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类型 > 墨子 > 四十八  号令

四十八  号令(4/9)

闻”。(20)“牧”应作“收”。(21)“守言”应作“言守”。(22)同(18)。(23)“街”应作“术”。(24)“敌”前脱一“归”字。(25)“事”应作“弃”。(26)“卒民”前脱字“吏”。(27)“欲”字后脱“以”字;“粟米”衍出一个“以”字。(28)“卒以”应作“以平”。(29)“诸”应作“请”。(30)“家”应作“皆”。(31)“侯”应作“候”。(32)“里巷”前脱一“入”字。(33)“厉缮夫”应作“缮厉矢”。(34)“有”应作“者”。(35)“者”应作“在”;“三”后脱一“老”字;“所”后衍一“差”字。(36)“官”应作“家”。(37)“同”应作“隔”。(38)“废”应作“发”。(39)“使”应作“吏”。(40)“不欲”应作“下效”。(41)“非擅”应作“擅非”。(42)“总”应作“纵”。(43)“谋”应作“课”。(44)“誉”作“举”。(45)“请”应作“诸”。(46)“人”后衍出一“食”字。(47)“酒肉”前漏脱一“赐”字。(48)“请”应作“谨”。(49)“非”应作“并”。(50)“无”应作“巫”。(51)“食”应作“令”。(52)“莼害”应作“薄者”。(53)“侯”应作“候”。(54)(55)同(53)。(56)“难”应作“杂”。(57)(58)(59)(60)(61)同(53)。(62)“禄”前疑脱一“爵”字。(63)同(53)。(64)“其亲之”为衍文在此。(65)“见”应作“令”。(66)“次”应作“欲”。(67)“罪人”前脱“赎出”二字。(68)“建”应作“逮”。(69)“之人”应作“人之”。(70)“口”应作“以”。(71)“平”后脱一“明”字。(72)“去”应作“表”。(73)“迹”应作“遮”;“击”后脱一“鼓”字。(74)“空”应作“宅”字。(75)同(74)。(76)“事”应作“吏”。(77)“忠”应作“中”。(78)“去”应作“士”。(79)“上目行”应作“三日徇”。(80)“铺”应作“鋪”。(81)“长”后疑脱一“者”字。(82)同(80)。(83)“室”应作“堂”。(84)同(80)。(85)“初”应作“勿”。(86)“食”应作“验”。(87)“节”应作“即”。(88)“请”应作“诘”。(89)“楼”前疑脱一“为”字。(90)“请”应作“诸”。(91)“杼”应作“抒”;“利”应作“罚”。

[白话]

建立国家的途径从利用地理条件开始,地理条件能够获得利用就能成功,地理条件不能获得利用就会劳而无功。人也是这样,不预先作好准备就无法安定国主,官吏、士兵和百姓不能同心同德,责任在于将领和官长;所有的赏赐和处罚,都应以王公的名义来确定。必须多次派遣使臣慰劳赏赐镇守边城、边关和边塞防备蛮夷而又劳苦的将士,并报告哪些镇守将帅的军费是有余还是不足,哪些地形应该派兵据守以及武器装备经常保持充足的将帅。对于边境地区的州县城市,根据那里树木生长不好就要少用木材,土地

没有开垦就要节约粮食,没有大屋和草屋的地方就要少砍桑树。经济富裕,老百姓讲究吃喝。城内要构筑矮墙和行栈,城墙上要装置武器装备,守城的头目、士兵、炊事人员都要在城内各自的所属营区驻扎每十个人一个炊事员,掌管符信凭证的养吏一人,监察守护各城门,不允许无公事的人在守门人以及担任警察任务的人旁边逗留,不听从命令的人可以杀掉。每当敌人攻来,城邑在千丈以上的大城,一定要在城市郊区迎战敌人,守城一方才有利;城邑不够千丈的中小城市,不要出城迎敌,但要根据敌人的多少灵活应战,这些都是防守城池的大体原则。以上没有提到的,就根据心术智谋和人事策划参照处理。所有守城的一方都应以迅速歼灭敌人为上策,如果拖延持久,等到敌人的援兵到来,这是不懂得守城的方法。能懂得这些道理才能守城。

守城的方法还有:敌人在离城百里之外的时候,守城将领就要把所有的官吏、小军官以及富人、贵戚的亲眷全部集中起来住到官府,谨慎地派可靠的部下保卫他们,越谨慎机密越好。

等到敌人开始爬城墙强攻的时候,守城将领所在的兵营不得少于五百人,东西南北四个城门的将领一定要选择立过军功,以及为君王和国事效过死力而获得荣誉和官职的人担任,每人带兵一百人。每一方城门的将领如果兼守其他城门,就必须在另一城门上建立起高楼,派善于射箭的士卒守在那里,城上矮墙、冯垣一个一个排列起士兵守护着。让贵家子弟来守。

每五十步建置一个贮藏兵器的“隔”,按照城中街巷分为八部,每部设置一个头目,每个头目带领四人,在城中要道和街巷中巡逻。街巷中老年人、少年人等没有参与守城的人和管理财物出入的人,按街巷分为四部,每部设一首领,让他们盘查来往行人中那些不按规定时间来往或有异常举动的人,以便及时发现和捉拿奸细。带士兵四人以上的头目去执行守城任务,大将一定要给予信符作为凭证;大将派人巡查守卫情况之时,拿有大将给的信符,对信符不合及口号不相应的人,伯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