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最擅长的事吧?」 我这才发现,许至君其实有他犀利的一面,他跟他这个年纪所有的男孩子一样,都有锋利的锐气,只是有些人在经历了磨难之後对生活作出了妥协。 锐气,就像与生俱来的翅膀,在残酷的生活面前,我们折断翅膀,慢慢学习步行。
夜风很凉,我们选择了散步回去,这个城市的路灯总是不太亮,所以我们的影子就被拉得很长。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平日里轻松的气氛在这个夜晚变得十分凝重。 到我公寓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他:「你爱过思瑶吗?
」 他一怔,很久,然後点头:「最下贱的男人才否认自己的过去。」 我心里暗暗喝彩,可是脸色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仰着头看着背光的他:「那麽,你告诉我,什麽是爱呢?」 什麽是爱,这个命题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无法给出一个具体而准确的解释。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每次都爱得很用力,可是每一次都像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他沉默的侧面嶙峋的轮廓像一帧漂亮的剪影,我笑了:「你就当我喝多了乱说话,别想了。」 就在我要转身的时候,他拉住我,力道不大,却足以让我的脚步停下来,然後,我听见他缓缓开口:「我不知道别人怎麽想,但是在我的定义里,我爱你,不仅仅意味着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 电光火石之间,我真的深深震动。 这句话要换一个人说,我可能鸡皮疙瘩掉一地,可是他的神态那麽泰然自若,语气亦是如此云淡风轻,我只觉得感动,不觉得肉麻。 他大概误会了我的感受,连忙补上一句:「我真是很不习惯说这样的话,你可以把主语换成任何人,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
」 我哈哈大笑:「许至君,你还真配得起你的名字。」 许至君,真是至情至性的君子。 睡觉之前他发来短信给我:「关於我喜欢你这个事情,你不必想太多,顺其自然就好。」 我一时兴起,问他:「难道你身边没别的女生?
」 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个林逸舟那麽不甘寂寞。」 很好,一刀致命,我握着手机在黑暗里气得张牙舞爪,对面床上的谭思瑶弄出很大的动静来表示她的不满,我到底还是心虚,连忙关机睡觉。 这猪狗不如的人生啊,我望着天花板长叹。
[3]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坐在许至君家那个偌大的客厅里,看着那个60寸的液晶电视,闻着桌上水果散发出来的清香,我都能听见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他倒是轻松自得,遥控器按个没停,过一会儿PSP又拿在手里。
我终於受不了这种窒息的感觉,央求他:「让我走吧。」 他手往厨房一指:「你自己跟我妈说去。」 我呜呼哀哉,只叹自己这个礼拜忘记看星座运势,又怪今天出门之前没有看过黄历,我坚信今天的黄历上应该写着四个字:「不宜出行」
在谭思瑶终於确定了许至君的想法之後,我明显感觉到了她的失落,随後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人前一向好修养的她,时不时都会话中有话的奚落我,比如「至君很喜欢吃寿司的,不过你大概受不了芥末的味道吧」
,又比如「一条Levis你就当成宝了,至君的裤子全是Diesel的,知道这个牌子吗?」 每每从她的话语中听出讥诮之意我都懒得理睬,她的公主病高中时就显露端倪了,这几年来又变本加厉。 徐小文倒是「拿得起,放得下」
,除了出言相讥之外还诚恳地跟我说「有机会还是抓住吧」,但於情於理他都觉得此时应该多给谭思瑶一些陪伴。 在这样的局势之中,我成了最孤单的那个角色。 我尝试着找李珊珊和宋远,可是人家谈恋爱,总带着我这麽一个大灯泡,别人不嫌弃我我自己都嫌弃自己,玩了两次之後我就很自觉的「闪」
了,车水马龙的街头行人笑语晏晏,我此时完全能够体会到林逸舟所说的那句话。 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其实每个人都怕寂寞吧,我承认我真的怕,从懂得寂寞,到害怕寂寞,到习惯寂寞,再到享受寂寞,这其中的过程,堪比涅盘。
可惜我道行太低,目前还处於第二级,修行之路还漫长得很。 人一寂寞,回忆就无孔不入,见缝插针。幸好还有个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的许至君,他的电话适时而来:「出来陪我买衣服吧。」 其实我应该感激他把我从这种顾影自怜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可是我就是嘴贱:「干嘛要陪你买衣服啊,你以为我是你的丫鬟啊?
」 他在那头笑得很□:「叫你来你就来嘛,本少爷开心了晚上就宠幸你。」 他要是晚一秒钟挂电话就能听到我以180分贝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可是我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那些恶毒的话语还没出口我就听见了一阵忙音,恼羞成怒的我气愤得忘记了勤俭节约的美德,伸手拦了辆的士,对着司机一声怒吼:「新友谊商店!
」 许至君,老娘要剥了你的皮! 难得他不自己开车出来,可是当我陪他从新友谊逛到王府井,然後移驾平和堂,最终停留新世界的时候,我真的忍不住要爆粗口了,他用眼神示意我不要发怒,要镇定。 我没见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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