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识所能兼照,必须信贤相,事事咨谋,不使小人得以参之,然后天下可得而理。德宗性多猜忌,往往自任其聪明,不肯信任宰相,至于事有不达处反别访他人而信之,是使奸邪之人得窥见其意,乘此间隙,壅蔽聪明,播弄威福,人主日堕其计中而不知矣。
政事不理,实繇此之故也。”宪宗说:“卿言固是。然此岂尽是德宗的过失,朕幼时在德宗左右,见德宗行事有失,当时宰相也都不肯再三执奏,皆怀禄偷安,以致朝政不理,大难屡作。卿等宜以德宗时宰相为戒,朕行事一有不当便须谏正。
或朕不从须极力陈奏至于再三,必得请而后已,不可畏朕谴怒,遂止而不谏,如德宗之臣也。”夫上有纳谏之君,斯下有敢谏之臣。贞元间陆贽为相,非不谆谆切谏,而德宗耻屈于正论,反加摈黜,则忠言安得复闻。政事之不理,孰谓非德宗之过哉!
宪宗擢用直臣,导之使言,有太宗赏谏之风焉。此元和之治,所以远迈贞元也。原文 李吉甫尝言:“人臣不当强谏,使君悦臣安,不亦美乎!”李绛曰:“人臣当犯颜苦口,指陈得失。若陷君为恶,岂得为忠!”上曰:“绛言是也。
” 直解 宪宗之时,吉甫与李绛并为宰相,吉甫尝在上前奏说:“为人臣者遇君上有过,固不可不谏,若谏之不从,亦不可再三强谏。强谏君既不喜,臣亦不得自安,何益之有!宜且顺从君意,使君心喜悦,臣心亦安。臣主之间情意和同,岂非至美之事乎!
”李绛辩说:“不然,人臣之于君休戚相关,情犹一体,故遇君上有过即当谏,谏而不从,亦当冒犯颜色,反复开导,如良药苦口,期于攻拔其病,凡朝政某事为得,某事为失,一一指陈,无所隐讳,必求其从而后已,这才是尽心为国的忠臣。
若只图谀悦取容,自求安便,使主德日损,国事日非,分明是陷君于有过之地也,岂得谓之忠臣乎!”于是宪宗称说:“李绛说的是,如吉甫所言,只务面从,非引君当道之义矣!”夫忠臣爱君,本欲上下相安,岂是好为强谏。
但国事利害,安危所系,有不容不激切直言者。人主能谅其忠爱之心,略其激切之迹,听之若流水,从之若转圜,则上无拒谏之失,下无能谏之名,主圣臣直,相得益彰,斯可谓之安矣。若如吉甫之言,君骄臣谲,丧亡无日,虽欲安,得乎!
原文 上尝于延英殿谓宰相曰:“卿辈当为朕惜官,勿用之私亲故。”李吉甫、权德舆皆谢不敢。李绛曰:“崔佑甫有言:‘非亲非故,不谙其才。’谙者尚不与官,不谙者何敢复与!但问其才器与官相称否耳。若避亲故之嫌,使圣朝亏多士之美,此乃偷安之臣,非至公之道也。
苟所用非其人,则朝廷自有典刑,谁敢逃之。”上曰:“正如卿言。” 直解 宪宗尝御延英殿,面谕众宰相说:“朝廷官爵所宜慎重,卿等当为朕爱惜官爵,选授贤才,切不可假此偏厚亲戚故旧,以市私恩。”于时,李吉甫、权德舆都谢说:“臣等不敢徇私。
”李绛独奏说:“大臣用人,辨别责审,举错贵公,固不可以亲故而私厚,亦不可因亲故而避嫌。臣闻先朝宰相崔佑甫,因德宗说他用人有私,他辩说:‘用人之道,须是知其才之可用而后用之,若不是亲不是故,安能审知其才。
’审知其才的尚不敢把官与他,那非亲非故,平素不相识的人,又何敢轻与之官。佑甫之言如此,可见选用官员不必论他是亲是故,只看他的才器与其官职相称否。其才能不称者断不可用;若才称其官本属可用,却仍拘泥亲故,避嫌不用,使堂堂圣朝遗弃贤才,亏损多士之美,此乃苟偷安便,自私自利之臣,非荡荡平平、至公无私之道也。
若臣等果有徇私情弊,任用非人,则朝廷自有常刑。圣明在上,人臣谁敢逃死,一听朝廷处治耳。但因此远避嫌疑,以致贤才屈抑而不得用,则负国家不忠,且罪尤大,臣不敢也。”宪宗深然其言,说:“大臣用人之道只在秉公,不在避嫌,正如卿所论也。
”按李绛之言,虽大公无我之论,但自古人臣,公忠者少,偏私者多。奸邪小人,招权纳贿,贤否倒植者,固不足论,虽名为君子,而其好恶爱憎,一有所偏则用舍举错之间,亦有拂人心而违公论者。宪宗之戒,为人臣者皆当以之自省也。
然人主之职,唯在于择相。相得其人,则一君子用而群贤类进,公道自尔其昭明;相非其人,则一小人用,而群邪满朝,私党渐从而盘据。故周公居冢宰,在位皆蔼蔼吉人;皇父为卿士,所用皆琐琐姻娅。忠臣不私,私臣不忠,自古然也。
任相者当辨之。原文 上问宰相:“人谓外间朋党大盛,何也?”李绛对曰:“自古人君所甚恶者,莫若人臣为朋党,故小人谮君子者必曰朋党。何则?朋党言之则可恶,寻之则无迹故也。东汉之末,凡天下贤人君子,宦官皆谓之党人而禁锢之,遂以亡国。
此皆群小欲害善人之言,愿陛下深察之!夫君子与君子合,岂可必使之与小人合,然后谓之非党耶!” 直解 朋类私相交结,聚成党与,叫做朋党。宪宗时,有等小人欲害君子,因在宪宗面前说:“近来朋党甚盛,宜加禁治。
”宪宗疑之,乃问于宰相,说:“人言外边朝臣都结成朋党,其势甚盛,这是何故?”李绛对说:“自古人君,只要人臣奉公忘私,其所甚恶者,是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之人。故小人谮害君子者动必曰朋党,以触人君之所甚恶而中伤之,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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