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将目光集中在宁伟眉毛上的一颗痣上,已达到聚精会神的效果,“看来我来得太早了。”我看了看表,才一点半,我约了他两点见面。
“来得早也是来得巧。”宁伟对我的态度一次比一次亲和,而原因就包含在他下一句话中,“再晚就碰不上周总了,之前周总可是没少为你美言啊,说你们‘合璧’多么实力雄厚,说毕小姐你多么敬业。”
这下我无法再漠视“周总”了,显然这姓宁的谙知我和周森并非陌路,而倘若不出意外的话,眼下他对我的笑脸相迎,甚至“合璧”将承办的他的婚礼,以及“合璧”拿下皇城根公园租赁权的星火希望,多多少少全要归功于周森的面子,以及“美言”。周森取下墨镜,恬不知耻地直视着我,微笑中尽是得意,像是在说:毕心慧,还不速速叩谢?
“我们改日再聚。”周森与姓宁的握手,就要告辞。
“一定一定,好好聚聚。”受周森所累,我对宁伟的印象迅速滑坡,感觉他就像一条趋炎附势的哈巴狗。
周森对我并无一言,只是点点头。我已乱了阵脚,喧宾夺主,率先向宁伟的办公室走去。宁伟追上我:“毕小姐和周总很熟啊?”也许在他以为,我和周森的情意已高深到意会胜于言传的地步。我不置可否,徒留他口沫横飞:“周总不光生意做得成功,做人也很仗义。”
“是,总而言之,总而言之,他有通天的本事。”一边说,我一边夸张地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