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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5/11)

人物,从作人与做事两个立场来讲,贤与不肖,君子与小人,忠与奸,在纯粹哲学的角度来看,很难下一确切的定论。如果单从用人行政的立场来讲,清初名臣孙嘉涂的“三一习一 一弊”奏疏中,已经讲得相当透彻了!其中如说:

夫进君子而退小人,岂独三代以上知之哉!虽叔季之世(衰乱的末代时势)临政愿治,孰不思用君子?且自智之君(自信为很高明的领袖们),各贤其臣(各人都认为自己所选拔的干部都是贤者)。孰不以为吾所用者必君子,而决非小人。乃卒于小人进而君子退者,无他,用才而不用德故也。

德者,君子之所独。才则小人与君子共之,而且胜焉。语言奏对,君子讷而小人佞谀,则与耳一习一 投矣。奔走周旋,君子拙而小人便辟,则与目一习一 投矣。即课事(工作的考核)考劳(勤惰的审查),君子孤行其意而耻于言功,小人巧于迎合而工于显勤,则与心一习一 又投矣。

小人扶其所长以善投,人君溺于所一习一 而不觉。审听之而其言入耳,谛观之而其貌悦目,历试之而其才称乎心也。于是乎小人不约而自合,君子不逐而自离。夫至于小人合而君子离,其患岂可胜言哉!

盗机与哲学

其次,老子主张“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这两句话,可说“文从字顺”,读来很容易了解。但说对于稀奇难得的财物,不要去珍重、宝贵它,便可使大家不会生起盗心,这就颇有问题。“盗”字有抢劫的强盗、偷窃的小盗等区别。要详细解释“盗”字,也不是容易的事。

如果以纯粹哲学的观念作解释,什么是盗贼行为的内涵?我们可以引用佛家的一个名词,凡是“不与取”的便是盗。广泛地说,“不与取”就是盗的行为,这种定义比世界上任何一种法律更为严密。所谓“与取”,是指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给予。“不与取”,就是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就取为己有的意思。那么,我们就是在地下捡一块泥土回来,没有土地所有者在场,也已经属于“不与取”的行为,也犯了盗戒。所以,人要不犯盗戒,只有餐风饮露,享受一江一 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才算是清白。

在道家的学术思想里,对于这一点,和佛学有同样意义,道家讲“道”便是“盗机”。《陰符经》说:“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修道者也就是利用盗机。我们人活着是天地之盗,都是偷了天地自然的东西,偷太陽的光,偷土壤的功能,侵害万物的生命给自己当饭吃,把动物的肉和青菜萝卜吞到胃肠里去,自己还认为理所当然,这都是占了天地万物的便宜,便是盗机。所以说修道的人,也是偷盗天地的一精一华到我的身上来。好比用一个聚光的凸透镜,放在太陽光下,把陽光聚在一起,成一焦点,摆一根草在焦点上,到了某个程度,就烧起来,然后引火做熟食,这也是偷盗了太陽的热能来自利。修道人偷盗天地一精一华之机,也是如此,所以说“人,万物之盗”。但“天地,万物之盗”,人固然是偷取天地一精一华,天地也是偷了万物和我们的生命,才显现出天地存在的威德功能。

这样一来,照道家的看法,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互相偷盗的世界,彼此相偷,互相混水摸鱼。然后又说自己很仁慈,这真是滑稽之至。比如,我们人叫人类,依上古传统文化中道家的看法,叫我们人是“倮虫”,老虎是“大虫”,蛇是“长虫”,小的爬行生物是“毛毛虫”。所谓“保虫”的人们,也只是天地间一个生物而已。但又大言不惭地拿其他生物来披毛遮羞,然后夸耀自己为万物之灵,有的是衣冠礼仪,岂非是大盗的行为。

但在老子以及庄子等道家人物的思想中,已经从上古传统广义的盗机理论,缩小范围,归到人文世界的范畴,只讲人类社会的盗机了。最明显地,无过于庄子《肤箧篇》中的危言耸听。同时也指出最稀有最难得之货是什么东西。他说:

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耶!并与其圣知之法而盗之。故田成子有乎盗贼之名,而身处尧舜之安,小国不敢非,大国不敢诛,十二世有齐国。则是不乃窃齐国,并与其圣知之法以守其盗贼之身乎?

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至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何以知其然耶?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同样地,生在多灾多难乱世中的释迦牟尼,在他所说的经典中,有的地方,也是“王贼”并称,揭穿人类贪嗔不已的变一态 心理。因为《(月去)箧篇》对人类历史的诛心之论太透彻了,比之孔子的着《春秋》而责备贤者,使乱臣贼子惧,还要来得干脆明白,所以使干古以下的帝王位,不敢面对,不能卒读,也不可以让别人去读,只能自己偷着来读。用为谋生。用之成功的如曹操,便是“(月去)箧”系的毕业生;用之失败的如桓一温一 ,便是“(月去)箧”系考试不及格,没有毕业的学生。

在历史的经验上,从唐末天下大乱,形成五代的纷争局面,便有道家哲学思想诗的小品出现,如说:“中原莫造生强盗,强盗生时不可除。一盗既除群盗起,功臣多是盗根株。”这首是唐末的白话诗,虽然说得很明白,到底缺乏诗人的“一温一 柔敦厚”风格,因此我再三提到,非常欣赏近代诗人易实甫的“一江一 山只合生名士,莫遣英雄作帝王”的含容浑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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