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说。半年来,我总是在这个时间想到他。我终于从那一大片繁密的住户姓名上找到了他的名字,我把它写在一张黄颜色小纸片上,和一些英文生词一块,满满贴在写字台上方的墙上。
这夜我撕下这个名字,又搬出两大本电话簿。我的指尖从无数名字上掠过,气越喘越短。我想,我一定得打这个电话了,名字、电话号码、勇气都来得那么不易。
七位数的号码,我顶多按到五位,手指头就乱。于是我拳起手,只留根食指在外面,信号出来了,我一下又压下话机。那边若出来个“哈罗!”我这头该怎么说?说:“我想认识你。”或者:“我们一直是认识的,你一直在陪伴我……”
对,对。真是这样,你是惟一肯陪我醒着的人。或许这些都是多出来的话,一个“哈罗”就很好了,其他的,看“哈罗”后面的直觉。
结果我没有把这个电话打出去。不知怎么一来我还是将打电话的欲望压制了。
第二天早上去餐馆打工,意外地,工友们邀我参加折餐巾。他们在哈欠连天地议论一件事。一个工友在今早开车路过一座公寓楼,见到警察和人群在处理一位自杀者。他从楼顶一层破窗坠落,把楼下被陈雪压了一冬的草菊花砸出个“大”字来。是个男人,年轻的,像胎毛的软头发给风吹来吹去。那楼上的居民都在周围遛狗,都说不认识他。
当夜,我不再有打不打电话的痛苦踌躇,我躺在床上,将自己身体装殓进丝质睡裙,心里一遍遍默习工友形容他的模样,我熄了灯的独房公寓里是浑浊的黑暗。