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战胜国,却又兜上一笔蚀本生意。同时,财政的困难也不能由内部解决,因为宫廷的开销不及预算6%,而公债摊付的利息即超过预算之半。
当日法国的人口,据估计约在2300万至2500万之间,巴黎即超过60万,以法国资源之富,如果经济组织有条理,其国计民生较之邻国,如英国、荷兰,不应相形见绌。而且法国的国民经济已有起步的基础。重商政策自17世纪以来,经过名臣黎希流(Richelieu)、柯贝特(Colbert)锐意提倡,法国的造船、海外贸易、纺织、玻璃工业和奢侈品的制造,都有长足的进展,股份公司的组织也和其他先进国家大致同时,巴黎的证券交易所经手投机生意,则一直做到大革命的高xdx潮,1793年的“恐怖时期”被停封为止。可是在法制上,这些新经济因素未能结合成一个自行调节的结构(在我们的眼光内亦即是资本主义尚未成熟),而只能奉承于官僚组织的呼吸之间。后者可以将各种经营特权公开贩卖。现在看来,“贪污”二字已不能形容这情形。主要原因是工商业不能与农业归并为一元,其财富基层脆弱,利益只泽润于一部分人口,与德国落后的情形(详第六章)相比,过犹不及。
1789年所召集之三级会议,说明法国实有三种体制。其原则有似中国汉初吴楚之乱以前的封建与郡县并行,复杂则远过之。第一级(FirstEstate)为僧侣,天主教方丈及一般僧尼,为数不逾10万。他们有其本身的行政系统、宗教法庭,又向信民普遍收取什一捐,尚有寺院所有的地产,很多主教方丈实际上是各村庄的领主。僧侣既视察全部信民的养生送死,也管辖到他们的婚姻与遗传,兼及教育与慈善事业。第一级不向国王付税,但是传统上经过磋商自愿地向国库捐助,有时担付国债利息之一部分,唯无成例数目。
第二级为贵族。总数也不过40万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原来的武士阶级,有些追溯到中世纪前的德国血统,有些则是后来加封。另一种是各级法庭的法官、地方经理的首长,大体出资捐官购买。18世纪末年法国的贵族极为混淆,有些极富,有些极贫。一般爵位由长子继袭,可是也有新贵族头衔,只及于受者本身。海陆军军官由贵族领先,有时身份即包括特权。过去的观念凡贵族即为庄园的领主,这种情形已不存在。因为法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有时候整个庄园落入平民买主手中。可是封建体制没有全部取消,有些贵族仍为领主,仍开设庄园法庭。据估计大革命前夕,法国约1/5的士地仍在贵族手中。他们除了向农民收集封建常例之外,尚且坚持其水利权、矿产权与种树权和狩猎权等。
贵族无集体组织的机构,向他们抽直接税极为困难。一方面这也由于法国地方政府的组织。历史的发展使法国领土的中央区域早期就属国王,中央政府派驻的行政官一般不受限制。可是边疆的各单位,在归隶时与国王定有契约,内中也各有世袭性质的地方首长和代议性质的地方机构从中主持,税收还待磋商。而且庄园制度的继续存在,更是调查统计难以精密的原因。欧洲封建的成规,从不说明何种产业为何人所有,而只有多数人在同一的土地上此来彼往的享有特权,种地也只好按成规,如此更妨碍农业的增进。此外还有整个一市一镇享有不同的特权。
第三级为平民,据称占全国人口94%,其中大多数为农民。法国穑夫制早已废除,除了东北角少数地区之外,穑夫已不存在。一般农民可以自由购置产业。自耕农与佃农的比例各地千差万别。一般的困难为耕地分割过小,农业技术无法增进。过去几十年来人口大量增加,大多数农民感到生活压迫。每值天灾流行,即有食物匮乏之虞,也影响到市民生活。又据研究,大革命前夕与18世纪初期比较,地租增加98%,物价增加65%,工资只增加22%。所以一般小民的生活只有每况愈下。1788年收成欠佳,入冬严寒,河水冰冻,食粮既短缺又无法输送。翌年,城市里市民失业多至半数,为助长革命声势的主因。夏间巴黎的骚动引起各种谣传,惊扰进入乡村,而遍及全国。
城市里的资产阶级是革命之领导人。他们争取本身权利,事诚有之,痛恨贵族享有特权,亦是当然。但是单纯的阶级利益之冲突,并不是使他们忘身舍命发动政潮的主要动机。因为他们事业成功,也可以与贵族通婚,也可以买爵捐官。只是他们在旧体制之下,感到精神上的苦闷。启蒙运动以来,种种天赋人权、国民公约的观念透入人心。思想和知识与社会环境及生活习惯发生距离,是现代社会里驱使中产阶级参加革命最有力之条件,法兰西此时已具备此背景。以后银行家和富商出资捐助市民暴动,律师以辩才参与组织,赛亚司(Sieyes)以教团成员参加革命,米哈波(Mirabeau)以贵族降为平民代表,丹东与罗伯斯比尔和大多数革命家一样以律师出身。马拉由医生改作新闻记者。以上都不易以他们本身阶级利害,解释他们的心境与行动。同时资产阶级(bollfg60isi)是一个极为广泛而不着边际的称呼,上自至富的巨商,近乎特权阶级,下至小本经营的工匠,都可称为资产阶级或市民阶级,大革命固然使资产阶级抬头,也使不少资产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