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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附金纪(1/8)

高 宗高宗皇帝,讳构,徽宗第九子,初封康王,在位三十六年。原文 建炎元年,元佑孟后降手书告中外,俾康王嗣统。其略曰:“历年二百,人不知兵。传世九君,世无失德。虽举族有北辕之衅,而敷天同左袒之心。乃眷贤王,越居旧服。

汉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兴;献公之子九人,惟重耳之尚在。兹乃天意,夫岂人谋。”王受命即位于应天府。直解 建炎,宋高宗年号。元佑,宋哲宗年号。孟后,宋哲宗后。元佑三年,废为仙师,出居瑶华宫。自道君太上皇帝,及太上皇后、诸妃、诸王、公主、驸马都尉如金师,及六宫有位号者,皆从。

元佑皇后孟氏,以废居私第获免。至是尊为元佑皇后,入居禁中,垂帘听政,乃降手书,诏告国中侯国知道,使康王承大统。诏大意云:“历有二百年来,人无有知兵者。祖孙父子,相传九代为君,代代无有恶行。今日虽因金人虏去二帝,举亲族都随驾去,其祸非常,然而布满天下人心,都左袒我宋者。

昔汉高帝殂,吕后临朝,吕氏肆横,刘氏失职。周勃曰:‘为刘氏者左袒,为吕氏者右袒。’军皆左袒,无向吕氏的。今日天下都左袒我宋,乃思念康王有贤能,使居祖宗之旧位,着祖宗之成服。当昔汉业十传后,遭王莽之篡,而光武皇帝中兴,不失旧物。

又晋献公生九子,为惑于骊姬,九子中止重耳逃入外国,其余诸公子都被诛戮。这都是天数,不是人谋可及也。康王为嗣王,受命钦哉!”乃即帝位于金陵之应天府。原文 召李纲为尚书右仆射。纲上疏曰:“兴衰拨乱之主,非英哲不足以当之。

惟其英,故用心刚,足以莅大事而不为小故之所摇。惟其哲,故见善明,足以任君子而不为小人之所间。在昔人君体此道者,惟汉之高、光,唐之太宗,本朝之艺祖、太宗。愿陛下以为法。” 直解 仆射者,制六部尚书,左右仆射为入座。

当时,李纲者,以河南、河东路宣抚使罢知扬州,特召为尚书右仆射。纲一拜职,即上奏疏云:“国以一人兴,以一人衰,及反乱为治之君,不是英敏明哲者,不能胜其任焉。何也?惟其英敏,故作用存心刚果,足以断大事,而不使小事得以摇惑之。

惟其明哲,故见善洞彻朗鉴,足以识君子,而不使小人得以离间之。此往昔为君体贴此道者,惟汉之高祖与光武皇帝,唐之太宗,我朝之太祖、太宗二帝者,臣望陛下取法而无失焉。” 原文 监察御史张所上言曰:“河东、河北,天下之根本。

昨误割三镇,两河民怨入骨,因而用之,可藉以守。”且请帝还京。具言五利:奉宗庙,保陵寝,一也;慰安人心,二也;系四海之望,三也;释河北割地之疑,四也;早有定处,而一意于边防,五也。帝欲用所,会所言黄潜善奸邪不可用。

潜善引去,帝留之,乃安置张所于江州。直解 初集百官于尚书省,议三镇弃守。百官多请割三镇与金。何卓曰:“三镇国之根本,奈何一旦弃之。金人无信,割亦来,不割亦来。且河北之民,皆吾赤子,弃地,则并其民弃之,为民父母而弃其子,可乎?

”故所言民怨割地,仍用之可仗以为守。就请帝复归京师,且陈五利以献上。欲大用张所,会说黄潜善奸邪不可用,潜善求致仕,留之。乃责张所,改御史,斥之江州。正言正人,自不两立也。原文 李纲至行在,固辞相位。帝曰:“朕知卿忠义智略久矣,其勿辞。

”纲泣谢,且言:“昔唐明皇欲相姚崇,崇以十事要说。今臣亦以十事仰干天听:一议国是,二议巡幸,三议赦令,四议僭逆,五议伪命,六议战,七议守,八议本政,九议久任,十议修德。” 直解 行在者,高宗自济州受即位诏也。

李纲至帝行宫,见帝力辞相职,且说:“当时唐明皇要姚崇为相,崇著十事要说进。今臣纲亦以十事干渎天朝听闻,臣即不在臣位,臣亦有荣矣。” 原文 翼日班,纲议于朝,僭逆伪命二事,留中不行。纲曰:“二事乃今日政刑之大者,陛下欲建中兴之业,而崇僭逆之臣,用伪命之事,四方谁不解体。

”乃安置张邦昌,并其党王时雍等。直解 翼日,是明日。僭逆伪命,前金人遣人至京,议立异姓为帝,竟立张邦昌为楚帝,以宋二帝北归是也。高宗以二事止不行,繇潜善主张。李纲说:“二事,今日极大事,陛下要中兴宋业,而尊崇僭逆之邦昌,从矫伪之事,天下人心谁不涣散。

”帝乃斥邦昌,并其恶党王时雍辈,而答众心。原文 以傅雱为二圣通问使。李纲上言:“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今日之事,正当枕戈尝胆,内修外攘,使刑政修而中国强,则二帝不俟迎请而自归矣。不然,虽冠盖相望,卑词厚币,恐亦无益。

今所遣使,但当奉表通问两宫,致思慕之意,可也。” 直解 宋二帝羁留虏廷,帝以傅雱与金人通问,候二帝起居。李纲奏言:“古帝王之孝弟,莫过于尧、舜。故孟子尝说尧舜之道,孝弟尽之矣。今我宋之事,正与臣不忘战,则以戈为枕,思报仇,则以胆为尝。

内则修德,外则攘乱,使刑明政举,而中国强盛,则二帝不待奉迎以归,而虏人自扈驾以归矣。若不如此,虽通问使相接于道路,修币表踵献于虏,终曰无益。如今去通问二帝,只当曲陈思慕之念可也。” 原文 以宗泽为东京留守。

有王善者,河东巨寇也。泽单骑驰至其营,泣谓之曰:“朝廷当危难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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