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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第四十八(5/5)

功名。功名的取得,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制。在法制规定之外,即使有着别人难以具备的品行,也不能得到表彰;所以臣民就没有因私利而得到名声的。设立法度来统一民众,用赏罚有信来发挥民众的作用,用明确称誉和贬斥的标准来鼓励好事和禁止坏事。

名号、赏罚、法令是三位一体的。所以大臣有所作为的话,就在于尊君;民众有了功劳的话,就在于利君。这就叫做有法度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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