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S和H总喜欢录完音后去后面的商业街上瞎转。一条繁华的商业街,叫不上名字的时装模特的海报,还有一家接一家的高级品牌店。H就和S在大衣底下悄悄牵着手,从街的这头晃到街的那头,有时会去转角的一排小店那买点香烟,S要一时体贴,还会想到去KFC给H买点薯条或冰激凌什么的,再看那孩子露出甜美的笑容,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着。到最后他们都会在店面后的小巷子里紧紧拥抱着接吻,气都透不过来地吻,H的冰激凌总是给蹭到了衣服上,留着股香味。有时会回去晚了,T总是叹口气,似乎有无限的话要说,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那时的彩虹也和那排小店一样在芸芸众生中一文不名,所以S和H还可以大着胆子在街上随便走而不怕有人指着他们叫,所以他们可以自由地住在一起不用担心会上报纸头条。他们有时也会去逛那些店,走进去,拿起好看的衣服,放在身上比画一下,笑笑,再放回原来的位子。H是那么美丽可爱,店员们从不从中作梗,说:多合适,抱一件回去多好。可那时他们还挤着斗室吃着泡面。
一次录完音,H又和S去逛街。走过一间接一间再熟悉不过的高级时装店,H突然发现尽头新开了一家店。他问S可以去看看吗?S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突然开口说:“HAIDO,不论是什么店,我都没有办法买你喜欢的衣服给你。”H看了他很久很久,为这句话伤神和感动。他从没有想过要S给他买衣服,他看那些美丽的衣服就只是因为它们美丽而已。但他并不知道S看着那些衣服是如此适合H而却连一件都没有办法拥有,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和伤感。
他们走进那家小店就闻到了一阵芳香,店员迎了出来。小店铺着褐色的地毯,音乐从角落里飘了出来,衣服就随意地挂着,灯光如此柔和。H就看到了那件米黄色亚麻布的衣服,领口没有滚边,随意的裁剪,宽大得不像话,仿佛是一块布围起来的,如同希腊众神穿着听荷马唱歌的袍子。H指着那件衣服就说,我要试试。S在旁边说:你穿那衣服要做游牧民族?店小姐笑,先生说得极对,本店牌子就是游牧民族。
H换上了衣服,宽大的衣服几乎拖到膝盖,肩搭下来,窄窄的,愈发显得娇小可爱,那种倔强嚣张却机灵轻巧的迷人却透了出来。店员惊叹多合适啊!是啊,所有他们买不起的衣服H穿起来都是合适的。H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对S笑笑:“一点都不合适,至少,我还差双鞋。”然后脱了下来,脱下了那身他穿上后焕然一变的衣服,拉着S蹬蹬蹬地走了。
以后他们忙了起来,再也没有去逛过那条街,更没去那家叫游牧民族的店,再然后他们离开了这个城市,最后,S离开了彩虹。
一切都回不到从前。
S走的那天,H出奇的平静,T、K他们原本一直很担心他会歇斯底里,但他没有,没有哭泣没有抱怨,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就是一直静静靠在门边看S一点一点收拾自己的东西。整整一个下午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H连姿势都没有变。S很仔细地收拾好一切:他的宝贝鼓,他的乱七八糟的杂志,他的烟和酒,他塞在床底的臭袜子。他会把这一切都带走,却独独没有包括H。
他的H,他小小的美丽的H,他最最心爱最最宝贝的爱人,他却没有把他也带走。
S拎着大包出门的时候H也没有动一下,就在他两只脚都跨出去的时候,H突然伸出了手从后面抱住了他。S听到他在自言自语:你要去哪里?要去哪里?做个游牧民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什么都留不住你……
S突然就热泪盈眶,无法自抑。
在那之后的无数个夜里S总是梦到H从身后抱着自己,他的话回荡着耳边,一遍一遍。醒来了,那轻轻的呢喃就叠化在窗外吹进来的风中,叠化在深夜逐渐远去的火车轰隆里,看似消失,却早已渗入骨髓。S就回想起了他们以前的点点滴滴,手悄悄握在一起去逛街,在角落里不要命地接吻,撒娇时倒在他怀里的柔软,□时发出的可爱的如小鸽子般的声音。在那一瞬间S就像又回到了他们当初的小房子里,H仿佛就站在他面前,他甚至可以感觉到他柔软的嘴唇放在自己嘴唇下的热度。他们的身体中有一部分是永远连在一起的,一旦想起对方,那里就会牵扯得很痛很痛。
现在S可以自由自在地做自己音乐,不用老要跟着进度顾及其他事,他的鼓可以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恣意狂奔,他的生活可以不用再想着照顾别人而小心翼翼。一条小巷子,两三瓶啤酒,四五个人,他即使衣冠不整,他即使随地而坐,也是无冕之王。H也终于可以穿所有他穿上去既好看价钱又昂贵的衣服了,他可以买大而明亮的房子住,可以买最眩的德国车开,可以认识很多很多漂亮的讨他欢心的女孩子,可以过随心所欲的生活,鲜花,掌声,天使的翅膀。S就坐在电视机前,H就坐在拥挤嘈杂的LIVE后排,两人越过所有有形的无形的物体望到对方眼睛的最深处。
后来H认识大石惠。T对他说:就是她了,再好的女人拿来做妻子时都会给挑剔得千创百孔。H想了想,觉得T说的很对。后来他SOLO了,去了伦敦。
伦敦,静得很,连鸽子都不大叫唤。英国人的生活都像希区柯克的电影一样神秘兮兮的,怎么就没法子像东方人那样有什么事大可拍桌子拍板子说个明明白白。H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