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文学 > 太阳之塔 > 第七节

第七节(4/4)

就写了回信给他。而一开头,我就随兴所至,写得非常顺手。

已拜读阁下惠赐之警告书信。吾对法律所知甚微。阁下以一介法学部生之身,刻苦自勉,吾尚不能及。但要说明的一点是,吾对她已经没有怀抱任何特殊情感。我们双方已透过去年的晤商取得共识,我的见解与她相同,甚至可以说,我侥幸能够从这个桎梏当中解脱。但我必须说,阁下对吾诸多行动的理解,可说是完全错误。如此这般理所当然地断定吾的罪过,吾认为是十分不当的行为。再者,阁下针对吾的跟踪行为所提出之所谓侵害隐私权的忠告,吾已从亲切的友人处获知,阁下将吾的行为扭曲后进行理解,将之视作为不正当,试问,以不正当之手段报复不正当之行为,阁下所秉持之伦理法则,是否能获得认同?而获知阁下修习法律,我亦对未来的法界深感不安。

亦或者,阁下之所以如此这般明显确实的行为过当,有可能起因于阁下对吾所抱持的好感。确实,身为一个男人,吾认为自身相当有魅力,甚至足以男女通吃。但就个人而言,吾没有自信能够回应阁下的爱情。不论爱有多深,你我之间,存有无法超越的鸿沟。所谓恋爱,不过是一时性的精神错乱,如果因此而被愚弄,未免太过愚蠢。不知阁下是否能够了解?若您无法就此收手,那么,在阁下深受重伤以前,吾想奉劝您,还是另择他人为佳。非常抱歉。纵然您的心意使吾十分喜悦感动,但仍恳请您停止相关愚行,转向有意义的生活迈步前进。(没有署名)

就在我寄出信件的第二天,下午两点。

我睁开眼,从我那过长的睡眠中醒来。抽过一根烟后为了准备早餐,我想去附近的面包店一趟。那家面包店位于一条巷子里,距离我的住处脚程大概三分钟。这家店小而美,十分可爱。这几年,我要是没有吃到店里的法国面包夹腊肠和奶油面包,然后配上咖啡当早餐,就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在我走出房间以前,我已经几乎可以闻到烤得酥脆的面包香味。

我一边想着那个面包的香味,一边要打开门。不过,当我伸手去转门把,门把却纹丝不动。我用身体去推撞,却只听见刺耳的声音。

门打不开。我抱着手,站在门前。虽然在漫长的学生生涯当中,我大半时间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但是,我并不是被关在房间里过生活。说到底,我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对我有帮助,所以才依据我的自由意志选了这样的生活。虽说被关在房间里,我不会有任何的困扰,但是依循自由意志选择的不自由,与无视我的自主意志强制下的不自由,真是天差地远。

手忙脚乱了一阵,我打开窗户。事到如今,也只能绕远路到公寓自行车停车场,从外面的玄关回到自己的房间门前。

我站在房门前的走廊上,门上被贴了胶带,整个密密封住,看起来惨不忍睹。我想,我应该是被人当成大型垃圾了。

门上,胶带没有贴到的空隙,一张纸条在那里晃啊晃的。上面列的都是我前几天跟录影带店借的,一条条难以启齿的录影带标题。纸条的最后写着:“过过有点节操的日子如何?”我把那张纸条揉成一团,开始解除胶带造成的封印。

像我这样有操守又绅士的人,世界上有几个?对于这样的说辞,我实在是感到愤怒。有这种不明事理的人,真是让人非常困扰。

“不过,他还真是有点怪哪。”

我一边撕着胶带,一边喃喃自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