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在一年前——七月十九日她来到莱柯格斯市,想靠她自己的双手来赡养她的家庭。”(这时,整个法庭大厅都听得到罗伯达的父母、弟妹的啜泣声)“先生们,……”梅森接着详细介绍了罗伯达的一生:从她最初离开老家,跟格雷斯·玛尔住在一起,到后来,她在克拉姆湖上同克莱德相遇。由于他的缘故,她跟她的女友、还有自己的保护人牛顿夫妇都闹翻了,并且听从了克莱德要她一人单独住开的意见,就跟陌生人住在一起。梅森还讲到罗伯达怎么向她的父母隐瞒了这一令人怀疑的迁居真相,最后终于受了克莱德的骗——她从比尔茨写给他的那些信,把这件事的整个发展过程都说得很详细。这时,梅森又同样巨细不遗地讲到克莱德,和他一心向往莱柯格斯上流社会,以及对那个又有钱、又美丽的某某小姐发生了兴趣。由于这位小姐纯属天真和善良(虽说对他有些着了迷)的表示,便使他觉得自己可望高攀跟她结婚。因此,尽管这位小姐本无此意,却在他心中激起了一种情欲;而他对罗伯达的态度和感情之所以突然改变,原因也就在这里。其结果,(这事据梅森说,他一定会加以揭示)
就是谋害罗伯达致死。
“可是,”说到这里,他突然惹人注目地大声嚷道。“我揭发了此人所有问题,那末,此人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呢?现在他就坐在你们面前!也许,他的父母都是窝囊废,他本人就是贫民窟里的产物吧?——这样的人对于一种正当、体面的生活该有哪些价值和责任,从来都不可能会有正确的认识。那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吗?不,恰好相反。他的父亲,和莱柯格斯最著名的大型企业之一——格里菲思领子衬衫公司老板都是本家。他本人穷——是的——这是没有疑问的。不过,他并不比罗伯达更穷——可她后来穷并没有使她的人品受到什么影响。他的父母在堪萨斯城,在丹佛,而在这以前,还在芝加哥,在密执安州的大瀑布,看来都是充当虽然没有得到圣职但自愿传道、劝人信教的传教士。据我从各方面收集的情况来看,他们确实都是笃信宗教、循规蹈矩的正派人。可是眼前这个人,是他们的大儿子,本来他是应该以父母为榜样,深受鼓舞;哪知道他很早就抛弃了自己的亲人,去追求浮华的生活。后来,他到堪萨斯城一家有名的旅馆——格林-戴维逊大酒店当了一名侍应生。”
随后,梅森进一步说明:克莱德从来就象是一块滚石——也许是由于脾气特别怪,他宁愿到处漂泊流浪。后来呢——梅森又继续介绍说,克莱德在他伯父有名的莱柯格斯工厂里担任要职,负责主管一个部门。然后,他就慢慢地进入了属于他伯父及其子女们的上流社会,他的薪水足以使他能在莱柯格斯市优美住宅区租下了一个房间,而被他杀害的那个姑娘,却住在穷街陋巷一个寒伧的房间里。
“可是直至今日,”梅森继续说道。“为什么有人在大肆渲染,说什么这个被告年纪还很轻呢?”(说到这里,他不由得轻蔑地一笑)“他的辩护律师们以及其他一些人,在各报刊上一遍又一遍地都管被告叫小伢儿。可他并不是小伢儿呀。他是长了胡子的成年人。论社会地位和所受的教养,他呀比你们陪审员席上哪一位都要高出一筹。他哪儿都去过。在各大饭店、俱乐部,以及跟他有密切关系的莱柯格斯上流社会里,他一直跟体面、大方的,甚至杰出的知名人士应酬周旋。嘿,说实话,就在两个月以前他被捕的时候,他还是本地区引为骄傲的上流社会里时髦青年男女来此避暑的游客之一哩。要记住这一点!他的头脑是成熟了的,绝对不象是小伢儿那样还没有成熟。它是非常和谐,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
“先生们,正如本州马上就要加以证明那样,”梅森接下去说,“克莱德刚到莱柯格斯才四个月,这个已故的姑娘就进入了由他主管的那个部门,也就是说,在被告手下打工。而在这以后只不过两个月,他就骗她从她在莱柯格斯寄住的这个可敬而又虔信宗教的人家,搬到另一个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住所,从被告的观点来看,迁入新居的最大好处,是他在这里可以行动秘密,又因地点隐蔽,不会被别人察觉,以达到他对这个姑娘早已有了的邪恶目的。
“格里菲思公司厂里有一个厂规——正如稍后我们会给你们加以详细说明那样,这个厂规可以说明许多问题——就是说:不论哪一个高级职员,或是主管哪一个部门的负责人,绝对不准跟他手下的女工,或是在本厂打工的其他女工,在厂内或是厂外有任何来往。这种来往对那个著名大公司里的女工们,不论是在道德上,或是在名誉上,都没有什么好处,所以是绝对不许可的。这个人刚到那里不久,厂方很快就把这个厂规告诉了他。可是,请问这个厂规管住了他没有?他伯父最近对他的关照有没有管住他呢?一丁点儿都没有。从一开头起就鬼鬼祟祟!鬼鬼祟祟!诱奸!诱奸!在庄严的、高尚的婚姻关系以外,秘密地、故意地、不道德地、不合法地、被社会所谴责和不容地同她私通!
“这就是他的目的所在,先生们!可是,他跟罗伯达·奥尔登之间有着这么一种关系,在莱柯格斯等地是不是人人都知道呢?没有一个人知道!据我了解,在这个姑娘惨死以前,甚至连有点儿知道这种关系的知情人,也是一个都没有!一个都没有!你们不妨想想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