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认为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何况去的是人迹稀少的地方,而且当时天色已暗。被害者是在酒吧上班的女人,据说为了赚钱不惜卖身,可是,被告哪里有这样的钱呢?”
由基子说得没错,杉山千鹤子虽然是个女招待,阿仁在车站前一搭讪就乖乖跟着走到已经薄暗而人迹稀少的现场,这应该是不可能的事情。纵然对方答允给予金钱,杉山千鹤子应该也有自尊心和警戒心才对。因此,这样的推测太不自然了。
“这么说,你认为杉山千鹤子是和她的情人一起到那个现场去的,是不是这样呢?”
“这应该是惟一的可能吧?杉山小姐是搭乘6点的电车在O车站下车的。她走过吊桥是7点钟的时候,这期间她是在车站前等待搭乘下一班电车来到的情人,然后相偕到现场去的吧?那一线电车每半小时有一班,所以她的情人应该是搭乘6点半的班车才对。这样,两人有说有笑地漫步过去,走到用桥时应该是7点前后了。”
由车站步行至吊桥的时间应该以二十分钟为标准,然而,一对情侣边谈边行走时速度会慢一些。在如此漫步的情形之下,由基子的推测刚好和桥边木炭店主的女儿所说于7点的电视新闻前看到穿红色衣服的人走过吊桥的时间吻合。
我认为我发现了可以推翻检察官论点的突破口。
公审之日已迫在明天,我很想到拘留所去会晤一下被告阿仁,可是现在连这个时间都没有。我只有在公审的当天,在法庭上第一次和被告见面了。其实这对公设辩护人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我访问了一位我认识的法医。我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从由基子的几句话得到暗示的缘故。
我在这里使用“暗示”这句话,意思是指由基子以女人的立场,当时未有所明言。
我在隔日的法庭上第一次见到被告阿仁连平。他的体格相当不错,只是比32岁这个年龄显得有些苍老,而且脸色也是苍白的。起先阿仁对我这个公设辩护人好像不抱什么希望。(公设辩护人反正只是装装样子而已,怎么会设身处地真心为被告辩护呢?)——这似乎是他的心事。其实这不是阿仁独身的心事,而是所有被指定公设辩护人的被告共同的心理。不是自己花钱请来的律师不可能真正站在自己这一边辩护——阿仁似乎有着这样的想法。然而,随着我展开辩护,他的眼睛越来越亮,甚至不时以锐利的视线瞄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