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真相(3/9)

加纳先生会代替睡过头的水崎先生去值勤。加纳先生的勤务是下午两点才开始的,我认为,水崎先生先醒过来的可能性高得多。通常加纳先生起床之后会先在房里吃早餐,然后到楼下的起居室看报纸,那天早上他会到司舵室去,只能说是偶然碰巧。”

“不,不是偶然!因为加纳是掉入你所设计的骗局之中而到司舵室去的。”

“哼!什么骗局?不要自以为聪明了,我可不会心电感应!”

阿一不理会洋子的嘲讽,若无其事地回答:“你会!你利用加纳做船员的习性和他因病而产生的错误观念,让他把早上六点误以为是傍晚六点。”

“什么!”

洋子倒吸一口气,阿一的推理使得她的自信瞬间崩溃!

阿一一气呵成地说明:“加纳身患奇病,曾经有几次睡着后就醒不过来的纪录,因此他往往会耽误勤务,这件事我们在剑持老兄审讯他时就知道了,这艘船上的工作人员也都知道这件事,洋子小姐,我想,你当然也知道罗?”

洋子睨视着阿一,没有回答。

阿一不放在心上,继续他的推理:“当天晚上……大概是过了半夜两点吧!你先杀了在司舵室掌舵的若王子,把他的尸体和鹰守船长一样丢进海里,然后自己掌舵,把船的方向改变成往北的反方向,按着在舵轮上装好毒针,才到水崎先生的房里去。你去水崎先生的房里当然是为了让他睡过头,万一他还是在早上六点醒来的话,你还可以称病或用各种方法阻止他比加纳先生早到司舵室去。洋子小姐,我说的对不对?”

洋子仍然没有回答。

“而加纳,他应该像往常一样在六点醒来,可是,在他起床后泡即溶咖啡的那一瞬间,加纳突然发现窗外的水平线附近有太阳。身为船员的加纳立刻惊觉事情不对劲,因为船是朝南前进的,右般的房间早上不应该会有阳光射进来才对。可是加纳看到太阳的位置时并没有想到船是朝着小笠原的反方向前进,他想到的是:‘糟糕!睡过头了,已经傍晚六点了。’

刚才我为了确认早上六点的太阳是不是会被看成傍晚六点的夕阳,就让船上最老资格的大岛先生看赤井先生早上六点半左右拍摄的日出照片,我骗他说那是傍晚拍摄的照片,结果大岛先生果真看成是傍晚五点或五点半左右的‘夕阳’。

“”唔……

好小子,你竟敢骗我?

“大岛很不高兴地说。”

金田一,为什么加纳不会认为是船的方向改变了呢?

当水崎先生在司舵室看到加纳的尸体时,不是立刻就发现舶的航路偏了吗?

“剑持瞄了一眼愕然地凝视着洋子的水崎一眼,同时问金田一。”

因为当时水崎先生知道没有人在掌舵,所以会联想到舶的航向改变,再加上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让加纳先生产生这样的误解。

“”什么原因?

“”那就是加纳患了一旦睡着了就起不来的毛病。

“”你是说那种昏睡症的毛病吗?

“”嗯!

加纳以前也曾因为这个毛病而睡过头,以致延误勤务时间。

由于这个经验,加纳看到闹钟上的‘六点’和‘船的右侧有太阳’时,就深信自己是从早上六点一口气睡到傍晚六点,因此而中了计。

“”哦!

原来如此。

“剑持交抱着双臂,佩服地喃喃低语。阿一又继续说道:“加纳想必非常惊慌,因为他在司舵室的勤务是下午两点一直到晚上十点。所以,如果他睡到下午六点的话,就表示二点开始的勤务时间已经错过,于是加纳饭也不吃,咖啡也没喝,匆匆忙忙地换好衣服急忙赶往司舵室,只希望至少能赶得上六点开始的勤务。他缩头缩尾地来到无人的司舵室,没有多想什么就握上舵轮,结果也因握到毒针而命丧黄泉。”

面对阿一的解释,洋子嘴角露出微笑站着不动,她的眼睛直盯着阿一,一副“我不会输”的态度。

而阿一也直视着洋子说道:“今天早上六点时,这艘船朝北走一事,也可以由住在右舷房间的美里朱美小姐证实,因为她早上是被阳光所惊醒的,可是,之后她又因为停电从‘变暗的房间’跑出来。这是加纳握到舵轮而倒下来改变舶的方向所致。为了让加纳中计而把船改朝北方一事就这么掩饰过去了。我的说法没错吧?洋子小姐!”

“哼!胡说八道!光凭想像就可以扯出这么一大堆故事。”

洋子说完,露出好像想到什么破绽似的表情。

“等一下,我在鹰守船长失踪当天的早上,不是有不在场证明吗?我听说当天早上,船长室里有不久前才刚煮沸的咖啡、烤面包、煎蛋的痕迹啊!所以,只要能证明从七点过后到早餐之前无法到船长室去的,就有不在场证明了,警官先生不是这样说过吗?”

“唔,我确实这样说过。”

剑持说道。

洋子很高兴似地又说:“怎么样,金田一先生,不管你再怎么说,我都有不在场证明呀!我一直在厨房里和厨师一起准备早餐。”

剑持翻开笔记本说:“若王子的遗书里写着他在夜里事先做好早餐的准备工作,然后在早餐之前按下咖啡壶和烤面包机的开关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只要像若王子一样,有两分钟的时间到船长室去的人都可以煮咖啡、烤面包、煎蛋。可是,洋子一直待在厨房里,在七点半之前,正确说来是七点二十七分离开厨房去做船内广播,然后立刻又回来。这么看来,应该没有充裕的时间到三楼的船长室去,而且当时唯一的楼梯附近有四个目击证人,他们都证实洋子并没有经过楼梯。金田一,这个疑点你怎么解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