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苦命人与苦命虎相依为命】
自打留下金叶子后,六指头的生活明显发生了变化。过去,他无牵无挂。外出狩猎,有时走得远了,当天回不飞来,便找个树洞或石缝,钻进去胡乱睡一夜。回来也是冷清清一个人,在外面也是冷清清一个人,回不回家无所谓的。这葫芦洞与其说是家,还不如说是一个栖身的窝。现在不一样了,跨出门去,便开始担忧,洞口的石板有没有堵严实?会不会留下缝隙让毒蛇钻进去?老天爷会不会下雨,雨丝会不会被风刮进洞去淋湿金叶子?别说在外头过夜了,就是追撵猎物跑得稍远些他心里就不踏实了,太阳一偏西便思量着该起程回家了,唯恐耽误了给金叶子喂食。每次去打猎也好,到古驿道去背靠背以物易物也好,只要一离开葫芦洞,他就有一种感觉,自己的心被掰成了两半,有一半留在葫芦洞里了。
他的性情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过去他脾气急躁,遇到毒蛇挡路野牛占道什么的,或者拔刀搏杀,或者开枪轰赶,不怕玩命,在血腥的刺激中寻求乐趣;现在,他变得越来越谨慎了。
有一次,他开枪打中一头狗熊的腿,负了伤的狗熊藏进一片密匝匝的野竹林里,要是在过去,他一定会顺着血迹穷追到底的。可这一次,他在野竹林外徘徊了一阵,决定放弃寻找。竹林太密,地势太陡,负了伤的狗熊穷凶极恶,极有可能突然蹿出来和他拼个鱼死网破的。这太危险了,万一他有个闪失,金叶子还小,不会照料自己,只有活活饿死。一想到金叶子,他冒险的勇气和冲动便冰消雪融。每次踏着夕阳归来,走近葫芦洞,心里便会涌起一股无端的柔情,产生一种急迫的心情,步子不由自主地迈得大也迈得快了。
葫芦洞成了他真正的家,一个系着情系着心系着灵魂的家。
当他狩猎归来跨进葫芦洞时,金叶子便会“呦欧呦欧”叫着冲出来,在他的腿边盘来绕去,用脸磨蹭他的脚杆,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当他把它抱起来时,它就用舌头舔他的手,做出乞食的举动来。他心里就像灌了一碗蜂蜜,满嘴浓浓的甜蜜,忘了疲劳,顾不得休息一下,立刻动手给它熬肉粥。
有时候,他回来得晚了,带回一身月光。金叶子的嗓音就会压得低沉,“欧呜欧呜”叫,也不到他腿边盘来绕去了,缩在葫芦洞的角落里,显得很委屈的样子,好像在埋怨:我等你老半天了,肚子都饿死了,你怎么才回来呀!那副娇嗔的模样,逗得六指头心尖发疼。他赶紧把它抱起来,一面捋顺它背上的毛,一面用一种歉意的语调告诉它迟归的原因:“唔,我本来是要早点回家的,那只野兔子太狡猾了,它有三个洞窟,我用泥巴封住了一个洞窟,用水灌第二个洞窟,又用烟熏第三个洞窟,好不容易才把它逮住。唔,明天我一定早去早回,太阳屁股坐到山顶就回到家,好吗?”它好像听得懂他的话似的,很快便消了气,用脸磨蹭他的胸口,还舔吻他的手。
六指头变得忙碌起来,每天除了要进山打猎外,还要忙着给金叶子喂食,替它清理粪便,篦扫毛丛中的扁虱与跳蚤。过去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时打着一头马鹿什么的,够吃一段时间,再懒得去撵山打猎,便在葫芦洞里昏睡,最长的一次一觉睡了整整一天一夜,没挪过窝。可不知为什么,越睡越觉得没劲,越闲越觉得无聊,日子过得就像忘了搁盐的菜——寡淡无味。现在整天忙得团团转,连拉屎都得掐紧时间,但奇怪的是,越忙乎越开心,日子越过越有劲。他有一种强烈的感受:金叶子需要他,他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他活着是有意义的。
或许,对任何人来说都一样,只有在被需要的时候,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
小家伙已长得像只大猫一般大了,身上的条纹也越来越清晰,脸上已开始呈现出黄白黑三种色斑。它变得淘气了,以往他一叫唤它的名字,它就会跑到他身边来,可现在,他叫它名字的时候,它会找个地方躲起来,故意不理他。他看不到它,未免焦急,便在洞里一面呼唤它的名字一面四处寻找,冷不防它从柴堆后面蹿出来,一下撞在他的腿上,把他吓了一大跳,它却得意地“呦儿呦儿”叫。
他也小小地捉弄了它一次,坐在火塘边,他咕噜咕噜地抽着水烟筒,它盘坐在他的膝盖上。他长长吸了一口烟,故意将下巴的胡须一抖一抖的,它好奇地用爪子来抓他的胡须,还将脸凑到他的胡须前,认真探究胡须抖动的秘密。他噗的一声将一大口烟喷在它的脸上,它的脸皱得像只脱水柠檬,“啊秋啊秋”打了两个喷嚏,拼命用爪子去抠自己的鼻吻,好像要把烟从自己的鼻孔里掏出来。他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昔日死气沉沉的葫芦洞,充满了活泼与生趣。
六指头只要能赶在太阳落山前回到葫芦洞,就把金叶子抱到洞外的草地上玩耍。他晓得,老闷在阴暗的洞里,会闷出病来的;多晒晒太阳,身子骨就会长得壮实。幼年的老虎,胆子并不比猫大。开始时,他把它抱到洞外去,它会把脸埋进他的怀里,浑身觳觫,很害怕的样子。他强行将它放在草地上,它趴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过了好一阵子,看看并没有什么危险,受好奇心的诱惑,颠颠地向迎风招展的一丛狗尾巴草跑去,跑了几步,便回头看看他,他朝它鼓励地微笑,它就又向前跑去。突然,狗尾巴草丛里跳出一只蚂蚱,落在它的额头上,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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