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和楚行云一起回来呀?说起来最近好多天没有看到他了,你们怎么了?吵架了吗?”连着一个星期,爱惜都没有和楚行云在一起,一向喜欢八卦的方颐终于忍不住了,向爱惜发问。
爱惜摇了摇头,淡淡地笑了笑,说:“没事呀,我们很好,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让他每天送我回来。”是呀,只是朋友,并没有那样的义务。虽然心头还是会有些失落,但是爱惜觉得,这样更好。
她的心已经作出了选择,虽然也许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未来的路会很漫长很痛苦,可是,她已经作出选择了。
不后悔,也不想后悔,她愿意这样爱下去,如飞蛾扑火,不顾一切。
“你们不会是吵架了吧?”看着爱惜淡淡的面容,朱晓丽瞪大了眼睛,看着爱惜,仿佛听到了不可思议的笑话,“喂,爱惜,老实交代,你做了什么让楚行云生气了?”她一把拉住爱惜,逼供起来。
“为什么是我做了什么?”听朱晓丽这么说,爱惜哭笑不得。虽然的确是她做了什么没错,可是,为什么这么肯定是她不是楚行云呢?
“废话,楚行云那么好,对你那么在乎,我才想不出他会做什么错事呢。八成是你做错了什么让人家不高兴了。来,跟姐妹们说说,保证给你出个好主意,让你们一天之内快速和好。”朱晓丽拍着胸脯说。
爱惜苦笑,这一次别说一天,恐怕会很久才能让楚行云重新接受她吧。但是她也真的觉得累了,独自一个人,追求一份看起来没有希望的爱情,真的很寂寞,很想和人分享。
“我……爱上了一个人,所以……”爱惜低低地开口。爱惜的话让朱晓丽和方颐面面相觑地张大了嘴巴,最后却没有责难。
“到底怎么了?爱惜,如果觉得不舒服不开心就说出来吧。也许我们帮不上忙,可是好歹可以听你发泄一下。”方颐收起八卦的表情,拍了拍爱惜的肩膀,很真心地说。
爱惜心头一暖,看着朋友真诚的脸庞,眼圈一红,将这些天来心里乱七八糟的情绪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
很久很久,谁都没有说话。爱惜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但她知道,她一点都不后悔,真的不后悔。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可是爱惜,我觉得你……真的疯了。”良久,朱晓丽叹了口气,仰面往床上一躺,然后闭上了眼睛说。
“我不知道,可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真的……”低低地啜泣起来,爱惜觉得自己好无助,只是爱一个人,她真的错了吗?
“爱惜,楚行云那么好,你不要他以后会后悔的。那个凌夜圣,他的心里只有一个星辰,而星辰死了,你要怎么跟一个死人去争?难道说你就甘心一辈子活在星辰的阴影里吗?”方颐的每一句话都像一块沉重的石头,狠狠地压在爱惜的心里。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一点筹码,可是我爱他,真的真的没有办法忘记他。我脑子里、心里想的都是他,不管我怎么抗拒,我都只能想着他。”爱惜很迷茫,声音有些飘忽,“原本,我也以为自己只是同情他,觉得他的眼神太悲伤,想要帮助他,可是现在,我再也没有办法说服自己说我对他只是同情。哪怕没有一点的机会,我也不想就这样放弃。我想努力试一试,不管结果怎么样都好。不然,我觉得自己会更加后悔。”说完,爱惜抿着嘴,强迫自己勇敢起来。
方颐和朱晓丽都没有说话,她们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然后一起抱着她,叹息。
“爱惜,我们没有办法对你说祝福的话,只能说,希望你能够改变他,让他爱上你。”是呀,这样的爱情,太过于沉重,除了希望,似乎,也只能希望了。
爱惜笑了,笑得很苦,但是却很坚持。
她知道,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认为她疯了,她也不会放弃的。
因为,她是真的爱他。
真爱,无法放手。
夏天的傍晚,晚霞红得仿佛暗沉的血,沉沉地压在天边,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
星神学院校门外面的一条小巷子里,一帮骑着摩托车的不良少年,手持器械站在那里,将整条小巷子围得水泄不通。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狰狞的表情,而站在里面的几个人,表情更是冷酷。
不经意从旁边路过的行人加快脚步跑了起来,害怕自己不小心惹了这群凶神恶煞的人。
他们是本市的黑社会组织,而被他们围绕在中心的,是凌夜圣。虽然凌夜圣已经浑身是伤,几乎都站不起来,但是却始终一脸孤傲、桀骜不驯。
“哟,小子,死到临头还摆一张这样的脸?很拽嘛,不过也很衬你这副死人脸啊。”嘴里叼着一根香烟,戴着墨镜的男人走近凌夜圣,将浑身是血的凌夜圣踩在了脚底下,然后低下头、弯着腰抓着凌夜圣胸口的衣服,嘲弄着。
凌夜圣的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肌肤,到处都是青肿伤口,脸上都破了,嘴角、手臂到处都是血,染红了他的衣服,让他看起来就像是浴血的修罗一般可怕。这帮人并不是普通的小混混,他们是本市的黑社会组织。之前,凌夜圣曾经不要命地挑衅过全市各大帮派,还把人打成重伤,现在,他们连成一气,来找他报仇。
这就是黑社会的法则,冤冤相报,血债血偿。
凌夜圣虚弱地躺在那里,但是高傲的个性却让他不愿意服输。他伤得很重,全身上下都在隐隐作痛,甚至连站都站不起来。虽然他一直认为自己是高手,可是即使他再厉害,面对一群训练有素而且在刀尖上过日子的高手,他也不可能赢。
所以这次,他输得惨烈。从摩托车上摔下来后,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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