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4/4)

拒绝了华盛顿的一项很重要的任职,因为她喜欢她现在的职位。她是个传奇。”

“有意思。”戴维说。

“庭审将住在圣克拉拉县?”

“是的。”

“那么你将有我的老朋友米奇·布莱能当公诉人。”

“跟我说说有关他的情况。”

“他是个坏牌气的爱尔兰人,内心脾气暴躁,外表粗犷豪放。布莱能一家都智力超群:他父亲经营庞大的出版业务;他母亲是位医生;他姐姐是一位大学教授。布莱能在大学年代是个橄榄球明星,而且他的法律课程在他的班上是最优秀的。”杰丝身子前倾,“他很优秀,戴维小心点。他的拿手好戏就是解除证人的戒备,然后突然使出杀手镜。他喜欢出其不意攻击他们的薄弱环节……威廉姆斯法官为什么想要见你?”

“我一点都不知道。电话里只说她想跟我淡谈佩特森案。”

杰丝·奎勒皱起眉头。“这是非同寻常的。你什么时候跟她见面?”

“星期三上午。”

“小心点。”

“多谢,杰丝。我会的。”

圣克拉拉县高级法院是坐落在北一街上的一幢白色的四层楼建筑,法院入口处一张桌子后面。有一名警卫把守着,旁边装了一个金属探测器。沿途有围栏,还有一架电梯。大楼里有七个法庭,每一个都由一名法官及其职员主持。

星期三上午十点钟,戴维·辛格被领进泰莎·威廉姆斯法官的办公室。在房间里跟她在一起的是米奇·布莱能。这位来一地区检查官办公室的主公诉人五十多岁,矮小结实,说话带有爱尔兰土腔。泰莎·威廉姆斯四十八九岁,是位身材苗条、迷人的非洲裔美国女子,说起话来是一种干净利落、很有权威的神情。

“早上好,辛格先生。我是威廉姆斯法官。这位是布莱能先生。”

两个男人握了握手。

“坐下,辛格先生。我想就佩特森案跟两位谈谈。根据记录,你提出了无罪和以精神错乱为由无罪的申辩。”

“是的,法官大人。”

威廉姆斯法官说:“我将两位叫到一起,是因为我认为,我们可以节省许多时间以及为本州节省大量费用。通常我反对申辩的讨价还价,可是在这个案子里,我认为这可以认为是正当的。”

戴维倾听着,困惑不解。

法官转向布莱能。“我已经阅读了预审卷宗,我看毫无理由让这个案子进入庭审。我希望州检查官放弃死刑惩处,并接受被告认罪,永不保释。”

戴维说:“等一下。那是不可能的!”

他们两人都转头看着他。

“辛格先生……”

“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艾什蕾·佩特森通过了测谎检测,结果证明……”

“那证明不了任何事情,而且你也完全明白,这在法庭上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所有这些公众注意力,这将会是一个漫长而棘手的审理。”

“我肯定……”

“我从事法律工作已经很长时间了,辛格先生。我听到过整个一揽子的法律申辩。我听说过自卫申辩——这是一项可以接受的申辩;以暂时精神失常为由造成的谋杀申辩——那是个合理的申辩;还有智能减弱原因……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不相信的是什么,律师。‘无罪,因为我没有犯罪,是我的另我干的。’用一个你在布莱克斯通①(注:布莱克斯通(1723—1780),英国法学家。当过法官、下议院议员,主要著作为《英国法律评论》。——译注)的著作里可能找不到的术语,那是‘胡扯’。你的当事人要么犯了罪,要么她没犯。如果你将申辩改成认罪,我们可以节省大量……”

“不,法官大人,我不会改。”

威廉姆斯法官打量了戴维一会儿。“你很固执。许多人觉得那是一个值得钦佩的品质。”她在椅子里身子向前倾,“我不这样认为。”

“法官大人……”

“你在迫使我们陷入一个将会持续至少三个月……可能更长时间的审理。”

布莱能点头说:“我同意。”

“我很抱歉您感到……”

“辛格先生,我在此帮你一个忙。如果我们审理你的当事人,她是死定了。”

“等一下!您这是对本案有偏见,而没有……”

“有偏见?你见过证据了没有?”

“是的,我……”

“看在上帝的分上,律师,艾什蕾·佩特森的DNA和指纹留在了每个凶杀现场。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明白无误的有罪案。如果你坚持把这个案子继续下去,它会变成一场马戏表演。瞧,我不想让那样的事情发生。我不喜欢在我的法庭上出现马戏表演。让我们此时此地就了结此案。我要再问你一次,你愿意为你的当事人申辩免于死刑,永不保释吗?”

戴维顽固地说:“不。”

她对他怒目而视。“好。我们下周再见。”

他已经树了一个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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