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苏东坡、王安石等等。不能设想,这些文化大师会如此低能,任其荒唐并身体力行。
三
谈论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有一个惯常的误会需要消除,那就是,在本质上,这是一个文官选拔制度,而不是文学才华和学术能力的考察制度。明白了这一点,对它的许多抱怨就可能会有所缓和。多数状元诗文不佳,学问不深,这当然是真的,但做官,本来就不太需要那些东西。
我们应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一想,如果不是科举,古代中国该如何来选择自己的官吏呢?这实在是政治学上一个真正的大问题。
不管何种政权,何种方略,离开了有效的官吏网络,必定是空洞而脆弱的。然而,仅仅有效还不够,因为选官吏不比选工匠,任何一个政权都要考虑到官吏们的社会公众形象,那就需要为他们“创造”一种“资格”。
世袭是一种。这种方法最简便,上一代做了官,下一代做下去,称之为“恩荫”。世袭制的弊病显而易见,一是领导才干不能遗传,继承者能否像他的前辈那样有效地使用权力,成为严重的问题;二是这种权力递交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朝廷对官吏的任免权。
做官的先天资格不行,因此有的封建主开始“创造”做官的后天资格。平日见到有文韬武略的人,就养起来,家里渐渐成了一个人才仓库。什么时候要用了,随手一招便派任官职,这叫“养士”。有的君主,在家里养有食客数千。这种办法,曾让历代政治家和文化人都有点心动,很想养一批,或很想被养。但仔细琢磨起来,问题也不少。
食客虽然与豢养者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养和被养的关系,其实也成了血缘关系的延长。由被养而成为官吏的那些人,主要是执行豢养者的指令,很难成为公平的管理者,社会很可能因他们而添乱。更何况,君主选养食客,带有极大的随意性。
至于以军功赏给官职,只能看成是一种奖励方法,不能算作选官的正途,因为众所周知,打仗和治国是两回事。武士误国,屡见不鲜。
看来,寻求做官的后天资格固然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但后天资格毕竟没有先天资格那样确证无疑,如何对这种资格进行令人信服的论定,成了问题的关键。大概是在汉代吧,开始实行“察举”制度,即由地方官员随时发现和考察所需人才,然后向政府推荐。这比以前的各种方法科学多了,但是不难想象,各个地方官员的见识眼光大不一样,被推荐者的品位层次也大不一样。结果,小才任大职,大才任小职,造成行政价值系统的无序。
为了克服这种无序,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便形成了选拔官吏的“九品中正”制度。这种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派出专门选拔官吏的“中正官”,把各个推荐人物评为九个等级,然后根据这个等级来决定所任官阶的高低。这样一来,有了相对统一的评判者,被评判的人也有了层次,无序开始走向有序。
但是明眼人一看就会发现,这种“九品中正”制的公正与否完全取决于那些“中正官”。这些人物的内心厚薄,成了生死予夺的最终标尺。如果他们把出身门第高低作为主要标尺,那么这种制度也就会成为世袭制度的变种。不幸事实果真如此,重要的官职全部落到了豪门世族手里。
就是在这种无奈中,隋唐年间,出现了科举制度。
我想,科举制度的最大优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世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的社会面开放。
科举制度表现出这样一种热忱:凡是这片国土上的人才,都有可能被举拔上来,而且一定能举拔上来。即便再老再迟,只要能赶上考试,就始终为你保留着机会。
这种热忱在具体实施中当然大打折扣,但它毕竟在中华大地上点燃了一种快速蔓延的希望之火,使无数人才陡然振奋,接受竞争和挑选。国家行政机构与广大民众产生了一种空前的亲和关系,它对社会智能的吸纳力也大大提高了。
在历代的科举考试中,来自各地的贫寒之士占据了很大的数量。白居易在一篇文章中表述了这种不分贵贱的科举原则:
唯贤是求,何贱之有……拣金于沙砾,岂为类贱而不收?度木于涧松,宁以地卑而见弃?但恐所举失德,不可以贱废人。
(《白居易集》卷六十七)
科举制度的另一个优点,是十分明确地把文化水准看做选择行政官吏的首要条件。有人会问:难道不管道德品质?科举制度的设计者认为,道德品质要从他们做官之后的政绩上来长期审查,而不可能从科举考试中来分辨。
那么,大批书生从政,究竟是加重了社会的文明,还是加速了社会的腐朽?我偏向于前者。况且,由于做了书生才能做官,这种诱惑也极大地扩充了书生的队伍,客观上拓宽了社会的文明面。
必须说明,科举考试中要写作诗赋文章,使得天南地北无数考生都要长久地投入这种训练,这对文学本身倒未必是一件好事。有的研究者认为科举考试对唐宋文学有推动作用,我的观点正恰相反,认为科举考试最对不起的恰恰是文学。
文学一进入考场已经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作。韩愈后来读到自己当初在试卷中所写的诗文,“颜忸怩而心不宁者数月”,简直不想承认这些东西出于自己的手笔。他由此推衍,“若屈原、孟轲、司马迁、司马相如、扬雄之徒进于是选,仆必知其辱焉。”(《答崔立之书》)但韩愈并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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