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我與,此又一白圭也。孟子之書自謂治水愈禹,欲二十而取一,此又一白圭也。三者名同而人異,太史公誤以貨殖之白圭列於魏文侯時。圭之言曰:『圭治生產,猶伊尹、呂尚之謀,孫吳用兵,商鞅行法。』白圭拔中山,去商鞅之死七十三年,去鞅為大良造亦六十三年,彼何以稱及鞅哉?
夫拔中山者,蓋樂羊、吳起之流,貨殖之白圭則富商大賈,不必嘗仕宦,其為時不可知也。太史公誤謂與李悝並世,然言圭善治生而不言仕魏,則雖誤而猶未甚也。要不若圭自言者之足據。若孟子之白圭,蓋好為高言而不通曉事體,微特不能上及文侯,其與逐利趨時若贄鳥猛獸之發者,亦豈一人哉?
」榮按:鄒陽書之白圭,與孟子之白圭,年代懸隔,自不得謂非兩人。若貨殖傳之白圭,則固自言:「吾治生產,猶商鞅行法。」其非鄒陽書之白圭,顯然可見。正即孟子所見欲二十取一,自稱治水愈禹者,何以謂此又一白圭耶?
史記白圭傳首二語,乃追敘之辭,與傳末「天下言治生」云云,文義相應,所以誌生產事業之沿革,時世風尚之異同。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詳見漢書食貨志。李克即李悝,悝、克古音同部,故得通用。傳意謂自魏文侯以來,天下言治生者,祖李悝,以盡地力為務。
至白圭出而一變其術,以觀時變、決取舍為務,於是天下言治生者,亦一變其宗師,舍悝而祖圭。此即由農利而進於商利之說,本不謂圭與悝並世,更未嘗謂其仕魏文侯也。百詩以下,讀史記不精,又牽引鄒陽書,併為一談,妄意治產之圭與名丹之圭當為兩人,乃以子雲、邠卿、朱子、林氏為謬,且以史公為誤。
夫魏文侯與商鞅之後先不相及,曾仕文侯為將相者之不得稱及商鞅,稍治史事者所知。何有一傳之中,方謂其與魏文侯同時,又稱其以商鞅行法自擬?史公即兼收百家,不容牴牾至此。于庭謂貨殖傳之白圭與孟子之白圭當是一人,所見甚是,而未能明言其所以故,特詳辨之。
白圭名丹,而云丹圭者,名字連稱,古人常例,惟多先字後名。左傳文公篇孔疏云:「古人連言名字者,皆先字後名。」又僖公篇疏云:「古人之言名字者,皆先字後名而連言之。」是也。此先名後字者,按家語弟子解,原亢字子籍,而史記弟子傳稱原亢籍。
又弟子傳商瞿字子木,而漢書儒林傳稱商瞿子木。又弟子傳矯子庸疵、周子家豎、光子乘羽、田子莊何、王子中同,漢書悉改為橋庇子庸、周醜子家、孫虞子乘、田何子裝、王同子中。則知先名後字,漢時稱人之例然也。其名丹字圭者,經義述聞云:「圭讀為黊,聲近假借也。
說文:『黊,鮮明黃色也,從黃,圭聲。蘳,黃華,從艸,黊聲,讀若墮壞。』是黃謂之黊也。名丹字黊,與名赤字華同義。華亦黃也。」焦氏循孟子正義云:「說文丹部云:『丹,巴、越之赤石也。』說苑脩文篇云:『圭者,玉也。
』考工記匠人注云:『圭之言珪,潔也。』潔者,潔白也。玉之白者為圭,石之赤者為丹,赤熾盛而以潔白消之,此名字所以取歟?」焦、王說異,理堂為優。自序云「揚季官至盧江太守,有田一〈土廛〉,有宅一區,世世以農桑為業,家產不過十金。
」故或以治產相諷也。「吾聞先生相與言」云云者,文選皇甫士安三都賦序,李注云:「先生,學人之通稱也。」初學記引風俗通云:「市,亦謂之市井。言人至市,有所鬻賣者,當於井上洗濯,令香潔,然後到市也。或曰古者二十畝為井田,因井為市,故云也。
」四書釋地續云:「後漢劉寵列傳:『拜會稽太守,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父老自稱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郡朝,太守之廳事也。此可證市井貼在國都言。注引風俗通義,以井為井田,則在野矣,非市交易之處,井共汲之所。
張守節曰:『古人未有市及井,若朝聚井汲水,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故言市井。」陳氏立公羊傳宣公篇義疏云:「因井為市,蓋始於三代以前。初作井田時,民情儉樸,無非尋常日用,故於井田間交易,非謂汲水之井也。後世漸趨於文,百貨交易,必於都會聚集之所,因亦謂之市井。
」榮謂井者,方里之謂。古者市皆別處,蓋以方里之地為之,故謂之市井。三輔黃圖廟記云:「長安市有九,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凡四里為一市。」此則後代都市之制,廣袤倍增,然正可因此以想見三代恆常之市,其地不過方里也。
漢書貨殖傳引管子曰:「士相與語仁義於宴間,商相與語財利於市井。」明古有是言,故云「吾聞」也。「如其富!如其富」者,論語云:「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孔注云:「誰如管仲之仁!
」按:法言重言「如其」者三見:此文:「如其富!如其富!」吾子:「如其智!如其智!」淵騫:「如其寢!如其寢!」凡句法相同者,其解釋當相似,故通於此而扞格於彼之說,必非作者之旨。俞云:「如其富,言如何其以富也。
重言之者,深疾之之辭。此句法本於論語之『如其仁!如其仁』。孔注增字解經,頗非經旨。以楊子之意推之,則如其仁者,不許之也。孔子於管仲但許其事功之盛,而未嘗予之以仁。故其意若曰:『論管仲者,但以事功論之足矣,如何其以仁也?
如何其以仁也?』即下章『民到於今受其賜』,可謂推許之至,而於仁字固不一及也。非楊子此文,則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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