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帝(3/3)

贻子孙之道,实在于此。其言包括甚大,非浅陋之见所能及也。今送列侯印一十九颗,但是王的子孙,年五岁以上,能趋走跪拜的,都着悬带此印,比于列侯以旌赏之。”按东平王此语诚为格言。古语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今世人之所谓可乐者,不过只是这几件。然至其流荡忘返,乐极生哀,或身婴疾患,而夭折其寿命。或荒废政务,而覆亡其国家。向之所谓乐者,乃天下之至苦耳。智者而能觉悟于此,制节谨度,清心寡欲,爱惜精神,动循礼法,则身体康健而有乔松之寿,国家治安而有圣哲之名。

庆流子孙,声施万世,天下之至乐,孰大于是!奈何人之常情唯求取快于目前,而不能图虑于久远。往往弃此而取彼,至于堕落苦海,不能救拔,身殁名丧,虽悔何追?殊可悲也。然则东平之言,岂独为藩王者所当深思哉!原文 帝遵奉建武制度,无所变更,后妃之家不得封侯与政。

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公车以反支日不受章奏,帝闻而怪之曰:“民废农桑,远来诣阙,而复拘以禁忌,岂为政之意乎!”于是遂蠲其制。

是以吏得其人,民乐其业,远近畏服,户口滋殖焉。直解 建武,是光武的年号。公车,是掌受章奏之官。反支日,是历书上禁忌的日子。汉家相传,凡遇反支日,便停封不奏事。明帝在位凡十八年,所行的事,都只遵守着光武立下的制度规模,无所更改。

盖以光武圣德中兴,百凡制度都熟思审处,至明至备,为子孙者,只当谨守成宪,不可妄意纷更也。又鉴于王氏五侯之祸,凡后妃贵戚人家,只是优之以恩礼,并不得辄封为侯爵,亦不许他干预朝政。光武之女馆陶公主,尝为其子求做郎官,入备宿卫,明帝不许,但赐钱一千万,又对群臣说:“天上太微垣中,有二十五个星,叫做郎位星,可见这郎官职位虽卑,然上应列宿,非同小可。

出补外任,便是县令,宰制百里,一方生灵之命寄托于他,苟非其人,百姓每便受其祸,岂可容易与人?所以不敢轻许也。”公车官以每月反支日例有禁忌,不受章奏。明帝闻而嗔怪说:“百姓每抛弃了农桑,远到阙下,进本陈诉,指望即日替他奏闻,若复拘以禁忌,耽误了他的生理,岂是朝廷宣达下情的意思?

”从此便除了这禁忌,虽反支日,也受奏章。明帝之留心政务如此,所以那时官无滥授,而皆得其人;民无废时,而皆乐其业。永平之治,内自京师,外达四海,无不畏服。民间户口日见蕃殖矣。夫谨守法度,裁抑外家,慎重郎官,通达章奏,以至于吏称民安如此,此明帝之所以为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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