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collec-tive)和象征式(figurative)的方法着笔。他的国家最高主权人(sovereign)可为一人,也可以为很多人,或是一个团体。他所谓推举,也不必由公民投票的方式选出,国家最高主权人亦可由武力征服上台。而且推举这最高主权人的用场,不外使人民很多的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凝结为单一的意向”。
列宁所揭橥的无产阶级与农民,当然占俄国人口之绝大多数。但是他们的意向不容易征集。俄国民智未开,人民浑浑噩噩。农民以分得地主的几亩田为满足。即是工厂里的工人,如果让他们各行所是,他们也未必衷心于工会运动,只要增加工资,改善工作条件,即已达到目的,不会在制度上要求改革。所以只有共产党员,眼光远大,又不计较本身利害,才能成为革命的先锋,不致陷革命于沼泽(列宁实际使用marsh这个字)。本来中国古代的政治家觉得治下人民只顾目下利害,无长远打算,已经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说法,也有同样的优越感。这种情况也有似卢梭(Rousseau)所说,社会必有其“共同意志”(generalwill)。共同意志并不是各人私人意向之总和,它有集体性,也有高度的道德价值,所以又必待贤哲如卢梭者才能从中发现。这些旁证说法,可以解释列宁的“民主集中”的真髓所在。其民主是以人民为主体,而必须集中,则只有优秀分子能了解,只有共产党由上致下的纪律才能掌握。这些说法都不曾出现于马克思的思想系统中。
而霍布斯也在他的书中说起国家最高主权人有权宣战讲和,只有他(他们)明了怎样才符合公众利益。所以谁是友国、谁是敌国、军队如何编组、如何补给,全由国家最高主权人决定。这种说法施用于20世纪,可以推而广之,支持布尔什维克夺权以来一切作为,也可使列宁和斯大林摆脱生前死后的任何批判。霍布斯认为国家主权人不可能做坏事,前已言之(见第五章,他唯一失职之处,乃是不能保护人民)。《巨灵》曾说起:“他不可能伤害任何下属,下属的人也不当指斥他不公平,因为他受兹人之命行事,不可能又伤害兹人。”在此我们可以想象霍布斯有时候将他笔下的国家最高主权人形容成有如列宁笔下之职业的革命家,说成一个一尘不染的透明体。他(他们)都只照顾公众之利害,没有本身之是非。另一方面,俄国在20世纪初期和英国在17世纪中期一样,高层的高尚理想无法灌输到下层社会里,于是只好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列宁之施行特务政治与恐怖政策,亦与霍布斯的意见相似。《巨灵》里有言,最高主权人以赏罚作为推进政策的工具,可以执行体罚,可以在现行成文法不及之处施恩处刑,由他自订办法。这种说法与英国传统里“内在的公平”(intrinsicjustice)的观念也不相违。所以当列宁等人尚为“巨灵”的时候,倒也与中国更换朝代的情形相似,而且其想法与作风可以上溯韩非与李斯。
可是苏联之体制及其登场,符合霍布斯之理想及其所著书之要点,至此而止。霍布斯认为人之富贵贫贱由于天命,所以有赞助资本主义的趋向。他虽接近无神论,仍主张以基督教为国家笼络人心的工具。列宁是共产党,他对国家没有真实的信念。我们企望认识苏联的现代性格时,尤其了解斯大林的筹谋时,还是先看清凯恩斯男爵的一段说明为宜。
斯大林这个“现象”,曾给历史家不少麻烦。他在1924年列宁死后,以朋党勾结的方式夺权,放逐托洛茨基。新经济政策已使经济复苏,他反其道而行,强迫将民间田地归并为集体农场,无数富农(Kulaks)被枪杀,家属被放逐。有些村庄内15%的农民被称为富农。村民因不甘心家产被夺,于是焚烧谷物,宰杀牲口,捣毁农具。1928年苏联原有马3200万匹,至1934年只剩1150万匹。集体农场之改组于该年底完成。可是人民每年消耗肉食量,目每人47公斤降至17公斤。
斯大林在1930年间的清党运动,更是骇人听闻。他曾使高级布尔什维克在公开讯问时承认通敌卖国,有些外国新闻记者怀疑被告被注射麻醉剂。也有人怀疑被告在秘密审讯时,已受精神挫伤使他们自愿与审判官合作,以保证家属安全。列宁所创的政治局(Politburo)是党政最高机关,其中所有委员被斯大林一网打尽。初期共产党之中央委员71人中,有50人被清算。凡曾任大使的外交官,很少能幸免。托洛茨基则在墨西哥被谋杀。红军元帅5人中之3人,上将4人中之3人,中将全部12人均处死。至于中级人物、民间领袖,被清算者更无法确定。见于文件的则经常有一万人或数千人成批被屠杀。据此估计其全数,当在70万至百万人之间。监禁于牢狱及各集中营者,可能逾700万或甚至超过1000万。当时苏联人口据估计为1亿7000万或1亿8000万,也就是说可能有5%陷于缧绁。
清算“人民公敌”运动,发起于第二次大战前数年。德国撕毁凡尔赛和约,重整军备,进占莱茵。第三国际(Comintern)的各项活动毫无用场,苏联五年计划虽有成就,但基础未稳,斯大林提倡社会主义在一国之内创建,树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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