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
决定今晚去上通宵。这是我第一次通宵,李漾在网上等。下了一天的雨,路道上全是水,鞋全湿透,走在风中我瑟瑟发抖。因为害怕,拉宋典一起,他说他今晚可以继续奋战传奇。我笑。
凌晨五点的时候,我好想念我那张小床。
宋典看见我和李漾的聊天。
他是你男朋友?
不是啊,怎么可能?
不是男朋友,他叫你上通宵你就来啊?
呵呵,你好像小孩啊。
我对陈果说,用一个最好的词来形容我和小令除了青梅竹马再没有其他了,可是,我们仅仅是朋友。而林耀,我宁愿把他当一个永远也不见面的知己,他能读懂我很多奇奇怪怪的思想。
至于宋典,我喜欢他。
虽然艰难,我终究说出了口。
陈果望着我,眼中有些了解,同情,和无可奈何。
我耳边还清清楚楚地回响着陈果的声音。
小越,你知道吗?宋典早就有女朋友了,在北京,他们在一起700多天了。
天气一下子冷了起来,我穿上了毛衣,黑色的温暖的毛绒,我把脸贴在上面,深深地陷在里面,像只鸵鸟。
打电话给宋典,约他去吃火锅。他在电话那头快乐地应答:“好啊好啊。”真是没心机的小孩。
再见他的时候,他的手上拿两只甜筒。火锅要合着冰淇淋才好吃呢。
可惜我胃不好,没你那么神勇。
于是,吃火锅的时候,我一只手抓着甜筒,一只手拿筷子,哭笑不得。
当一大盘切得极薄的牛肉片倒下锅之后,我直直地看宋典的眼睛,宋典,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吗?
宋典拿勺在锅里搅的手停了下来,沉默在空气中蔓延,我突然觉得很失败,这算什么?
我低下头,继续吃涮牛肉。
手中的冰淇淋在一点一点地化掉,顺手滑落,滴在桌子上,甜腻的样子。
可是我的眼眶里挤不出一滴泪。
(三)今昔何夕
小时候的我是个幸福的孩子。当然我现在也很幸福,可是人一旦长大,便会背负许多沉重,幸福的概念或许由此改变。
记得第一次去舅舅家是五岁的时候。火车轰隆隆的把我带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拥挤的人群,明晃晃的灯光,我看见一个比我高一个脑袋的小男孩冲我微笑,叫我的名字,越越。妈妈说他是哥哥,我怯生生地把手伸给他,哥哥,你带我离开这里好不好?
奇怪的是长大以后再也没有人这样轻轻地叫我“越越”,他们只是笑着叫我“小越”,若干年后的某个有月光的夜晚,我忽然想起那个午后哥哥温和的声音,一刹那间,泪流不止。
我在舅舅家住了一个月。
哥哥有一辆破旧的女式单车,每天载着我从高高的坡上往下冲,风拂着我的头发,我尖叫,抱紧哥哥的腰,而他总是得意地笑。
一次哥哥带我去市中心玩,坐两层的电车,我们坐在二层的最前面,看那一幢幢楼房被我们抛在身后,我兴奋得手舞足蹈。可惜下电车之后的惟一结果就是:我晕车了。哥哥慌忙跑到商店用仅有的一块钱买了一支冰棍递给我,吃吧,这个最有效了。
我早忘了那支冰棍的味道,但一晕车就吃冰棍的习惯却保留到今天。
后来哥哥上初中了,一年回到我们的城市一次,看看外婆,也会在我的房间逗留,只是很少说话,他变成了沉默而骄傲的男孩。我不知道面对他的时候该如何开口,心里却拼命地想要靠近。
再后来,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只能无力地微笑,掩饰着什么,哥哥依然无言,有时候他会用眼睛问我,惊异于我的小心翼翼。
我感觉自己的心里有个缺口,似乎很快就会有东西喷发出来,无法阻止。
十五岁的那年夏天,我一个人在山里走,走了五个小时之后,我告诉自己,下辈子决不和他做兄妹。
我凌晨三点钟的记忆始终留在那个无数个坐单车的傍晚。
有夕阳,有虫鸣,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还有哥哥挺直的背。
给自己定下个约定,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告诉他这个秘密。
三个月以后,因为一场车祸,哥哥离开了。
因为我在家不吃不喝躺了三天,舅舅以为我和哥哥兄妹情深。
三天之后,我开始每天念书到深夜。
这是我的报应。
直到我在那个再平常不过的清晨看见等在路旁的宋典,我以为这已是下一世,神又赐我两人毫不相干的关系。
一切皆变为可能。
(四)冬天到了
佛说,前世经过法五百年的无数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宋典在第二天的凌晨发来短信,小越,对不起。
那时侯我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昨天吃的火锅似乎还没有消化,哽在胃里憋得慌,看见他的短信,我“哇”一声哭了出来,然后眼泪就止不住了。
哭过之后,算是暂时的解脱。
我坐在宿舍里给小令打电话,一声,两声,喂小令吗?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惊喜。
我没想到你会打电话给我!
眼泪已经在昨天流完了,我幽幽地说了一句:“也许我还不够诚心和坚持,所以仅仅修得五百年道行换得今生与他擦肩而过!”
校园里的梧桐叶落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树枝突兀在风里。每天我背着书包匆匆地走,然后匆匆地回,像任何一个天真而不设防的女生,没有眼睛里的阴影。
林耀在信上写,阿R,有些事还是放开点,毕竟才大一呢,什么都不懂。你不是一直都相信两个人的缘分吗?
小令再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仿佛只是固执着,坚硬得像块石头。
某月的某天,我在食堂遇见了宋典,斜挎着书包,有着清瘦的脸和掩饰过的笑容。我径直走过去,轻轻地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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