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纪(8/14)

其行;丧乱既平,则非才行兼备不可用也。” 直解 造次,是急遽、苟且的意思。太宗面谕魏徵说道:“朝廷设官,职掌不同,士人待用,才品亦异,或启沃论思,或承流宣化,或钱谷,或甲兵,须是精加选择,必其人之所长,与官之所职相称然后可,不可一时轻易苟且,胡乱便与人做。

虽是才与官相称,又必看其人品如何,若所用的是有德行的君子,他所汲引,必然都是君子,故用一君子,则众君子皆至,君子满朝,天下岂有不治者。若所用的是无德行的小人,他所汲引,必然都是小人,故用一小人,则众小人争进,小人满朝,天下岂有不乱者。

此用人之际,所以不可不慎也。”魏徵对说:“任官当择君子小人,此言诚是。盖如今太平之时,与当初创业之时不同。彼时天下未定,只求能成功济世,或有勇力的,或有智谋的,便都擢用,更不必看他人品邪正、心术好歹。

今丧乱既平,不但要他有才能,又要他心术好,有德行,方可用之。若但有才无行,乃是小人之才,用之适足以蠹国殃民,诚不可不慎择也。”盖天下之治乱,系于人才,人才之邪正,系于心术,若心术不好,虽有才能适足以济其奸恶。

人主不察而误用之,必为天下大害。此唐虞官人,必以九德,而后世使贪使诈之说,所以至于误国家也。原文 去岁,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至期来诣京师。至是九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

上皆赦之。直解 太宗于去岁贞观六年尝亲自审录罪囚,见那该死的囚犯,心里怜悯,不忍便杀他,都放了回家看视父母妻子,限到明年秋间,着他自来就死。因此又敕令法司,将天下死囚也都暂放还家,亦限至明年秋里自来赴京。

至是岁贞观七年九月,去年所放的罪囚共三百九十人,都感太宗不杀之恩,不要人催督帅领,个个照依期限,齐到朝堂听候处决,没一个逃亡隐匿下的。太宗见这些囚犯依期就死,是他能守信改过了,乃皆赦其罪而遣之。这是太宗恩德所及,感动人心,能使极恶罪人,视死如归,可谓难矣。

然帝王以刑赏治天下,自有个大中至正之道,人而无罪,即不当刑,罪而可杀,奚有于纵?倘或纵而不来,将何以示信?若使来而论死,又至于伤恩。所以后人论纵囚之事,以为可偶一为之,非圣人之法。且罪囚至三百余人,一年之间,宁无物故死亡之事,乃谓绝无一人亡匿,此则史臣欲纪太宗之德政,而不觉其辞之过,观者但法其一念好生之心可也。

原文 十一月,以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为司空,无忌固辞,曰:“臣忝预外戚,恐天下谓陛下为私。”上不许,曰:“吾为官择人,惟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襄邑王神符是也;如其有才,虽仇不弃,魏徵等是也。今日之举,非私亲也。

” 直解 开府仪同三司,是唐时官名。司空,在唐朝为三公。是年十一月,太宗以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为司空,无忌固辞不敢当,说道:“臣是皇后之弟,忝预外戚,若处以三公尊位,恐天下人议论,说陛下私厚亲戚。”太宗不许其辞,说道:“司空大臣,未易称职,我只要替这样官选择个好人,但是有这样大才的,就与他做,不论亲戚。

设或不才,纵是亲戚也不用,如襄邑王李神符,本是朕的叔父,只因他无功劳,但封为王,不任他以官职,所谓虽亲不用也。若是有才能的,虽平日所仇恨也不轻弃,如魏徵等诸人,先事隐太子,同谋害朕,本是仇人,只因他有才能,故倾心委任,忘其旧恨,所谓虽仇不弃也。

今日举卿为司空,盖因卿有才德,能称此官,故以此位处之,不因为是皇后的亲戚而用之也。”这一段,见得唐太宗用人至公的意思。这长孙无忌随太宗定天下,本是开国功臣,与其他外戚不同,若论国家待亲戚的道理,还是不要他干预政事,才得常保富贵,又不可藉口太宗之言,以私厚其亲而误国家也。

原文 十二月,帝从上皇置酒故汉未央宫,上皇命突厥颉利可汗起舞,又命南蛮酋长冯智戴咏诗,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帝奉觞上寿曰:“今四夷入臣,皆陛下教诲,非臣智力所及。昔汉高祖亦从太上皇置酒此宫,妄自矜大,臣所不取也。

”上皇大悦,殿上皆呼万岁。直解 上皇,是唐高祖。未央宫,是汉时宫名。下面太上皇,是汉高祖之父。贞观七年十二月,太宗陪侍上皇高祖,在旧时汉家所遗的未央宫中置酒宴会。那时太宗平定天下,四夷君长都为左右宿卫之臣,也随着群臣侍宴,饮酒中间,高祖命突厥酋长颉利可汗在筵前起舞,又命南蛮酋长冯智戴在席间歌诗,因喜不自胜,笑说:“自古中国之患,不是北虏,便是南越,今日胡越酋长,同堂宴会,歌舞为欢,都做了一家人,这等盛事,自古以来未尝有也。

”于是太宗自捧酒觞,为高祖上寿,说:“这四夷君长,皆来臣服,都是奉父皇陛下平日教诲,不是臣之智力所能及也。昔汉高祖微时不事生产,他有一个兄刘仲,却会治产业,他父太上皇只道高祖不如刘仲。后来高祖得了天下,也曾陪太上皇在这未央宫中置酒,自奉玉卮上寿,却说当初父亲以臣为无用,不如我哥会治家业,今日看臣所创的事业,却比我哥何如?

其言如此,是在他父母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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