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也做不好事,譬如山洪暴发,挡是挡不住的,一定要去挡,出的问题更大。如要挽救的话,就估计山洪的力量到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衰微下去,现到那衰微的下游,稍稍一引导,顺着水势一带,就引进了河川渠川。
这是因势利导,中间应用起来方法当然很多。这也是后世太极拳“四两拨千斤”的原理,也是兵法上讲的“以弱胜强,以寡击众。”这些都是老子无为之道中,“不敢为天下先”的道理里面变化出来的。无为之道是对做领一导一人 讲的,但领一导一人 做不做事呢?国家大事,一切都付之于法治,“以刑为体”。法治的精神并不一定是讲法律,用现在观念讲就是一切归之于制度化,有一个良好的制度。等于说上面的领一导一人 手指头动一动,下面就跟着正常动起来了。
所以省力少,成事多。这是“无为”的道理。注意,我们看到“刑”字,不要完全归之于法律,这就要了解历史了,完全依赖法律,在我们历史经验上很多,结果天下大乱。如果相反的,不重法治,天下也大乱,这就是运用之妙了,很难掌握。事实上,在历史鼎盛的时代如汉唐,真正的引用就是庄子这一段,还包括了《外篇》《杂篇》所有的东西。
对于这一段,在我们文化史上还有一个东西必须了解。我们都知道,中国法家的学说出自道家。法家是非常残酷的,尤其历史上记载的,法家用法治世,太严格了,就变成一个非常残酷的时代。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完全讲法治的人,在司马迁的《史记》中,专门归于《酷吏》的传记中。我们看了这些非常残酷的酷吏,就会产生一个问题,道家是讲道德,将慈悲,讲清静无为的,为什么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偏差呢?
我们知道,一个修道人,一定非常注重道德,因为注重道德,就会对人对己的要求非常严格,这个严格的结果就是法治的精神。譬如佛家的戒律,本来我们学佛很解脱,头发也剃了,衣服也换了,一切都放下不要了,本来很自在,但是真出了家,反而不自在了,为什么?因为必须要守住戒律。戒律是一个道德的规范,对自己要求管理得很严格,就产生了法家的精神。所以法家在中国文化思想上,它就是戒律,是对整个社会,对全民的戒律,用之太过就变成酷刑了,用之适当才好。所以法家自适最重要。
所以庄子提出了“以刑为体,以礼为翼”,那么光“以刑为体”行不行?不行,还必须“以礼为翼”,因此儒家有两句话,孔子讲的很彻底:“徒善不足以为敬,徒法不足以自刑”。光讲道德,劝人为善,那可以做宗教,宗教就是如此,宗教家认为,宗教推行了,天下就可以太平了。这个理想很高,实际上做不到的,“徒善”会搞得一塌糊涂,所以辅助必须要有法治。如果光信赖法治,“徒法不足以自刑”,路也会走不通。我们懂了孔子这句话的思想,对于“庄子”“以刑为体,以礼为翼”的道理,就知道儒家道家完全是一样。
庄子又对这四点加以引申:
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
不论个人的自修也好,或国家的政治也好,为什么以刑为主呢?道理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现在这里是讲如何做法,“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刑法为主不能过分,过分就流于酷吏的做法。“绰乎”就是很轻松很自在之意,不是严刑重法。刑法重,法令太严密,就是严刑重法,这在我们文化史上,历来认为是一个错误的时代。严刑重法不是法家真正的中心。所以“以礼为翼者”,以文化的精神作辅翼,垂之于万世的精神。
“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什么叫“知为时”呢?就是要知道进退存亡之机,“不得已”,就是只好这样做,不能不这样做。“不得已”有两个观念,第一,用儒家来讲,孔子想救世,明知道这是救不了的时代,他还是要去做,所以尽其一生都是救世,每个宗教家都是这样,这是“不得已于事也”;第二,知道事情没有办法做,就恰当好处,适可而止。“知”是两方面的应用。
“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至于丘也”的“丘”,不是指孔丘,是指象山一样堆起来,以道德为标准,以道德为规范,这个标准很高,象山丘一样。“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这句话是庄子在这一段这一篇中的点题,了解了这句话就明白了怎样叫修道。如学佛之人,又要修戒,又要修慧,又要修定,又要吃素等等,每一个宗教徒好象都是忙得不得了。一般人认不清楚,认为这样忙碌这样努力才是修道,都是只看外形。真正一个修道的人,他入世处事,日理万机,外表看起来忙得不得了,但他的内心什么事都没有,很逍遥很自在,这就叫无为之道,因为他处理一切都有一个制度一个规范,都弄好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