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思。棉被上,她的脚往前伸直,眼睛瞪着空气,一动也不动。就连负责照顾她的女警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必须看守这可怕的人物一个晚上,女警都快要哭出来了。
所幸,宇田刑警从白河家电话旁边的通讯录里,找到他们家佣人的住址。
柏木千代,出身于福岛县郡山市附近的小农村,通讯录里也记载了她娘家的电话。
宇田刑警当场就联络了柏木千代。
电话里,千代一听到对方说:“我是麻布西警察署的宇田”,就马上反问道:“大小姐对叶月老师做了什么?”可见千代知道米乐把江叶章二关在自己家里。
宇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对千代表示此刻米乐正接受警方的保护,结果电话那头的她马上哭了出来:“我没有想到大小姐是认真的,竟然做出这种事来。偶尔,她会好像说梦话似地胡言乱语,所以接到她的电话时我也不以为意,笑笑就算了。真是抱歉,没想到我回老家一趟,为大家惹来这么多的麻烦。”
她一边哭一边道歉:“明天一早,我就会回东京。过世的老爷有一个朋友是律师,这次我也会跟那位先生商量,把大小姐送到医院。至今为止,只要我跟她提起是否该让精神科的医生看看,她就会痛骂我说:‘你以为我是疯子吗?’这次,无论如何一定要……”
“那样做是对的,毕竟我们警方也没办法长期看顾她。”
“是,明天下午我一定会过去……在我赶到之前,请你们温柔地照顾她。她真的很可怜,不,她不会胡闹,只是一兴奋起来就像发疯一样……请你们今晚千万不要骂她,明天我就过去了,之后我将终其一生负起照顾她的责任……”千代声泪俱下地恳求。
不管怎么样,米乐被送进医院的命运是无可避免了。当然,在此情况下,警方也就无法起诉她了。江叶好像也希望结局能这样。精神有点异常的女孩做出的疯狂恶作剧,他应该也能谅解吧。
这个案子就算解决了。问题是,离开警署的时候,刑事课长反复强调的那个“五日期限”,在这五日之内,若无法发现新的事证,江理子是凶手的说法就要确立了。
回到家的警部补像往常一样,做完“秋宫式健康入浴法”后爬到床上,然而,头脑太过清醒,怎么都睡不着。明天即将展开的侦查顺序,一一浮现在他的脑海。
头一个问题是,田代江理子是在何时造访段内的?如果她真的依照本堂美纪代所言,准十点来到段内的房间,那么江理子涉案的嫌疑将变得十分薄弱。短短四、五分钟之内,要把对方杀害(而且对方还是全裸的)、擦掉所有的指纹、并从现场逃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在此前提下,江理子就不会是凶手了。
可是,这个推理尚有一个疑点。那就是,包裹手表的天金堂包装纸上有段内的指纹。江理子是在段内生前将手表交给他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江理子是凶手的说法又再度浮上台面。
夹在这两相对立的说法中间的,是凶手另有其人说。侦查会议上,秋宫警部补是这么主张的。
(我的想法到底哪里出错了?)
既然睡不着,干脆把刚刚刑警之间的辩论在脑海里重演一遍。警部补的主张其最大破绽是掉落在厕所的送货签收单。假设发现段内尸体的江理子慌张地夺门而出,她就不可能还有那个心情去上厕所。
问题来了,那张签收单是谁掉的呢?如果不是江理子的话,应该也是白河澄人身边的某人才对。
会议就是从这里开始失序的。刑警们窃窃私语,擅自和坐在附近的人拌起嘴来。
“凶手是米乐!”近藤刑警突如其来的一吼,更是火上添油。
他是这么说的:“现在被拘留在署里的米乐,确实已经精神异常。不过,直到昨天为止,她还不至于那么错乱。作家江叶章二就是被米乐用铁链绑住的,可见当时她还拥有设计陷阱的能力。此外,听说她还每天送饭、煮咖啡给被自己绑住的江叶吃。她的精神状态之所以一下子恶化,是因为我们警方强行闯入,突如其来的冲击和恐惧让她精神崩溃。我想米乐之前应该曾见过段内,并打听到他的住址。
她不但有杀害段内的动机,也有机会可以取得指名她父亲签收的收据。田代江理子来找段内的时候,她已经把段内杀死了。正如科长所推理的,米乐一定是听到江理子的敲门声才躲入厕所,隐身其中。江理子冲出房门后,米乐赶紧把指纹擦掉,并打开江理子留下的手表,在包装纸上摁下段内的指纹。
至于LL号的内裤,也是米乐事先准备好的,她把它放在段内床上,假装是某人忘了穿回去。这些全是她的小伎俩,为的是让别人误以为犯案的是另一个女人。
根据上述的情形,我主张米乐是凶手的说法。”
然而,几乎没有人赞同近藤刑警的意见。
——那么神经质的女人,不可能犯下这么复杂的案子。
——段内以前曾侵犯过米乐,他不可能毫不防备地跟她上床。
——签收单的日期是一九八九年。当时米乐还只是高一的学生,这中间总共经过了九年,她干嘛非得把这张收据保存九年,甚至还随身带着它来找段内……?
(对于近藤的意见,大家只是一笑置之,不过里面还是有一部分值得参考。)
片段零碎的念头在警部补的脑海里浮现又消失。不管怎么样,还是再四处打听一下好了,彻底清查在犯案时间点上进出那栋大楼的人物。
还有五天。在这期间我能做的……。不停地想东想西的警部补,终于在破晓时分浅浅睡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