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以后的一切由你自己作主。”
“可以。我们几时开始谈?”
“晚饭以后。我情愿吃饱了肚子再谈。你也用不着赶时间,是吗?”
“当然不急。我有一整个晚上,明天一整天,以及后天,大后天。我是说,你所要谈的是20年来最大的新闻,所以只要你说给我听,不论多长时间我都可以奉陪。”
达比笑了,眼睛朝别处看。整整一个星期之前,她和托马斯在穆顿饭店的酒吧里等桌位。他穿一件黑绸的休闲上装,劳动布衬衫,红色佩斯利涡旋花领带,浆得笔挺的卡其裤。皮鞋里面没有穿袜子。衬衫没有扣上,领带也是松的。他们在等候桌位的时候谈到了维尔京群岛,谈到了感恩节,也谈到了加文-维尔希克。他猛喝酒,这也并不希奇。他后来醉了,正是这一点救了她的命。
过去的这七天她等于活了整整一年,现在她真正是在跟一个活人谈话,此人不想要她送命。她两脚交叉在茶几上面。这个男人在她房里她倒不觉得有什么不便。她觉得轻松随意。他的神色在告诉她:“相信我。”为什么不可以?她还有什么别人可以相信?
“你在想什么?”他问道。
“这一个星期真够长的。七天以前我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法科学生,为了要出人头地,甘心把屁股坐烂。现在你看我。”
他尽量保持冷静,不让自己变得像个毛手毛脚的二年级的高中生,不过他还是在看着她。她的头发变成黑色了,而且短得很,真是十分时髦,不过他还是欢喜昨天传真上面的那一头长发。
“给我说说托马斯-卡拉汉。”他说道。
“为什么?”
“我不知道。他是这篇报道中的一员,不是吗?”
“是啊。我要稍晚一点说到他。”
“好的。你母亲住在博伊西?”
“是的,不过她什么都不知道。你母亲在哪儿?”
“肖特希尔斯,新泽西州,”他露出笑容回答。他嚼着一粒冰块发出响声,等她说话。她在思考。
“你欢喜纽约的什么?”她问道。
“机场。出来的通道最快。”
“托马斯和我夏天来过这里。这儿比新奥尔良还热。”
突然间,格兰瑟姆发觉她并不单纯是个热心肠的娇小的女大学生,而是一个居丧的未亡人。这个可怜的女士忍受着内心的悲痛。她根本没有在意他的头发,他的衣着,也不在意他的眼睛。她在受痛苦的折磨。我问这种问题太不应该了!
“我为托马斯的去世感到非常难过。”他说道。“我再也不会问到他。”
她露出笑容,但是不说话。
外面有人大声敲门。达比急忙把双脚从茶几挪下,睁大眼睛,看着门上。然后深深吐了口气。晚饭送来了。
“我去拿,”格雷说道。“放宽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