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矣,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
【今译】
臧和谷,二人一起放羊,然而都丢了羊。问臧忙于何事,说是捧着竹简读书。问谷忙于何事,说是下着棋子游玩。二人沉溺的乐事不同,他们都丢了羊一样。伯夷以身殉名于首阳山下,盗跖以身殉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赴死的方式不同,他们残害生命损伤天性一样。何必以伯夷为是,却以盗跖为非呢?天下人全都以身殉物。那些身殉仁义之人,俗见称为君子;那些身殉货财之人,俗见称为小人。以身殉物一样,哪有君子呢?哪有小人呢?若论残害生命损伤天性,那么盗跖也是伯夷,又何必用君子小人取舍于二人之间呢?
且夫属其性乎仁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辩者,虽通如儒墨,非我所谓臧也;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
【今译】
况且让天性隶属于仁的人,即使博通如同曾参、史,并非我所说的善;让天性隶属于辩的人,即使博通如同儒者、墨者,并非我所说的善;让天性隶属于五味的人,即使博通如同俞儿,并非我所说的善;让天性隶属于五声的人,即使博通如同师旷,并非我所说的聪;让天性隶属于五色的人,即使博通如同离朱,并非我所说的明。我所说的善,并非所谓仁,而是藏于天赋之德而止;我所说的善,并非所谓义,而是因任德性天命的实情而止;我所说的聪,并非听闻外物,而是自闻德心而止;我所说的明,并非明见外物,而是自见天性而止。那些不能自见德性却明见外物,不能自得却得于彼人者,是得人之得却不自得其得者,适人之适却不自适其适者。那些适人之适却不自适其适者,无论盗跖还是伯夷,都是同样陷溺于邪僻者。我惭愧于天道、物德,因此上不敢有为于仁义的节操,下不敢陷溺于邪僻的行为。
《骈拇》
补脱文20字:
1.累丸结绳,窜句[棰辞]。
2.自[有]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
3.[属其性乎辩者,虽通如儒墨,非我所谓臧也];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
删衍文5字:
1.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虽通如曾史。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
订讹文12字:
1.擢德(塞)[搴]性以收名声,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
2.累(瓦)[丸]结绳,窜句棰辞。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蹩躠]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儒]墨是矣。
3.彼(正)[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
4.骈于拇者,决之则泣;枝于(手)[指]者,龁之则啼。
5.故(意)[曰]:仁义其非人情乎?
6.待(绳约)[纆索]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
7.屈折礼乐,呴(俞)[濡]仁义。
8.属其性乎辩者,虽通如(杨)[儒]墨,非我所谓臧也。
更正误倒1处:
1.合者不为骈,(枝)[跂]者不为(跂)[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