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吞声。遗憾的是,它是狗,满肚子冤屈无法诉说,它只有狂怒地嗥叫着,头颅 高昂,以示不屈不挠。
这当然大大触怒了围观的人群。
“瞧这畜生,不躲不闪,不流泪不低头,那气焰,天生强盗坯子。”
“瞧这畜生那双眼睛,比豺狼更毒三分,不信现在放开它试试,保准会蹿上来咬断我们的喉管。”
“混账东西,还不赶快向大家赔罪,低下你的狗头!”
苦安子一只手按在它的脑顶上,用力往下揿,就像按在一根无形的弹簧上,才揿下去又弹上来。
“我看,这畜生不像是条狗。”巫娘眯起眼睛,阴阴的眼光直勾勾盯着白眉儿,“我一下子说不清哪儿不像,但确实不像。”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突然蹿到白眉儿面前使劲摇甩起尾巴来。一黑一白两条狗尾上下左右全方位摇弋,飘若雨丝,柔若柳丝,飘柔二合一,如墨菊,如浪花,舞得眼花缭乱。这是一种暗语,一种提醒,一种对比,一种揭发。
——它是异类,瞧,我们都是正宗的狗,我们都会摇尾巴,它却不会摇尾巴!
白眉儿意识到情况不妙,它晓得老黑狗和白母狗在这种场合乱摇尾巴用心十分险恶。它很想在这节骨眼上能使自己的尾巴也自如地摇甩起来。它将意念集中尾部,遗憾的是,尾巴只能左右晃荡,或者上下拍打,像支笨拙的扫帚,怎么也达不到狗尾巴灵巧圆润的境界。
豺尾与狗尾表面看起来似乎差别不大,无非是豺尾的茸毛蓬松些,狗尾的茸毛紧凑些;个别长毛狗的尾巴也蓬松,与豺没什么区别。但内在的差异是存在的,那就 是能否随心所欲地舞动。这差异来源于生存压力,来源于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狗依附于人类生活,尾巴是传达喜怒哀乐的工具,是献媚邀宠的法宝,不孝有三,不 会摇尾为大;豺依赖自身的力量在荒野谋生,既不必向主人献媚邀宠,也不需要向主人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尾巴摇了无益,也就没生成狗尾巴的功能。豺尾巴的功 能简单而实用,一为扫荡讨厌的蚊蝇牛虻,二为在快速冲刺时像舵一样保持身体的平衡。
它白眉儿从小生活在豺群,从未像狗那样操练过尾巴。它愈是焦急,愈是想把尾巴摇得飘柔二合一,那尾巴愈是僵硬如棍。
老黑狗和白母狗两条狗尾愈加摇得潇洒。
对比太强烈了,无法不引起人们的注目。
“我明白了,”巫娘一拍大腿,叫起来,“它不会摇尾巴,它不是狗,它是豺狼投的胎哩。”
她说着,掐动挂在脖颈上的那串走兽膑骨念珠,两眼翻白,嘴里念念有词,猛地瞪圆杏眼,手指着白眉儿斩钉截铁地说:“这是豺狼,千刀万剐的豺狼!”
巫娘的话无疑是有权威性的,立刻,众人眼里亮起一片憎恨与厌恶。
“确实是豺狼,该一刀剁了头,剥出张豺狼皮来。”酒糟鼻摩拳擦掌地说。
“这世上还从未有过不会摇尾巴的狗哩。”另一位丢失过鸡的妇女咬着牙说。
“苦安子,你若舍不得下手,我们来帮你宰。”巫娘下了最后通牒。
“各位乡亲,算我苦安子瞎了眼,把豺狼当猎狗买回了家。大家都晓得,我苦安子生来是穷命,蚀不起这笔血本;不瞒诸位,我是借了钱买的这条狗,不不,是借的钱买的这畜生,账还没还清呢。就算剥得一张上等豺皮,也抵不过一条猎狗价的十分之一啊。”苦安子眼圈红红地说。
“发酒瘟的,你明明晓得它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你还打算养着它呀?”巫娘问。
“不不,这般可恶的偷鸡贼,我不会再让它待在猎户寨了。我明儿就把它牵到镇上去卖喽,好歹把本钱赚回来。”
“限你明天把这豺狼弄出猎户寨去,”巫娘想了想说,“发酒瘟的,给你留点面子。”
众人离去,狗群也散开了,苦安子小小的院子又恢复了冷清落寞状。
“你这条笨狗!”苦安子踢了白眉儿一脚,“莫怪我无情无义要把你卖掉,实在是你逼得我这样做的。你怎么这样缺心眼呢?你听到有人和狗追上来了,就不该再 去咬大公鸡;你叼着大公鸡,更不该跑回家来。这下好,贼赃俱获,赖也赖不掉。还有,我用树枝抽你时,在人面前,你该低头摇尾,哭泣求饶;你倒好,还犟头倔 脑,谁还会来可怜你?你呀,一错再错错到底啦。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