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太多。他买这些东西反正都是分期付款,以后可以慢慢地拨还。
不过,这个晚宴,连他自己都认为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心里在想,估计晚宴时间一定拖得很晚,就会使他迟迟不归,那他又该怎样向父母解释呢?拉特勒说过,反正差不多要到半夜三、四点才散,不过嘛,他当然可以随便什么时候先走的。那末,好意思把大伙儿扔下,自个先走吗?可是,他妈的,他们十之八九都不象他那样住在家里,即使说象拉特勒那样的人虽也在家里住,可他们所作所为,做父母的一点儿都不过问。不过话又说回来,赴类似那样迟至深夜的宴会——到底是不是明智之举呢?这些小伙子——赫格伦、拉特勒、金塞拉、希尔——个个都喝酒,压根儿不把它当一回事。在这样场合他们照例都喝酒,只有他一人认为即便稍微呷上一口就有很大危险性,他这种想法想必太傻了吧。再说,他要是不想喝,自然也就用不着喝嘛。他先走好了,家里要是问他的话,就不妨推托说他的工作非得干到很晚不可。偶尔有一次回家晚些,这又算得上什么呢?难道说现在他不是个成年人了吗?难道说他挣的钱不是比家里随便哪一位还要多吗?难道说自此以后他还不该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吗?
他开始体会到个人自由的快乐——亲自品尝品尝令人心醉神迷的浪漫史——如今母亲的任何警告,怎么也阻止不住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