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6)

成了吸血鬼,一个个的都站了起来,朝着我们扑了过来。

我一腿扫开了这些变成吸血鬼的人,然后挥起宝刀,瞬间就把他们一个个消灭了。现在的我,度已经达到了闪电一般的地步,对付这些小魔小怪,简直是游刃有余。那个逃走的人影很快又飞了回来,因为他被刘道才给堵了回来,刘道才一脚把他踹进了院子里,然后一剑就结束了他的性命。

见到这个人来了,我顿时就没有了好脸色,这个人可真是不招人待见,越是不想要看到他,他却越是出现在了你的面前。这家伙在院子里摆了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然后就大步流星的朝着我们走来,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话,他这是又想和我们套近乎。我和凌云不想要和这个人有过多的接触,所以准备立刻离开。刘道才见到我们想要离开,赶紧对我们说:“二位请留步,我有话要对你们说。”

“我们没有兴趣听你讲废话,所以你还是不要说了的好。”我扭头对他说道,然后继续和凌云向着外面走去。

“你能不能先收起你对我的成见,听我把话说完再走好吗?这件事情很严重,关系到这里四周所有村子里面村民的性命。”刘道才对我们说。

听到他这么说,而且看他的表情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一个赏金猎人既然出现在了这里,那么肯定是这里有大事情要生。随后我们停下了脚步,我看着他说:“那你就说吧,希望你不是糊弄我们的。”

见到我们不离开了,他显得有些兴奋,可能是觉得美女在跟前,他感觉特别好吧!随后对我们说:“其实我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那是因为这里即将要出大事情了,有一个吸血鬼恶魔来到了这里一带,这个家伙非常厉害,而且十分的难以对付,他想要把这里的人全部都变成吸血鬼,然后为他所用。我来这里的任务就是为了阻止他,刚才我见到你的宝刀好像是对吸血鬼有克制作用,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可以帮我,助我一臂之力。因为那个怪物,我一个人对付不了他。”

“你一个人对付不了他,那你来这里干什么?难道是为了送死来吗?”我疑问的对他说。

“凭我一个人肯定是打不过他的,不过,我已经向我的总部出了申请,很快就会有帮手来帮助我了,不过这段时间我需要你们的帮忙。”刘道才对我们说。

“这个你放心吧!除魔卫道的事情我也会去做的,只要我遇到了那个家伙,我一定会出手的,不过我却不会和你联手,因为你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我淡淡的对他说,随后我和凌云就离开了。

刘道才无奈的叹息了一声,也只好独自离开了。回到了住的地方,我就进了自己的房间准备休息,这时候我忽然感觉到房间里面有些不对劲,就看到墙面上有一团突兀的东西,紧接着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个穿灰色西服的奇怪的人。这个人蓝色头,蓝色眼睛,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不凡的气息。我查看了一下他的等级,结果吓了我一大跳,他的等级竟然是67级。

到了目前为止,这个家伙的等级是我见过的人当中最高的一个。他的嘴里同样的也有獠牙,看来他就是那个吸血鬼怪物了,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怎么来找我了,难道他想把我也展成吸血鬼?我直接拔出来了自己的宝刀,就准备对他动手,这个奇怪的人见到了我这样之后,微笑着对我说:“你不用这样防备我,我今天来找你,不是来和你打斗的,是有一件事情想要和你商量,我保证你会对这些事情很有兴趣的。”

“我跟你没有什么可以商量的,我们之间只能是敌人!”我看着这个奇怪的人说。

“你怎么这么没耐心呢!我所说的事情是关于你和你的女朋友之间的安全,难道你连这个也没有兴趣听一听吗?”吸血鬼对我说。

第三百二十三章 刘道才身受重伤

听到吸血鬼的这句话,我就开始思考起了他为什么这么说?难道他知道了些什么?或者是刘道才想要对我们不利。? 想到了这里,我觉得应该先听他说一说,看看他到底知道些什么?如果对我有利的话,我就考虑一下。不过这并不代表我就会和他并肩作战,我会小心的防备,但一定会除掉这个吸血鬼。

“你这话怎么说?难道是刘道才能消除对我们不利?”我看着吸血鬼问。

吸血鬼看着我笑了笑说:“也可以这么说吧!相信从你看到他的第一眼起,你就应该明白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所以他这样的人会做什么样的事情就不用我多说了吧!我以前和他打过很长时间的交道,所以对于他的人格我很熟悉,他这个人追女孩子很有一套,最擅长的拿手好戏就是挖别人的墙角!所以你和你女朋友之间就越来越危险了,身边总是被这样的一个人惦记着,难道你就放心吗?”

听到吸血鬼的话之后,我仔细的思索了一下,觉得他说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那个家伙脸皮出奇的厚,到了现在一直黏着我们不放,身边总是跟着这么一个脸皮厚的家伙,说实话,我的心里的确是挺不放心的。随后我看向了吸血鬼,看着他问:“那你想要怎么办?想要让我怎么帮助你?”

见到我终于服软了,吸血鬼得意的笑了笑,然后冷言冷色地对我说:“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当然得干净利落,我让你帮我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了他。这些事情我做不到,只有你可以做到,所以我就来找你了。把这个人留在你的身边,百害而无一利,所以你必须要除掉他,你的生活才会安宁。要不然他会跟着你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