”

谈不同道:“这样做对上官盟主实在太不敬了,有如渎犯神灵。”

“谈伯伯是说要开棺验尸?”上官红不愿谈不同再忍痛兜圈子,只好自动出语点破。

“贤侄女,你既然明白我的心意,也省得老朽再费气力了。”谈不同先是一惊,但立即又有如释重负之感。

上官红情不自禁泪滚双颊,叹口气道:“其实我也早想到要走这一步,而且爹在遗书上也交代过。”

“原来盟主早有交代,遗书上怎么说的?”

“爹在遗书上说,只要卫天风能改过向善,造福武林,就教我不必追究。否则,如果他妄自图霸武林,凌人自肥,行为有失道义,使我爹平白冤枉死去,那就教我开棺验尸,证明他是毒死他老人家的凶手,进而邀集侠义同道,对他声讨罪责。”上官红从怀里掏出遗书,递给谈不同。

谈不同仔细看了一遍道:“这就好办了,既然盟主真有交代,就算不得什么渎犯了。”

司马青沉思一阵道:“前辈,难道就没有别的路好走么?”

谈不同也禁不住低低一喟道:“如果不是被逼到这条路上,老朽愿意这样做么?”

“咱们是夜间偷偷采取行动?”

“这种事怎能偷偷进行,即便验出死者中毒,卫天风又如何肯承认,倘他来个猪八戒倒打一耙,说咱们故意栽赃,存心陷害于他,或者加上个盗墓罪名,咱们岂不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可是又如何公开开棺相验?”

“发出武林帖,邀集北五省黑白两道,甚至连江南武林同道也通知,要他们前来同做见证。”

“以谈前辈的名义发帖?还是以小红或晚辈的名义发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