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耽美 > 深海里的星星 > [第六章]深海里的星星

[第六章]深海里的星星(5/13)

,我很明白她说的那件事情是什麽。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我甚至连问都不敢主动问,只能被动地等着听她揭开一个残酷的事实。她紧抿着嘴唇,眼神中有强烈的不忍,可是,终於,她还是说了,她说:「落薰,你那些照片,我怀疑,是封妙琴拍的。

」就像五月的晴空突然一个炸雷,我原本趋於瓶颈的世界在顷刻之间,又乱了。谭思瑶陪我一起去找封妙琴,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担心地问:「你一直在冒冷汗啊,你没事吧?」我很努力地对她挤出微笑想要告诉她我没事,可是她看到我的笑之後脸上完全是於心不忍的表情,如此,我便懒得伪装了。

如果真如谭思瑶所说,做那件事情的人是封妙琴,那我很明白她的动机是什麽。封妙琴已经不屑掩饰对我的憎恶和反感了,从她的眼神中我已经得到了确定,但我仍然想要她亲口承认。谭思瑶用她从来没有过的严厉口气质问封妙琴:「我知道是你,那次你来我们宿舍借用洗手间,当时我也没想那麽多,前几天我整理电脑里的照片,无意中看到有一张我的视频截图里你的背影,我突然觉得事情很蹊跷,无缘无故你来借我们宿舍的洗手间干什麽?

」封妙琴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借洗手间当然是上厕所,我宿舍的人霸着厕所难道我就该憋死吗?」谭思瑶看着她,忽然笑了:「我对照片视频截图的时间查了课表,那天的选修课是中外广告评析,你三个室友都选了这科,只有你没有。

」事情已经很明白了,我看着谭思瑶一脸笃定的申请,不自觉地打了个冷战。封妙琴理科哑口无言,她看了看谭思瑶,又转过脸来看着我,在这一刻,我彷佛已经听到了她亲口承认。忽然之间,我一路积攒的所有力气都在这一刻消失殆尽了,我之前想过,只要她承认了,我不把她生吞活剥了我就不是人,可是这一刻,我忽然觉得,就算我杀了她,又能挽回什麽?

我呆呆地看着她,这个高中的时候我就认识了的女孩子,从前我只是觉得她很虚荣,很拜金,小家子气到有点可笑的地步,我从来没有想过她呢新有那麽多歹念。我问她:「封妙琴,你怎麽……这麽下贱?」她怔了怔,忽然轻蔑地看着我笑:「程落薰,说道贱,我觉得我们半斤八两,你觉得呢?

」我被她这句话问住了,是这样吗?她说的是对的吗?她冷笑着问我:「不是只有你可以跟他上床的,我也可以。」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就炸了,我跟他上床?我跟林逸舟在一起的所有片段一帧一帧地展开,我想起那个下着大雨的下午,我在他的卧室里,为了让他看到我胸口的刺青,我只裹了一条宽大的浴巾。

似的,没错,後来封妙琴冲了进来,她以为……原来是这样……我笑了,忽然之间,我觉得什麽都可以不去计较了。我看着眼前面容狰狞的封妙琴,从来没有一个时刻,我觉得她如此可笑。我们之间也算是缘分吧,从我们认识那天开始,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可是我并没有多讨厌她。

她大概也是真的很喜欢林逸舟吧,也许,还包括了他的钱。喜欢一个人,难免近情情怯,难免会将真心表达得那麽拙劣。就像罗素然说我的那样,落薰,你只会用最艰难最辛苦最笨的方式去爱人。我们这些人,通通爱得太笨了。

去跟许至君碰面的路上,谭思瑶一直默不作声,我拍拍她的手,她嘟着嘴埋怨我:「是不是真的就这麽便宜她啊!」我沉默着,不晓得怎麽回答她。她叹了一声,又轻声说:「不过你的个性是这样,你不屑记仇。」她这句话倒是让我笑出了声,这些年的相处真不是白费的,她确实很了解我。

与其说我豁达,不如说我是懒得记仇,无论经历多少痛苦,我始终坚信,我们的生命应该由更多美好而不是苦难的回忆组成。就像我在周暮晨之後遇见了林逸舟,在林逸舟之後,我遇见了许至君。也许我这麽说很傻,很幼稚,但是我真的依然相信爱情,我永远相信爱情。

我和谭思瑶是最後到达海鲜酒店的,许至君旁边的位子给我空着,谭思瑶故意气鼓鼓地说:「那个位子以前是我的。」我也不甘示弱,回敬了一句:「有本事你现在抢过来坐呀。」一桌人都看着我们笑,在众人不明就里的笑声中我们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默契地将上午那件事缄默於嘴角。

许至君拿到我送他的礼物之後挑起美貌,夸张地叹了一口气,那意思我很明白:我就知道你送不出什麽新意。我管他那麽多,先吃鲍鱼要紧。一只一只小鲍鱼在高汤里翻滚,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地将它们掠夺到我面前的碟子里,鲍鱼还没解决,我又瞄上了谭思瑶面前的螃蟹,她瞪着眼睛看着我,好像在提醒我要注意仪态。

我没有仪态,我是个乡霸,就算每天给我吃鲍鱼也不能改变我是个乡霸的事实。晚上的活动很恶俗,还是泡吧唱歌,我打了一个饱嗝之後冷眼看着许至君:「没创意。」他朝我晃了晃那瓶我新买的「回声」,我立刻噤若寒蝉。我真的没什麽资格鄙视他。

我喝了很多很多酒之後摇摇晃晃地去洗手间,黑暗之中不知道被什麽东西绊了一下,眼看就要倒下去了,我一声尖叫还没出口,李珊珊眼明手快把我拉住了,暗沉的灯光之中,我看到她紧蹙的眉头。对着镜子扑了几下冷水,我看到我整张脸都是绯红的,更可怕的是连眼眶里都是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