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赫的出身,隐蔽的思想(5/6)

的私有财产,如果你生活在那个时候,从你一降生开始,你就是属于皇帝的,你是没有独立人格的,只是一部分作为你自己、一部分作为皇帝的私有财产而存在着。如果皇朝鼎盛,你可能也会拍拍胸脯,遇到外国人欺负的时候会一瞪眼:“打狗也不看主人?

!”可如果你正赶上昏君统治的时候呢?如果皇帝不把你当人,你还会去“爱”他的其他私有财产吗?皇帝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一再宣传忠孝。什么是忠孝?忠是忠,孝也是忠,我们讲中华民族的孝道往往会拿和《周易》同列于“十三经”的《孝经》说事,其实《孝经》在本质上就是一本《忠经》。

很多人觉得中国历来讲究孝道伦理,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其实你只要把《孝经》通读一遍就不会再这么看了。这个问题详见《孟子趣说》第三册,这里就不再细说了。皇帝苦口婆心,教育人民要忠君。其实这也怪不得皇帝,人性都是这个样子——想想什么东西最“忠”呢,当然是狗,所以狗才是人类的朋友。

狗对同类会很凶,但对主人永远都很温顺,要不怎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养狗呢。以前流行过一首歌,名字好像叫《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这个名字很说明问题啊。你就算把狗扔了,一般来说,狗还会千里迢迢找回家,一点儿不会怨你,可你要是做了一丁点儿对不起女朋友的事,女朋友就得跟你急。

如果你是皇帝,你是希望臣民们都像你女朋友呢,还是都像狗?在强大的宣传之下,老百姓们觉得自己天经地义就是狗,天经地义就该服从主人。而看家护院是狗的天职,所以老百姓自然应该看护好皇帝的家业。所以说,在有皇帝的时代里,忠君才是第一位的,甚至是唯一的,爱国的意思主要是爱护皇帝主人的私有财产,而既然有了忠君观念,爱国也就成了不言而喻的,没有特别提出的必要。

在秦帝国之前,周代主要都是封建制度,前文讲过,是贵族民主政治和贵族寡头政治的局面,没有中央集权。而且,时间越往前,“家”的概念就越是重要于“国”的概念,也就是说,一个贵族可以不爱国,这没什么,没人因为他不爱国就唾弃他,但他一定要爱家,不爱家的人才是被人唾弃的。

先解释一下,我为什么只说“贵族”如此,而不说平民?因为那时的社会是由贵族把持的,贵族人数很多,从高级贵族到低级贵族,都住在城里,他们都是所谓统治阶级,都是享有政治权利的;而劳动人民一般是原住民或者被征服者,或者既是本地住民,同时也是被征服者,这些人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

周朝,尤其是西周和春秋时期,是个宗法社会,治国依靠的是礼制,简单说就是非常强调等级秩序,等级秩序的稳定就意味着社会的稳定,我们说中国是个礼仪之邦,源头就在这儿。而礼制是针对贵族阶级的,对草根阶级用不上,所以说“礼不下庶人”,这可不是指对草民百姓可以不讲礼貌。

即便到了礼崩乐坏的战国时期,孟子还都认为“无恒产者无恒心”,对草根阶级是没什么高要求的。让他们“爱国”?根本谈不上。国家是贵族的,而且是贵族集体的,在周代前期尤其如此。那时的社会“群龙无首”,周天子并没有多大的权力,自己的直辖地盘只有很小的一块,其他地方都分封出去了,地方诸侯们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只要经常向天子进进贡,有事的时候帮天子打打仗就可以了。

那么,贵族们有强烈的爱国观念吗?也没有。诸侯们爱自己的封国胜于爱他们头顶上的周朝,到底自己的封国才真正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是自己的命根子。那么,每个诸侯国里的贵族们都爱各自的诸侯国吗?也不是。当时的社会制度是:像周天子分封诸侯一样,诸侯也要分封自己手下的那些小贵族,这些小贵族其实也不算小,他们有自己的领地和军队,对诸侯国国君要尽的义务就和诸侯国国君要向周天子尽的义务一样。

而这些小贵族还要把自己的领土、人口和军队再分封给更小的贵族,互相的权利和义务也还依此类推。所以,在那个时代里,“家”的观念胜过“国”的观念,一个叛国的贵族并不会受到普遍的非议,可他如果叛了家,或者把自家给搞垮了,那可是不容原谅的罪过。

这一点现代人不容易理解。要知道,当时较大贵族的“家”几乎就是一个小国,我在前文不是讲过叔孙穆子和竖牛的案例吗,叔孙穆子是鲁国的大贵族,他的“家”几乎相当于全国的三分之一,比一些小诸侯国的全国都大,竖牛作为他家的管家,也几乎就相当于一个小国总理。

而叔孙穆子作为叔孙氏的当家人,在处理重要事务的时候,按照当时的一般标准,是要把自家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前的。周朝这种政治结构发展下来,就使得每个诸侯国里几乎都产生了国君和大贵族的权力之争,争斗的趋势是掌权者越来越少。

有的国家最后是君权压倒了大贵族,而有的国家则相反,比如鲁国,三家大贵族实际上已经把鲁国瓜分了,鲁国甚至有一位国君被三家联合赶到国外去了,一直都回不了国。这三家大贵族就是孔子经常念叨的“三桓”:季孙氏、仲孙氏、叔孙氏。

叔孙穆子就是叔孙氏某一代的大当家。晋国比鲁国更过分,六大家族斗来斗去倒了三家,剩下的三家居然公然瓜分了晋国,从此中原大地再没有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