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地,而渭南的人,与散地为邻者当不远于镐京,已称王了。不知在汉中有没有疆土,在巴蜀当然是没有的。若关东则北有河东,南涉江汉南北达二千余里)。我们尤感觉南国在西周晚年最繁盛,南国的一部本是诸夏之域,新民族(周)到了旧文化区域(诸夏)之膏沃千里中(河南江北淮西汉东),更缘边启些新土宇(如大、小《雅》所记拓土南服),自然发生一种卓异的文化,所以其地士大夫家庭生活,“鼓钟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
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周南》《召南》是这一带的诗,《大雅》《小雅》也是这一带的诗,至少也是由这一带传出,其较上层之诗为《雅》,其较下层之诗称《南》。南国盛于西周之末,故《雅》《南》之诗多数属于夷厉宣幽,南国为荆楚剪灭于鲁桓庄之世,故《雅》《南》之诗不少一部分属于东周之始。
已是周室丧乱后“哀以思”之音。二《南》有和其他《国风》绝然不同的一点:二《南》文采不艳,而颇涉礼乐:男女情诗多有节制(《野有死麕》一篇除外),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者,只在二《南》里适用,其他《国风》全与体乐无涉(《定之方中》除外),只是些感情的动荡,一往无节制的。
《周南》《召南》是一题,不应分为两事,犹之乎《邶》《鄘》《卫》之不可分,《左传》襄二十九,吴季札观乐于鲁,“为之歌《周南》《召南》”固是不分的。诗的阶级 以地望之别成乐系之不同,以乐系之不同,成《诗三百》之分类,既如上所说,此外还有类分《诗三百》的标准吗?
曰应该尚有几种标准,只是参证的材料遗留到现在的太少了,我们无从说确切的话。然有一事可指出者,即《颂》,《大雅》,《小雅》,二《南》,其他《国风》,各类中,在施用的场所上颇有一种不整齐的差异。《大雅》一小部分似《颂》,《小雅》一小部分似《大雅》,《国风》一小部分似《小雅》。
取其大体而论,则《风》《小雅》《大雅》《颂》各别;核其篇章而观,则《风》(特别是二《南》)与《小雅》有出入,《小雅》与《大雅》有出入,《大雅》与《周颂》有出人,而二《南》与《大雅》,或《小雅》与《周颂》,则全无出入矣。
此正所谓“连环式的分配”,图之如下: 今试以所用之处为标,可得下列之图,但此意仅就大体言,其详未必尽合也。〔注〕《邶》《鄘》《卫》以下之《国风》中,只《定之方中》一篇类似《小雅),其余皆是民间歌词,与礼乐无涉(王柏删诗即将《定之方中》置于《雅》,以类别论,固可如此观,然不知《雅》乃周室南国之《雅》,非与《邶风》相配者)。
故略其不齐,综其大体,我们可说《风》为民间之乐章,《小雅》为周室大夫士阶级之乐章,《大雅》为朝廷之乐章,《颂》为宗庙之乐章。诗篇之次序 今见《诗三百》之次叙是绝不可靠的,依四始之义,这次叙应该是不可移的,至少首尾如此。
但这是后来的系统哲学将一总集化成一个终始五德论的办法,是不近情理的。不过传经者既以诗之次序为不可移,乃有无数的错误,即如《大雅》内时代可指的若干诗中,因有一篇幽王时的诗在前,乃不得不将以后的诗都算在幽王身上了。
这个毛病自宋人起已看出来,不待多所辩证,现在但论《大雅》中几篇时代的错误。《大雅》的时代有个强固的内证。吉甫是和仲山甫、申伯、甫侯同时的,这可以《崧高》《烝民》为证。《崧高》是吉甫作来美申伯的,其卒章曰:“吉甫作颂,其诗孔硕。
其风肆好,以赠申伯。”《烝民》是吉甫作来美仲山甫的,其卒章曰:“吉甫作诵,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而仲山甫是何时人,则《烝民》中又说得清楚:“四牡彭彭,八鸾锵锵。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四牡骙骙,八鸾喈喈。
仲山甫徂齐,式遄其归。”《史记·齐世家》: 盖太公之卒百有余年(按,年应作岁,传说谓太公卒时百有余岁也),子丁公吕伋立。丁公卒,子乙公得立。乙公卒,子癸公慈母立。癸公卒,子哀公不辰立(按,哀公以前齐侯谥用殷制,则《檀弓》五世反葬于周之说,未可信也)。
哀公时纪侯潜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胡公徙都薄姑,而当周夷王之时。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乃与其党,率营丘人袭杀胡公而自立,是为献公。献公元年,尽逐胡公子,因徙薄姑都治临菑。九年,献公卒,子武公寿立。
武公九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十年王室乱,大臣行政,号曰共和。二十四年周宣王初立。二十六年武公卒,子厉公无忌立。厉公暴虐,故胡公子复入齐,齐人欲立之,乃与攻杀厉公,胡公子亦战死。齐人乃立厉公子赤为君,是为文公,而诛杀厉公者七十人。
按,厉王立三十余年,然后出奔彘,次年为共和元年。献公九年,加武公九年为十八年,则献公九年乃在厉王之世,而胡公徙都薄姑在夷王时,或厉王之初,未尝不合。周立胡公,胡公徙都薄姑,则仲山甫徂齐以城东方,当在此时,即为此事。
至献公徙临菑,乃杀周所立之胡公。周未必更转为之城临菑。《毛传》以“城彼东方”为“去薄姑而迁于临菑”,实不如以为徙都薄姑。然此两事亦甚近,不在夷王时,即在厉王之初,此外齐无迁都事,即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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