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王(2/3)

此时功成治定,礼乐可兴,乃制为一代之礼,作为一代之乐,用之于朝廷邦国,以昭太平。又定为丈尺斗斛等器的规式,颁之于诸侯,以立民信。于是礼乐备,制度同,天下之人皆大悦服,无有不尊其政令者矣。其所作的乐,名叫做《勺》,言成王能斟酌先王之治道,而合乎时宜也。

又作乐,名叫做《武》,以形容武王伐纣之武功。今《周颂》之诗所载《酌》、《武》二篇,即其乐歌也。当此之时,礼备乐和,民安国泰,周家虽新造之邦,成王虽幼冲之主,而天下帖然安之,诸侯宗周,维持至于数百年而不废,周公辅相之功大矣。

原文 交趾南有越裳氏,重译而献,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恐一使不通,故重三译而来朝。”周公曰:“德泽不加,君子不飨其质;政令不施,君子不臣其人。”译曰:“吾受命吾国之黄耇曰,天之无烈风淫雨,海不扬波,三年矣。

意者中国有圣人乎?盍往朝之。”周公归之于王,称先王灵神,致荐于宫庙。使者迷其归路,周公赐以车五乘,皆为向南之制。越裳使者载之,繇扶南、林邑海际期年而至其国。故指南车常为先导,示有以服远人而正四方。直解 交趾,是今安南地方。

越裳、扶南、林邑,都是海中蛮夷国名。译,是通各国语言的。质,是朝见的礼物。黄耇,是黄发的老人。车,是有障蔽的车子。成王继文武之后,又有周公为之辅相,当是时,中国治安,四夷宾服。交趾之南,有越裳氏,从来与中国不相通,至是乃忽然遣使重译来献方物,说道:“自我国到此,道路悠远,山川阻深,经过许多地方,只一个译使,恐不能通,故重用三译而来朝,方才得达。

”周公辞他说:“吾闻君子德泽所不到的地方,不受其贡献;政教所不及的人民,不责其臣服:何劳使者远来。”译使对说:“吾受教于国中的老者说,如今天无疾风苦雨,海水不起波涛,已三年矣。想是中国有圣人为主,所以风调雨顺,海晏波恬如此。

我远方也赖其余庇,何不往朝之。”于是周公以太平之功,归之于成王,又称先王灵神,将所献方物,祭告宗庙,见得这远人宾服,皆是宗庙神灵,天子明圣之所感召,人臣无所与其功也。及使者辞归,迷失了向来的道路,周公以其国在南方,乃赐他车五辆,车上各安一个木人,运以机巧,车虽回转不定,而木人之手尝指南方,叫做指南车。

越裳使者乘此车,随所指而行,繇扶南、林邑二国海边,行了一年,方至其国。因此天子大驾前面,尝设个指南车,以为引导,盖本越裳氏之故,示有以服远人而正四方也。夫圣人在位,宇宙太和,周家虽谢质却贡,而中国既安,四夷自至。

汉世通西南夷,发兵护使者赍金帛,诱之使来,威之使服,而竟不可得。繇是观之,服四夷者,在德不在力,明矣。原文 七年。初武王作邑于镐京,谓之宗周,是为西都。将营成周,居于洛邑而未果。至是成王欲如武王之志,定鼎于郏鄏,卜曰,传世三十,历年七百。

直解 鼎,是夏禹以来有天下者相传的九鼎。郏鄏,地名,在今河南府。成王即位之七年,定鼎于洛邑。初时武王承先世之旧封,自丰迁镐,作邑于镐京,叫做宗周,以其为天下所宗也。镐京在西方,是为西都。其后有天下,又以洛邑居四方正中,可为朝会诸侯之所,叫做成周。

以周道成于此也。将营成周,东居于洛邑,而武王遂终,有志未就,至是成王欲成武王之志,乃定所迁九鼎于郏鄏地方,郏鄏即洛邑也。询谋既同,乃卜之于龟,其卜兆之辞,说居此地后来当传世三十,历年七百。然其后传三十七君,历八百余年,乃过于所卜。

盖周家深仁厚泽,历世相继,固结人心,以保天命,有非数之所能拘也。然周家营洛,居易无固,旦夕兢兢,若天命之不克保,而享国最久。秦据关中之固,金城千里,自以为子孙帝王万世之业,而二世以亡。繇是观之,绵国祚者,在德不在险,明矣。

原文 是年二月,使召公先相宅。三月,周公至洛,兴工营筑,谓之王城,是为东都。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十七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所凑。制为郊甸,方六百里,因西土为千里,分为百县,县为四都,都有鄙。

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也。”周公又营成周。成王居洛邑,迁殷顽民于成周,复还归西都。成王长能听政,十二月,周公归政于成王。成王临朝,周公北面就臣位。直解 郛,是外城。顽民,是梗化未服者。成王即位之七年,二月,欲继武王居洛之志,使召公先往相度其所居之地。

相度既定,至三月,周公到洛邑,兴工营筑,所筑之城名为王城,表其为天子之居,非他城比也。那时镐京在西,故以洛为东都。王城之广,方一千七百二十丈,其外城方十七里,南面联着洛水,北首依着郏山,其形胜如此,乃天下所凑聚之处。

就此制为郊甸,其地方六百里,接连西土岐周之地,通共为千里,遵古王畿千里之制也。内分为百县,每县分为四都,每都之中,又各有鄙,随地广狭,以为鄙之多寡,而不限以一定之数。其营建洛邑之意,盖以此地居天下正中,四方诸侯朝贡者,道里适均,皆不至远涉,乃武王之本意也。

这洛邑在瀍水之西,周公又于瀍水之东,营造一城,通名成周。奉成王居于洛邑,以莅中国,抚四方,而迁徙殷家所遗之顽民,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