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哦。”秀说。回房间,取了一件外套出来。
哲继续说,“她和我聊了几句,似乎希望你回日本工作。你去哪里?”
“和邻居吃饭。”秀大步走了出去。
哲立刻跑到窗户往下看,对面屋子那个穿黑衣的男人点着烟坐在屋檐下的台阶上,看到秀,站起来拍拍屁股。他是个正经人,他还知道拍屁股。于是放心地回去给自己弄饭吃。
这边,秀发现自己大大高估了樱的方向感和识路能力。当他们开着车在市区里转了近一个小时后,秀才想到问他:“你来巴黎多久了?”
樱说:“没多久,上个星期。”
秀已经饿得没力气了,下了车就蹲在路边,缩成小小一团。樱锁了那辆老爷车,过来推推他,“别这样,警察会以为你是流浪的小动物。”
秀哼哼道:“我要吃西班牙奄列,我要吃通心粉,最起码有披萨。”他从长长的刘海往上望,路人纷纷看过来,樱在苦笑。
天气阴得很,风大,估计有雨,樱拉着这个小东西找了一家餐厅走了进去,上了通心粉和披萨。咖啡上上来的时候,外面忽然一声响,雨哗地就下了起来。他们坐在靠街的玻璃窗前,看到路上行人个个抱头鼠窜,如同遭到空袭。
外面的世界是灰蓝色的,路灯亮着昏黄的光,雨点晶莹透亮,整个世界的色调美极了。他们坐的那扇玻璃窗下有摆摊子的小贩正在收拾东西,雨已经把他的夹克打湿了,他还把那写画一张一张慢慢放回箱子里。
他们都在看着那个小贩。
“学生。”秀说,“一个摆一天地摊挣300法郎的学生。”
“300法郎,那他生活不算太糟糕。”樱说。
“是。但这些吃干面包,喝白开水的学生却会天天去卢浮宫,他们有丰富的精神生活。他们在蒙马特上圣心堂的那条路摆画卖。我以前也去光顾过,画得不好,但还是把画寄回国了。”
“你妈妈看了说了什么?”
秀皱皱眉头歪着头,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特别有种孩子的天真,大眼睛带着笑看着樱,他说:“我寄给我未婚妻了。”
樱说什么?什么?一连说了好几个。秀不知道他是觉得他这样子的看着不像是有婚约的人,还是在哀叹自己没有未婚妻。
秀把钱包掏给樱。那是个蓝色的半新的帆布钱包,很普通,里面东西也很少,只有一百法郎和一张照片。里面的女子看上去似乎比秀还大点,很端庄,在笑,那种在日本女性杂志里常见的笑。那张一百法郎的钞票反而是簇新的。
樱把钱包还给秀,“你居然那么早结婚。你多大了,有20了吗?”
秀要跳起来,“我有25了!”
“别这样!”樱抓他的手把他拉回位子上,“你是个幸运的人呢。为什么是她?”
“我不知道。”秀说,“每个人都这么问我,可我真的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就要结婚了。”
“可夫妻间,了解得太多并不是好事。”
“是,不清不楚糊里糊涂过一辈子。”樱笑了。秀忽然红着脸缩了回去。
他们吃完了盘子里的东西,雨也已经停了。天还是灰的,樱看了看表,对秀说:“去不去我的公寓?”
秀笑了,他在想,先是约他出来,然后请他吃饭,现在又把他往家里带,如果这事是发生在一男一女之间,那么谁都可以想象接下来会发生的事,可他们都是男人,虽然在巴黎这个同性恋的天堂里生活,可他们骨子都还是东方人,也许他只是想请他去喝点酒。
“房间和你的画室一样?”秀突然问。
樱想了想,说:“黑黑的没有灯,到处是薄纱和羽毛,银质烛台,角落里有音乐,半裸的女侍……”秀哈哈笑,孩子一样,精致的小脸仰着。樱拉他一把,“你这样子是真的要结婚了?不骗我?”
他们步行去樱的公寓,因为樱说很近。他们走了半个小时后秀问他公寓究竟在哪里。樱说,在圣米雪儿。
妈呀,秀叫。因为不想回头去开车,他们足足走了三个小时。
中途一点也不顺利。起初是走错了路,看了一场街头摇滚演出,主唱对秀直竖中指;然后转了回来,樱又看到一家玩具店,去买了一个玩具熊猫。然后在广场上喂了鸽子,然后看了一出木偶剧,再继续往前走,樱给秀买了一袋苞米花,结果秀绊了一下,全撒了,又买了冰激凌,吃得衣服上都是。两个人都弄得一身是汗,天突然又下雨了,他们跑去家咖啡店躲雨,等雨停了,樱突然指着远远的一处说:“就是那里,快到了。”他终于记起来了。
他们找个了街边喷泉洗了个脸,抬起头的时候,秀笑了起来,他拉拉樱的衣服,指着前方说:“你看!你看!是彩虹!”
樱的公寓楼顶起了半片彩虹,仿佛初生的孩子一样娇贵,颜色都不明显,简直像幻觉。可那是真的彩虹,只要一点阳光,一点雨,于是诞生了!
樱的公寓很小,很明亮,很干净,秀觉得这人真好,他的条件足可以住福克大道呢,却跑来这小地方蹲着。他看看四周,除了一张大床,只有一个书桌,没有画。他有点失望。
樱对他说:“你先用卫生间好了,我把你衣服弄干。”口气很强硬,于是秀不得不去洗了个澡。他在浴室里抹香皂的时候,就听到外面古旧的洗衣机在轰隆作响。好一会儿衣服洗好了,樱拿下去借房东的机器烘干,上来看到秀已经换上了他的衬衣。衣服太大了,穿在秀身上简直像袍子,秀还没有长裤,只得光着两条细白的腿。樱看了一眼,做了个鬼脸,说:“不行!不行!”他找来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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