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读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的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状况。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着。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短信或者能打个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寒假我在家上网,每天都看天中的论坛。关于他的小资料,详尽程度也是惊人的。居然涵盖了他所处的班级位置和上课教室等等众多内容。
毕竟是同城,想要了解一个人,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24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渣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我有点儿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