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所畏惧,我大人。”
“他理应学会畏惧。畏惧能令一个人在这个充满背信和欺诈的世界里存活。甚至就在这里,在荒冢屯,天空上盘旋的乌鸦也在等着啄食我们的尸体。Cerwyn家和Tallhart靠不住。而我的胖朋友,鳗鱼大人正在密谋背叛。至于妓魇……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但也没有蠢到一点狡猾的心思都没有。拉姆斯应该害怕他们每一个,就像我一样。下次你见到他时就这样对他说。
“和他说……和他说要他害怕?”这个提议想一下就能令臭佬感到痛苦,“我大人,如果……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
“我知道。”波顿大人叹了口气。“他的血液腐败了。他需要水蛭的治疗。水蛭能吸走坏血,吸走愤怒和痛苦。没人能料理得了满腔愤怒。不过拉姆斯……我怀疑他腐败的血液会把水蛭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现在是。我曾经还有一个,叫多米尼克。一个安静的男孩子,但很完美。他作为达斯丁夫人的侍酒服务了四年,然后为Redfort大人作了三年侍从。他喜欢弹竖琴,喜欢读史书,骑起马来就像一阵风。说起马……这孩子对马很着迷,关于这个达斯丁夫人会跟你讲。论骑术就连莱安娜小姐(原文是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这样骑术高超的女孩儿都比不过他。雷德福说他必然将是竞技场上的明星。一个伟大的冠军必然首先是一个伟大的骑手。
“是的,我大人。多米尼克,我……我曾经听说过他的名字。”
“拉姆斯杀害了他。Uthor学士说是肠胃病,但我认为是中毒。在谷底的时候,多米尼克喜欢和雷德福的儿子们一起玩。他也想要一个兄弟,于是他跑到哀泣河找到了我的野种。我禁止他这样做,但是多米尼克已经是成年人了,并且觉得自己比他爸爸更聪明。现在他的骨骸和其他兄弟的一起躺在恐怖堡下面,他们都死在摇篮里,只给我留下了拉姆斯。告诉我,我的大人……如果弑亲是被诅咒的,那么当一个儿子杀害另一个儿子时,身为父亲要怎么办才好呢?”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他以前听剥皮人说过那个私生子杀害了他嫡出的兄弟,但他从来都不敢相信。也许他错了。兄弟们们的死并不总是因为有人杀了他们。我的兄弟们也死了,但不是我杀的。“我的大人有了一位新夫人,能带给他新的儿子。”
“我的野种不会为此高兴的。沃达女士是一个弗雷,而且她看起来很能生。我意外地逐渐喜欢上我的小肥婆了。她之前的那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这个很会叫也很会动。我发现自己很喜欢这样。如果她能像她吃馅饼一样生孩子(应该不是这意思,但我怕度娘发威),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塞满了。当然,拉姆斯会把他们全都杀了。这样也好。我活不到我的新儿子们成年,而年幼的领主对任何一个家族来说都是灾难。不过沃达就会为孩子们的死而伤心难过了。”
臭佬的嗓子发干。他听到风吹过街道两边榆树光秃秃的纸条发出啪嗒啪嗒哦声音。“我的大人。我——”
“我大人,记住没?”
“我大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问您需要我作什么?我什么都不会,我甚至连人都不是,我残废了,而且……我的气味……”
“洗个澡换身衣服就能让你闻起来香喷喷的。”
“洗澡?”臭佬感到他的内脏都在抽搐,“我……我宁愿不洗……我大人,我求您。我……我有伤,我……还有那些衣服,拉姆斯大人给我的衣服,他……他说我不能脱掉它们,这是他的命令……”
“你穿的是一堆破布”,波顿大人很有耐心,“一堆垃圾,已经扯破了还沾满血污和屎尿。而且太薄,你一定觉得很冷。我们会给你换上羔羊毛的外套,既柔软又暖和。或许还有带毛边的斗篷。你喜欢吗?”
“不”。他绝不能让他们拿走拉姆斯大人送给他的衣服。他绝不能让你给他们看到他果体。
“那么你更喜欢穿丝绸和天鹅绒材料的衣服?嗯,我记得有一段时间你确实很喜欢。”
“不”,他坚持,“不,我只想穿这些。我是臭佬。臭佬,押韵偷窥。他的心脏跳的像打鼓一样,他的声音变成被吓坏了的尖叫。“我不想洗澡,求求您,我大人,不要脱掉我的衣服。”
“那么你至少让我们把它们洗干净?”
“不,不,我大人,求求您。”他双手紧紧护在胸部伏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大人现在就会命令卫兵在大街上扒掉他的衣服。
“如你所愿。”波顿的白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放佛在它们后面空无一物。“我的本意是不让你受到伤害,你知道的。我亏欠你很多。”
“您?”一个声音尖叫着提醒他,这是一个陷阱。他是在玩弄你。儿子就是父亲的倒影。拉姆斯大人一直都在玩弄他的希望。“什么……您说您亏欠我什么……我大人?”
“北境。史塔克家族在你攻占临冬城的那个夜晚就注定了灭亡的命运。”他轻蔑地挥了挥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都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