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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言義疏十三(2/15)

,是重也;顓頊氏之子曰黎為祝融,是黎也。楚語曰『少昊氏之衰,九黎亂德』云云,左傳疏引之,以南正為木正,明司天之重,即句芒之重;司地之黎,即祝融之黎,無二人也。史記楚世家云:『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為高辛火正。

』鄭語『黎為高辛氏火正』者,此是重黎,非黎也。左傳云:『五官世不失職,以濟窮桑。』明木、火二正皆是世掌。重黎既為稱孫,稱即顓頊子。疑稱即是左傳之黎。高辛時,重黎能繼之,故亦稱重黎,如共工、夷、羿之類,恐混為一,故加『重』

字以別之,與句芒之事無與也。共工作亂,高辛命重黎誅之而不盡,乃誅重黎,而以弟吳回為火正,為重黎後。是重黎無子,以弟為後也。楚語:『三苗復九黎之德,堯復育重黎之後,使復典之。至于夏、商,世守其官。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後也。

當宣王時,失其官,而為司馬氏。』與史記自序所載並是兼重與黎二氏言之,與高辛氏所誅之重黎無與也。(按:此陶氏誤解,說見後。)自史公自序承楚語『重黎氏世掌天地』之文,不加脩削,遂使黎與重黎矇然莫辨,束晳譏其併兩為一,此也。

」梁氏志疑云重與黎乃少皞、顓頊之後世子孫,當高陽時為南正、火正之官,歷至高辛,仍居其職,而黎又嘗以火正兼司天地,蓋重徙為木正故耳。(按:此亦臆測,重本句芒世官,不得云徙為木正。黎之兼司天地,或以重失其職,或以重無後,決非因其徙為木正也。

)其後遂以重黎為號,不關少皞之重。韋注:「重、黎官名,楚之先為此二官。」大紀云「嚳使火正兼掌重職」,是以楚語云「重黎氏世敘天地」,鄭語云「荊,重黎之後」,大戴禮、世本、山海經皆云「老童(即史記之卷章。

)生重黎」,史公本之,作楚世家及自序,傳非誤也。若以史為誤,無論楚不應有二祖,而序司馬氏之先,豈有自誣其祖之理乎?綜上諸說求之,則有高陽時之重、黎,有高辛時之重黎。高陽時之重、黎為二人之名,左傳所謂少皞氏四叔之一之重,及顓頊氏之子犁,即此文「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

者也。高辛時之重黎乃是一人之名,卷章之子,而顓頊之曾孫(二),以火正而兼司天、地,故以一人而兼蒙重、黎之稱。亦單稱黎,鄭語所謂「黎為高辛氏火正」者也。此重黎既誅,其弟吳回為之後,世掌天地,遂以重黎為氏。

自是以降,凡書傳所謂重黎氏者,皆即此吳回之子孫也。楚世家云:「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六曰季連,芊姓,楚其後也。」史記自序索隱云:「按彪之序及干寶皆云『司馬氏,黎之後』,是也。」又楚世家索隱引劉氏云:「少昊氏之後曰重。

顓頊氏之後曰重黎。對彼重則單稱黎,若自言當家則稱重黎,故楚及司馬氏皆重黎之後,非關少昊之重。」由是言之,堯之所育,夏、商之世官,楚之祖,司馬氏之先,皆此高辛以來之重黎氏,實即高陽時黎一人之後也。然則併兩為一,自高辛時已然,陶氏謂楚語堯復育重黎之後云云,與史記自序所載並是兼重與黎二氏言之,與高辛氏所誅之重黎無與。

不知高辛氏所誅之重黎,即是兼重與黎二人之名以為名,其後因以為氏。正猶羲、和本是二官,而漢置羲和,則為一官之稱。楚語云「堯育重黎之後」,及云「重黎氏世敘天地」,皆指此併兩為一之重黎氏,非謂重氏與黎氏也。

惟其述重黎氏之沿革不及高辛時事,為傳文之略。然以他篇考之,事可互證,而明史公仍楚語為文,其義相同。陶氏以為不加脩削,遂使黎與重黎矇然莫辨,此讀史者辨之不精,非史誤也。「今何僚也」者,吳云:「昔之重、黎,當今之世何官也。

」「近羲,近和」者,宋云:「莽更名大司農曰羲和,義與古殊矣。楊故舉其本,而譏其殊。」按:百官公卿表:「治粟內史,秦官,掌穀貨,有兩丞。景帝後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

又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六十五官長、丞皆屬焉。王莽改大司農曰羲和,後更為納言。」莽傳:「始建國元年,更名大司農曰羲和。」今考平帝紀:「元始元年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劉歆傳:「哀帝崩,王莽持政,太后留歆為右曹太中大夫,遷中壘校尉、羲和、京兆尹。

」律歷志:「元始中,王莽秉政,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羲和劉歆等典領條奏。」又平帝紀:「元始五年,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莽傳居攝三年九月,莽母功顯君死,意不在哀,令太后詔議其服,少阿、羲和劉歆與博士諸儒云云。

又:始建國元年正月朔,按金匱,輔臣皆封拜,以少阿、羲和、京兆尹、紅休侯劉歆為國師、嘉新公。是元始以來即有羲和之官,始終皆劉歆為之。律歷志載劉歆鐘律書,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

數者,一、十、百、千、萬也,其法在算術,宣于天下小學,是則職在太史,羲和掌之。聲者,宮、商、角、徵、羽也,職在太樂,大常掌之。度者,分、寸、尺、丈、引也,職在內官,廷尉掌之。(按:內官長、丞初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宗正,不屬廷尉。

此云廷尉掌之,蓋事關審度者則屬廷尉也。)量者,龠、合、升、斗、斛也,職在太倉,大司農掌之。衡權者,衡平也,權重也,職在大行,鴻臚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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