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3/3)

行我素,对爱情执着地追求,对警察事业忠诚热爱。而当他失去爱人和心爱的工作之后,内心的悲伤终究难以被表面的冷峻随便掩盖。德米勒在小说中自始至终对约翰(即第一人称“我”)的心理活动费尽笔墨,以对白、自白等形式展现了一个“现代基督”的复杂内心世界。

约翰身负枪伤仍在案发后积极参与侦破活动,在艰难的历险中始终处在社会“边缘人”的地位,他的思路应者甚寡,他的苦难并没有受到土司的同情;可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情节的发展似乎也无过分夸张之处。平淡之中露出些许辛酸,宛如一朵带刺玫瑰开放于荒芜的山谷,这或许就是德米勒成功塑造的主人公性格给我们留下的深刻中象。

最后需要讨论的一点便是这部小说的优秀的语言和独特的文风。作为译者之一,笔者惭愧地看到译作与原作相比语言上逊色不少。原作语言流畅、简洁,口语化、诗化倾向明显,突出体现出海明成式的语言简炼的特点。这与人物的内心独白和符合现代生活快节奏等因素有关。全文对景物描写亦很独到,从海洋的涟漪到飓风的狂暴,从爱玛在水中的挥手到风雨之后的草坪,无不和当时的人物心理密切相关,读者若能将景物、静物类的描写与人物的心理联系起来,便会在“比兴”之中读懂作者的看似简单的文句。

中国读者大凡读过现当代武侠小说,没有不知道古龙的,他的文风别具一格,尤其在人物心理描写的同时擅长添上画龙点睛式的评论,隽永深刻,发人深思。而当我们读这部小说时,读者会发现德米勒也有类似的笔融,但主要从主人公约翰的角度去“画龙点睛”。纵现全书,妙语锦句俯拾即是,且意味深长。如结尾约翰和土司达成协议后,约翰说:“这就是生活。生活的意义和善恶、对错、职责、荣誉、祖国和其它任何东西都没多大关系,而是在于如何达成恰当的协议。”调低之中满合愤懑和无奈,不仅富有哲理性,而且黑色幽默的效果权强。又比如在约翰回到家中读完戈登夫妇的遗信后,作者借主人公的独白道出了现代社会中人类生活的尴尬处境:“一百年前,人们只是偶尔遇到人生的十字路口,然后被迫选择一个方向。今天,我们生活在集成锌片的世界中,每毫微秒就有百万条线路在打开和闭合。更糟的是,按钮掌握在其他人手中。”可以说,每一位热爱生活、勤于思考的读者都会喜爱德米勒的文风。

总之,《荒岛夺命案》这部由美国畅销书作家内尔森-德米勒推出的新作应该比他以前的侦探小说更吸引人,更富有趣味性、文学性和哲理性。读起来不会太累,也不会太轻松,这或许不仅是小说优秀的原因,也是我们生活意义的真实感知。大音希声,大家无形。任何一部作品真正的评判者终究是读者,正如一个案件的最终解谈者只有杰出的侦探一样。

范一亭

199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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